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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須知

爲進一步完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促進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知識結構科學合理,充分發揮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在會計職業准入中的.作用,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對2009年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依照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3號,以下簡稱“新版考試大綱”)及財政部會計司《關於認真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會便〔20**〕19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須知

一、有關考試報名、新舊考試大綱及題庫的銜接工作

根據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實際情況,爲確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3號)有效貫徹實施,實現新舊管理辦法的平穩過渡,暫停20**年1月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及考試系統將於20**年2月期間進行系統升級和測試,20**年3月10—15日恢復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網上報名系統,20**年4月開始按新版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

二、有關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選訂問題

由於新版考試大綱的有關內容作了較大調整,且是組織建設全國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的唯一依據。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於2014年5月透過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了新版考試輔導教材,由新華書店統一經銷。故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不再委託有關人員專門編寫,建議考生以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新版考試輔導教材作爲考試輔導用書,請廣大考生自願選訂。

自20**年1月起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不再提供網上購書服務。

特此公告。

上海市財政局

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