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成長作文 > 自由作文

自由與不自由高中生作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由與不自由高中生作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由與不自由高中生作文

每個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現實中,又往往有許多不自由,不自在:你可自由行動,可又常常被目的制約;你可自在玩耍,卻又經常受任務限制。你可活動自由,但又往往被紀律約束;你可行爲瀟灑,然又時常受法律束縛。自由與不自由,如手掌和手背,連在一起,密不可分。正因爲這樣,必須正確認識,科學對待,藝術使用。

客觀存在,相互依存,必須學會選擇,走向生存綠洲。回想生活,只要有自由,就有某些不自由;只要有不自由,就會有某些自由。自由與不自由,如影隨形,難捨難分;如伴如侶,終身相隨。它們始終存在於生活之中,伴隨在人們身邊。深入去想,自由是相對的,不自由是絕對的。唯一能做的,就是選擇方式方法,選取途徑道路。只有這樣,才能生存下去,活得瀟灑。網絡上,有一則寓言:河水不斷掀起激流,衝擊河畔,想沖毀河岸,可惜都未能如願。面對失敗,河水發出咆哮:你如牆立在我的兩旁,阻擋我的隨意流淌;你整天呆在我的身邊,限制我的自由生活。如果沒有你的束縛,我會過得更好!聽到咆哮,河岸嚴肅勸告:正因爲有我的阻擋,你才得以形成;如果沒有我的限制,你就不會存在。倘若掙脫我的束縛,你就會很快消失!不聽勸告,河水繼續衝擊,終於沖毀堤岸,滿地自由流淌。不一會兒,烈日照耀,河水受到蒸發,便漸漸消失。河岸不復存在,河水何以能單獨存在?河岸不再束縛,河水何以能自由流淌?自由與束縛,相依相存,缺一不可;相生相成,密不可分。

對立統一,同步共振,必須深入思考,和諧生命環境。自由與不自由,常常截然相反,鮮明相背;既是矛盾的,又是對立的。但是,它們又往往同處一境,合爲一體;既是統一的,又是和諧的。如果它們能同步共振,那就能達到最大統一,進入最佳和諧。而要想同步共振,效果超強,那就必須深研徹討,想方設法,和諧環境。進而,使生命達到最大和諧,進入最佳境界。足球比賽,是世人最爲喜愛的`。但如果沒有比賽規則,沒有那些不自由,恐怕就不會受人喜愛,更不會被人癡迷。試着想想,如果沒有規定一定場地,那足球不光會橫衝直撞,騷擾百姓,甚至還會誤入陷阱,或墜落懸崖。如果沒有設定球門,沒有進球方向,那踢球就會像小孩胡亂玩耍,還能有什麼趣味?如果不是規定用足踢球,不可用手攜球,那比賽跟藍球還能有什麼區別?還能有什麼優點?如果沒有設定主裁,沒有配設邊裁,那誰來執行比賽規則,判定比賽輸贏?正是深入研究,精心設計,制定了足球規則,設定了比賽環境,讓人們從比賽中感覺自由,獲得樂趣。是深思熟慮,和諧了最佳環境;是同步一體,贏得了最強共振。

變化發展,呈現動態,必須積極行動,穿越人生沙漠。應該說,自由與不自由,都是不斷變化的,始終處於變化之中;都是不停發展的,永遠呈現發展之態。可以說,沒有不變化的自由,也沒有不發展的不自由。無論是自由,還是不自由,其範圍都可能越來越廣,其標準都可能越來越高,其要求都可能越來越嚴,其程度都可能越來越大。面對二者動態,必須積極努力,以贏得自由;必須不懈奮鬥,以成就自在。從而,越過事業沙漠,鑄就人生輝煌。比如法定婚齡,唐代開元時期,規定男l5歲,女13歲。宋朝嘉定年間,規定男16歲,女14歲。明朝洪武時代,規定與宋代相同。中華民國,在《民法》中規定男18歲,女16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l950年的《婚姻法》規定男20歲,女18歲;1981年施行的《婚姻法》規定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顯然,從唐代到今天,法定婚齡幾經變化,呈現上升趨勢;結婚年齡也隨之變化,一路不斷飆升。每位適齡者,必須在法定之後,選擇最佳年齡,成就美好婚姻。看來,順從變化,才能自由選擇,創造最佳;順應發展,才能自在拼搏,造就最美。

自由與不自由,不可否認,不能迴避。最佳辦法,就是積極面對,追求最好:精於選擇,追求最大自由,使自由最大化;深於思考,促成最優的不自由,使不自由最優化;善於行動,生成最美的二者和諧,使二者和諧最美化。一言以蔽之,不遺餘力,完美兩者關係,促成人生的完美化。

標籤:高中生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