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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述仲裁協議及仲裁協議書範本

今天,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淺述仲裁協議及仲裁協議書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淺述仲裁協議及仲裁協議書範本

仲裁協議是指各方當事人自願以書面形式約定將爭議提交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金融仲裁院仲裁的協議,包括單獨的仲裁協議和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以及各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後以其他書面形式約定將爭議提交本院仲裁的檔案。當事人向本院申請仲裁的,雙方應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達不成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不符合本規則規定的,不予受理。

前款中“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仲裁協議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本院的意思表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及本規則規定仲裁範圍的;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四)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機構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且未達成補充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兩個以上仲裁機構,且不能就仲裁機構的`選擇達成一致的;

(六)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在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

(七)其他導致仲裁協議無效的情形。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本院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本院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但本院先於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作出決定的,以本院的決定爲準。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第一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協議不開庭審理的,應當在首次答辯期屆滿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同意接受本院仲裁。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或者仲裁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仲裁庭組成前由本院作出決定,仲裁庭組成後由仲裁庭作出決定。

本院或者經仲裁庭對仲裁案件作出無管轄權決定的,案件應當撤銷。仲裁庭組成前,撤銷案件的決定由本院作出;仲裁庭組成後,撤銷案件的決定由仲裁庭作出。

仲裁庭對當事人的異議可以單獨作出決定,也可以在裁決書中一併作出。

仲裁協議書範本

甲 方:建築工程公司

住 所:XX省XX市XX區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XXX XX市XX律師事務所律師

XXX XX建築工程公司項目經理

乙 方:XX機械總公司

住 所:XX市XX區XX街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XXX 該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上述雙方當事人曾於XXXX年XX月XX日就綜合樓工程簽訂了《XX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爲:XXXX)。現雙方一致確認凡因該施工合同所引起的或與該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XX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支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上述合同中對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本協議簽訂地點爲XX省X市。

本協議自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建築工程公司(加蓋公章)

  委託代理人:XXX(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乙 方:XX機械總公司(加蓋公章)

  委託代理人:XXX(簽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