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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訴程序

申訴狀7.13K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的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那麼,下面是小編介紹的行政申訴程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行政申訴程序

申訴程序

立案

有抗訴權或者有提請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立案:1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可能不足的;2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可能錯誤的;3 原審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4 有證據證明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爲的。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的行政申訴案件,應當通知申訴人和其他當事人。其他當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書面意見。人民檢察院決定不立案的案件,應當通知申訴人。

審查

人民檢察院立案以後,應當及時指定檢察人員對人民法院的行政訴訟審判活動調卷審查,並在立案以後三個月內審查終結。對於審查終結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分別情況作出是否提出抗訴的決定。

提請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爲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

出庭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再審法庭。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指令再審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再審法庭。

提出建議

對於符合提出檢察建議條件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單位提出檢察建議。

申訴費用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國家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爲不服,依照我國現行有關行政法律規定,可以要求聽證、申請複議,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訴所發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聽證費用

行政機關對公民違法行爲,實施行政處罰之前,應當給當事人一個陳述申辯的機會,其最高形式爲聽證會。聽證由行政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部門負責人主持,當事人可與案件調查人面對面地進行辯論和質證。如果當事人申辯的事實成立,行政機關對其處罰應當相應變更。對舉辦聽證會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應當由組織聽證的行政機關承擔。

複議費用

公民認爲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同級縣人民政府提出複議申請,要求對原具體行政行爲是否合法和適當重新審查並作出裁決。複議機關在對原具體行政行爲審查及作必要的調查取證等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應當由行政複議機關承擔。

訴訟費用

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對國家行政機關的處罰行爲、沒收違法財產及所得、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複議決定等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所發生的訴訟費用的負擔:

1、公民認爲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要求賠償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按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不得收取任何訴訟費用。

2、其他行政訴訟費用,《行政訴訟法》和《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是:

(1)敗訴一方當事人應當負擔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2)原、被告各有勝訴、各有過錯的,按責任大小和敗訴部分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雙方的分擔比例。

(3)原告或起訴人起訴後,主動提出要求撤訴的,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中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

可見,公民對聽證、複議和要求賠償而訴至法院是不花一分錢的。在打其它行政官司時才按過錯責任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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