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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機關計算機及網絡系統使用管理辦法

辦法1.31W

關於機關計算機及網絡系統使用管理辦法

爲保證機關計算機及其網絡系統的正常執行,確保計算機資訊系統和涉密資訊的安全,充分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嚴禁在機關計算機及網絡上執行或傳播一切法律法規禁止、有損國家機關形象以及涉及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軟件或圖文資訊。

二、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微機設備和存儲涉密資訊的軟件、磁盤、光盤及其他數據載體帶離機關。切實增強計算機網絡資訊保密意識,嚴格執行機關《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

三、連接機關內部網絡的計算機和存儲有涉密資訊的`計算機不得與外部網絡聯網。與外網連接的計算機,要與機關內網做到物理隔離,以防止惡意程序及病毒對機關網絡系統的侵害。

四、新購的計算機、初次使用的軟件、數據載體,應經系統管理員進行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有害數據後,方可在計算機上執行和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本處(室)的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執行,並與系統管理員聯繫,及時進行消除。

五、計算機發生故障時,應通知系統管理員,由系統管理員進行故障診斷和排查,並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拆卸微機設備或送出維修。

六、機關計算機主要用於業務數據的處理及資訊傳輸,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時間用計算機玩遊戲和執行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程序。

七、非機關人員一般不許操作使用微機設備和瀏覽機關網絡資訊。

八、機關網絡系統開通時間爲:每週星期一上午 8:00至星期五下午18:00,週休日及節假日不開通。機關處(室)因工作需要,需在週休日或節假日使用網絡系統的,可與系統管理員聯繫,給予開通網絡。

九、愛護機關微機及設備,保持微機設備的乾淨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