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執法標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爲了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執法隊伍建設,統一全國環境監督執法標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環境監督執法標誌爲“中國環境監理”證件和“中國環境監理”證章。
第三條 環境監理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職權或者依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在本轄區內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的行爲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處理以及執行其他公務時,必須佩戴“中國環境監理”證章,出示“中國環境監理”證件。
第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全國環境監理執法標誌的式樣,並負責監製。
第五條 凡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環境監理人員,應填寫《環境監理執法標誌申請表》(附件一),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統一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覈簽發環境監理執法標誌,並填寫《環境監理執法標誌頒發彙總表》(附件二),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 環境監理人員持有的“中國環境監理”證件必須加蓋簽發機關鋼印,並由簽發機關統一編號。
第八條 環境監理執法標誌不得塗改,不得在非公務場合使用或轉借他人使用。
第九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持有執法標誌的環境監理人員,應定期組織審覈,對不適合環境監理執法工作的應予調整,並報請原簽發機關收回其環境監理執法標誌。
第十條 環境監理人員調離環境監理執法工作崗位,應將環境監理執法標誌交回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交回原審覈簽發機關。
第十一條 環境監理執法標誌如有遺失,應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掛失,聲明作廢後,辦理申請補發標誌的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違反本辦法使用環境監理執法標誌的人員,有權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檢舉、揭發。
第十三條 環境監理人員違反本辦法使用環境監理執法標誌,經查證屬實,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收回其執法標誌,並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已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制發的環境監督執法標誌應按本辦法的規定使用和管理,其名稱和式樣與本辦法規定不同的,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報請原批准機關同意後,按本辦法予以統一。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
2015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
-
會計法規與職業道德
會計法規與職業道德有哪些內容?那麼,下面就隨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第一節: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學會計、幹會計,法律制度莫忘記。法律制度有四項,制定機關不能忘;法律法規和規章,地方法規管地方;《會計法》律地位高,始於85121,現行法律7月1,只有人大定得了;行政法規國...
-
公司出差及差旅費管理辦法範文
公務出差及差旅費管理辦法爲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加強差旅費開支的管理,規範出差審批及報銷程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公務出差管理1、確因工作所需,出差前應填寫《公司出差申請單》,根據公司財務事項事前批准的規定,經部門...
-
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
制定《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的目的是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鼓勵金融創新,保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順利進行,下面是一辦法的詳細內容。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