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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精選5篇)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精選5篇)

只有深思熟慮之後,才能寫好工作方案。當公司將要做一個項目的時候,我們需要先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級參考,開啟文檔的時候卻發現不知道寫什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1

爲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實現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我委分別於20XX年和20XX年組織開展了兩批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各試點省市認真落實試點工作要求,在推動低碳發展方面取得積極成效。按照“十三五”規劃《綱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XX-20XX年)》和《“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要求,爲了擴大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範圍,鼓勵更多的城市探索和總結低碳發展經驗,我委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開展了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的組織推薦和專家點評。經統籌考慮各申報地區的試點實施方案、工作基礎、示範性和試點佈局的代表性等因素,確定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等45個城市(區、縣)(名單)開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爲目標,以實現碳排放峯值目標、控制碳排放總量、探索低碳發展模式、踐行低碳發展路徑爲主線,以建立健全低碳發展制度、推進能源優化利用、打造低碳產業體系、推動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應用、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爲重點,探索低碳發展的模式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工程創新,強化基礎能力支撐,開展低碳試點的組織保障工作,引領和示範全國低碳發展。

二、具體任務

(一)明確目標和原則。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基礎等方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低碳綠色發展模式和發展路徑,加快建立以低碳爲特徵的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產業體系和低碳生活方式。

(二)編制低碳發展規劃。根據試點工作方案提出的碳排放峯值目標及試點建設目標,編制低碳發展規劃,並將低碳發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政府重點工作。發揮規劃的綜合引導作用,統籌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降耗、增加碳匯等工作,並將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城鎮化建設和管理中。

(三)建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考覈制度。將減排任務分配到所轄行政區以及重點企業。制定本地區碳排放指標分解和考覈辦法,對各考覈責任主體的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跟蹤評估和考覈。

(四)積極探索創新經驗和做法。以先行先試爲契機,體現試點的先進性,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制度創新,按照低碳理念規劃建設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制定出臺促進低碳發展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技術推廣政策,爲全國低碳發展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五)提高低碳發展管理能力。完善低碳發展的組織機構,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編制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統計、監測與覈算體系,加強低碳發展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三、時間安排

20XX年2月底前:啓動試點,修改完善試點方案,推進試點工作;

20XX-20XX年: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20XX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四、組織實施

(一)低碳試點工作涉及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多個領域,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各試點地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推進試點工作的制度創新要與相關生態建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統籌協調,避免工作重複。

(二)試點工作要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大膽探索、務求實效、紮實推進,及時總結成功經驗,確保試點目標按時完成,堅決杜絕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

(三)試點地區應按照有關要求向我委定期報送年度進展情況。試點名單中,有條件批覆的地區(附件中帶星號地區)要對照我委組織召開的專家點評會意見,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並於20XX年1月26日前報送我委。

(四)我委將與試點地區發展改革部門建立聯繫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定期對試點工作的進展和成效組織總結評估,指導試點地區開展相關國際合作,加強能力建設,做好引導服務,及時梳理試點在體制機制、低碳發展制度與政策措施實施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並加以示範推廣。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2

爲貫徹落實《安康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XX-20XX年)》(安政發〔20XX〕15號)和20XX年省考工作任務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主體功能區實施“多規合一”、推進碳匯生態補償機制、建立低碳產業扶貧機制方面先行先試,開拓創新,對全市低碳城市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建立長效機制。全市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萬元GDP能耗下降2.09%,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13萬噸標準煤以內;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36.7%,循環經濟聚集區規上工業總產值達到70%;營造林面積98萬畝;中心城市優良天數不少於315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年均值不高於42微克/立方米(標況);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不低於53.2%;城區居住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達到5.04%;新建綠色建築比例達到89.1%;推進低碳園區、低碳社區等創建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目標責任考覈

明確工作責任,分解下達各縣區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標任務,落實節能降碳工作措施,全市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萬元GDP能耗下降2.09%,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13萬噸標準煤以內;各縣區要編制完成本縣區低碳發展年度計劃和20XX年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督促轄區內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1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企業編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並公佈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二)開展“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研究

委託有資質第三方開展安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課題研究,編制《安康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草案)》,提出“十四五”期間我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及實現途徑和重要舉措。組織各縣區編寫縣級“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低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進一步深化低碳試點

繼續推進我市低碳城市試點建設,全面推進重點領域、重點行業低碳發展,完成“十三五”低碳城市試點各項工作任務,實現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統一發展,助推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低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積極參與碳市場建設

督促重點企業編制20XX年度碳排放報告,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對重點排放企業報送碳排放報告開展覈查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五)推進“多規合一”工作試點

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爲引領,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統籌融合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低碳發展等各類行業規劃,在實施“多規融合”方面進行創新試點,着力解決現有各類規劃自成體系、內容衝突、缺乏銜接等問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委政研室、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廣電局、市銀監分局)

(六)積極探索碳匯生態補償機制

一是持續增加森林碳匯。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植樹營造林等工程建設,鞏固提升“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完成造林面積98萬畝,着力提高森林質量和森林碳匯能力。二是繼續開展林業計量檢測體系建設和碳匯檢測樣地調查等基礎性工作,積極做好項目策劃包裝,爲推進我市林業碳匯交易試點工作奠定基礎。(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林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七)實施低碳精準扶貧

一是大力發展旅遊產業。以生態康養、生態旅遊項目爲重點,建成一批生態休閒、特色小鎮、文化旅遊、農家食宿等爲特色的鄉村旅遊項目,鼓勵和引導貧困戶廣泛參與旅遊扶貧產業發展,帶動貧困戶穩步脫貧致富。(牽頭單位:市文旅廣電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二是提高電商持續發展能力。積極推進特色農產品規模化生產加工和認證工作,加大對安康大交通和通訊網絡建設項目的支援力度,促進低碳物流發展,爲安康鄉村振興電商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是支援光伏產業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資金支援,加快推進併網光伏地面電站建設,透過獎勵扶持帶動村集體經濟和貧困戶增收。(牽頭單位:市扶貧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國網安康供電公司、地電安康分公司)

(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要求,突出生態富硒特色,積極構建以綠色工業爲主導的綠色循環產業體系,進一步優化產業佈局,淘汰落後產能,促進全市生態旅遊、生態康養、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綠色金融等現代服務業蓬勃發展,走生態經濟化、經濟生態化發展之路。(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低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九)優化能源結構

一是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着力推進“煤改電”“油改電”工程,大力開展散煤治理,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成果,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銷售、使用散煤和新增高污染燃料設施項目,實現規模以上用煤工業企業煤炭消費總量零增長,確保全市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以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是大力實施氣化工程。繼續加快“氣化安康”工程進度,啓動中心城市及各縣區應急儲氣調峯設施建設,加大天然氣入戶安裝力度,全年新增天然氣用戶5000戶以上,確保中心城市氣化率達到95%以上,縣級平均達到75%以上。(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十)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透過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實施工業爐窯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秋冬季攻堅等措施,確保完成中心城市優良天數不少於315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年均值不高於42微克/立方米考覈任務。(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治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一)積極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一是加快車輛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促進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53.2%。(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

二是完成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任務。20XX年11月底前完成700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和300輛“油改氣”老舊燃氣車淘汰任務。(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二)推進城鄉綠化建設和建築節能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提高到43%;加強公共建築節能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城市照明節能,新建綠色建築比例達到89.1%。(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十三)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城市、縣城、重點鎮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80%;大力推進旬陽水電站、中心城市垃圾焚燒發電、西安至安康750千伏輸變電工程、旬陽15萬千瓦風電開發等清潔能源重點項目建設;推進鄉村振興建設,加快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糞污綜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

(十四)推進垃圾分類試點工作

按照《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20XX-20XX年)》,推進垃圾分類試點,加強小區、單位健全垃圾分類設施,積極參與可回收垃圾綜合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安全處理各項行動,有效減少對水、土壤及空氣污染,促進城區居住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達到5.04%。(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創建辦))

(十五)組織開展低碳宣傳活動

各縣區、各部門要以“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週和全國低碳日”和“植樹節”等爲契機,深入開展低碳宣傳活動,鼓勵政府機關、企業積極行動,推進公衆踐行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營造綠色低碳氛圍,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低碳試點城市建設格局。(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文旅廣電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瀛湖生態旅遊區管委會、恆口示範區(試驗區)管委會,市低碳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林業局、市扶貧局要充分發揮牽頭引領作用,統籌推進全市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縣區要將低碳試點工作納入本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實任務,夯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的大力支援,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資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大對低碳項目的信貸力度,重點支援低碳科技研發、垃圾分類、低碳園區創建、低碳扶貧等公益低碳項目建設。

(三)強化督辦考覈。將低碳試點工作納入對縣區、相關部門碳排放指標年度目標責任考覈,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確保如期實現目標。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3

綠色轉型發展是上海市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本市積極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先後開展了兩批低碳發展實踐區和低碳社區創建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爲持續推動本市低碳城市建設,加快推進低碳技術應用和機制創新,不斷持續深化低碳示範創建,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創新開展近零碳排放示範創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十四五”期間在全市範圍內創建完成一批高質量的低碳發展實踐區(含近零碳排放實踐區)和低碳社區(含近零碳排放社區),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營造全社會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

二、申報要求

(一)低碳發展實踐區(近零碳排放實踐區)

1.申報主體

由各區政府和相關市級園區管委會(開發公司)作爲申報主體,提出創建申請。商務區、郊區新城、城鎮、園區等各類區域均可申報,鼓勵條件較好的區域申報近零碳排放實踐區創建。

2.申報條件

(1)原則上區域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特殊情況由專家評審認定。

(2)有明確的領導機構和相關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推進低碳示範區域的建設、執行和管理。

(3)有明確的區域邊界和低碳發展目標,創建期滿後區域的碳排放強度應低於全市同類區域的平均水平或較創建基期下降20%以上,碳源碳匯比明顯下降,可再生能源利用佔比顯著提升;對於申報近零碳排放實踐區的,碳排放強度應達到全市同類區域的先進水平或低於創建基期的50%以上,碳源碳匯比達到2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佔比達到20%以上;創建區域均應在若干領域達到國際國內同類先進水平,在新技術應用、機制創新方面形成具有借鑑意義的經驗。

(4)已建立科學合理的能耗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監測和核算體系。

(5)具有較高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具備建設低碳示範區域的基礎條件。

3.申報材料

(1)關於申報本市低碳示範創建的函。

(2)低碳示範創建方案,內容包括區域基本情況、低碳發展的基本思路和基礎條件(包括能耗和碳排放的'現狀數據、已開展的工作和採取的措施等)、預期節能降碳目標、建設內容及進度安排、預期成效等,具體參照指南(附件1)進行編制。

(3)低碳示範創建工作自評材料,可結合創建方案,參照低碳實踐區創建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進行自評。

4.創建週期

低碳發展實踐區和近零碳排放實踐區的創建週期爲5年。

(二)低碳社區(近零碳排放社區)

1.申報主體

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作爲申報主體,擇優選擇轄區內的一個或多個居住社區(含鎮管社區),或由區生態環境局直接提出創建申請。

2.申報條件

(1)社區內的住戶須達到2000戶(含)以上(中心城區)或1500戶(含)以上(郊區)。

(2)有明確的領導機構和相關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推進低碳社區的建設、執行和管理。

(3)有明確的創建範圍和低碳發展目標,創建期滿後社區的人均碳排放強度低於全市平均水平或創建基期的10%以上(新建社區須較基準情景下降20%以上);對於申報近零碳排放社區的,社區的人均碳排放強度應達到全市先進水平或低於創建基期的40%以上;創建社區均應形成具有特色的低碳社區發展模式,在新技術應用、機制創新方面形成具有借鑑意義的經驗。

(4)要建立社區碳排放統計、監測和核算體系。

(5)社區在節能減排、低碳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具有較好工作基礎。

3.申報材料

(1)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關於申報本市低碳社區創建的函,區生態環境局關於本市低碳社區創建的函或推薦意見。

(2)低碳社區的創建方案,內容包括社區基本情況、低碳發展的基本思路、基礎條件(包括能耗和碳排放的現狀數據、已開展的工作和採取的措施等)、預期節能降碳目標、建設內容及進度安排、預期成效等,具體參照指南(附件3)進行編制。低碳創建的建設內容應對照但不限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低碳社區試點建設指南》(發改辦氣候〔20XX〕362號)中的相關內容。

(3)低碳示範創建工作自評材料,可結合創建方案,參照創建評價指標體系(附件4)進行自評。

4.創建週期

低碳社區和近零碳排放社區的創建週期爲3年。

(三)創建數量要求

鼓勵各區、各單位積極參與低碳示範的創建。到20XX年,各區至少完成1個低碳發展實踐區(含近零碳排放實踐區)的中期評價和2個低碳社區(含近零碳排放社區)的創建。

三、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每年7月-9月)

鼓勵各區積極推薦示範創建名單。低碳發展實踐區的申報材料由區政府或市級管委會(開發公司)直接報市生態環境局。低碳社區的申報材料由街鎮先行報各區生態環境局,經彙總、確定名單後,將推薦名單和相關申報材料報市生態環境局。

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刻錄光盤一份提交聯繫人。

(二)項目遴選(每年10月-11月)

市生態環境局委託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覈,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評估。

(三)名單公佈(每年12月)

擇優選取低碳示範創建項目並公佈名單。

(四)項目中期評價和驗收

低碳發展實踐區和近零碳排放實踐區創建啓動2-3年後,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中期評價。

各類低碳示範項目創建期滿後,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評估驗收。

項目可申請提前申請驗收。

(五)成果評定

市生態環境局根據評估驗收情況,授予各類低碳示範區相應的稱號。低碳發展實踐區按照評分分別授予上海市近零碳排放示範區、低碳發展優秀示範區和低碳發展示範區稱號;低碳社區按照評分分別授予近零碳排放社區、低碳示範社區和低碳社區稱號。

(六)跟蹤評估

創建單位應持續示範運營,市生態環境局定期組織開展跟蹤評估。未獲得相關稱號的創建單位,可繼續參與創建工作,在2年後仍未透過驗收的,取消創建資格。

四、其他

(一)組織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協調本市低碳示範創建工作,委託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承擔創建申報的受理、審覈、組織中期評價和驗收、跟蹤評估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類低碳示範創建的申報主體作爲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創建工作。

各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區域內低碳示範創建工作的動員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低碳社區創建項目的擇優推薦與指導工作。

(二)經費保障

各區可結合實際,安排屬地政府的財政預算支援相關工作。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4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XX〕1587號)、《關於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XX〕489號)和《自治區“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XX〕98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開展自治區第一批低碳城市及低碳社區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挑戰,也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機遇。當前,我區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同時,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全新的課題。開展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有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全面落實國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計劃,實現我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二、試點工作範圍

結合各地(州、市)經濟社會條件、自然生態環境、工業化、城鎮化等發展狀況和基礎條件,在統籌考慮試點佈局代表性的基礎上,決定在克拉瑪依市、昌吉市、庫爾勒市、溫泉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布爾津縣等7個市、縣開展第一批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在昭蘇縣昭蘇鎮解放路社區、特克斯縣特克斯鎮霍斯庫勒社區,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南林小區,博樂市小營盤鎮吉祥社區,昌吉市建國路街道麗景社區、阜康市博峯街道博峯社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松山街道玄武湖路社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喀什東路博雅馨園社區,吐魯番市吐魯番示範區,庫爾勒市塔指東路塔里木油田社區,阿克蘇市英巴扎街道霍家買里社區、庫車縣比西巴格鄉科克提坎村社區,葉城縣喀格勒克鎮藍橋社區,阿圖什市光明路街道羣衆路社區14個社區開展自治區第一批低碳社區試點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低碳試點城市建設重點任務。

1.編制低碳發展規劃方案。試點城市要研究制定試點城市低碳發展規劃,確定試點思路,發揮規劃綜合引導作用,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增加碳匯等工作結合起來,明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控制和降低碳排放強度,積極探索低碳發展模式。

2.制定支援低碳綠色發展配套政策。試點城市要積極探索有利於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研究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制定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和有效的控排措施,促進本地經濟低碳綠色發展。

3.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爲特徵的產業體系。試點城市要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積極引導低碳技術的研發創新,推進低碳技術示範和產業化發展。加快發展綠色建築、低碳交通,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4.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試點城市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收集和核算制度。要加強能力建設,提供機構和人員保障。

5.加大專項資金投入保證實施進度。要安排專項資金投入,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同時要超前謀劃,統籌使用住建、規劃、市政、交通、工業、環保等各專項資金,爭取發揮最大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試點城市要積極開展低碳培訓,提高社會各界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重視程度和認識水平。要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普及活動,鼓勵和引導低碳生活方式和行爲,推廣使用低碳產品,弘揚低碳生活理念,推動公衆廣泛參與和自覺行動。

(二)低碳試點社區重點建設任務。

1.以低碳理念統領社區建設全過程。按照綠色低碳的要求完善試點社區建設規劃方案,倡導功能混合的土地利用模式與緊湊的空間佈局形態,優化社區土地使用空間、功能佈局和社區生活圈,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間開發模式。將社區碳排放指標納入社區規劃和建設指標體系,對新開發小區建設方案和既有社區改造方案開展低碳專項評審,促進社區生活方式、運營管理、樓宇建築、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各方面的綠色低碳化。提高社區建築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延長建築使用壽命,避免大拆大建,增強社區適應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能力。

2.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引導居民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形成以低碳生活爲榮的社會風尚和共建和諧低碳家園的社區文化。開展低碳家庭創建活動,鼓勵社區內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踐行低碳理念。制定和發佈社區低碳裝修、低碳生活指南,引導居民自覺減少能源和資源浪費。倡導清潔爐竈、低碳烹飪、健康飲食,減少食品浪費。鼓勵選用低碳節能節水家電產品以及簡約包裝商品,鼓勵採用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拼車、搭車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社區居民低碳生活服務設施,打造社區商業低碳供應鏈。設立社區低碳宣傳教育平臺,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教引導和實踐體驗活動,推介低碳知識,宣傳低碳典型。

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方案5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XX〕61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強度下降約束性指標,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綠色轉型目標方向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低碳發展作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和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抓手,瞄準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堅持排放強度和配額總量雙控,堅持存量降碳和增量添綠並舉,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舊動能,培育壯大綠色低碳新動能,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爲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XX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XX年下降20.5%,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氫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亞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力度進一步加大,碳匯能力顯著增強。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XX年左右達到峯值,支援優化開發區域碳排放率先達到峯值,建立碳排放達峯倒逼機制,能源體系、產業體系和消費領域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按照國家部署啓動執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覈算和評價考覈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試點示範進一步深化,綠色發展新動能不斷壯大,公衆低碳意識明顯提升。

(三)工作路徑。

1.突出低碳引領。明確“美麗山東、綠色轉型、低碳引領”的整體工作定位,把低碳發展理念貫穿到能源、產業、城鎮化、生態環保、社會建設等各方面和全過程,激發綠色低碳轉型新動能。

2.注重條塊結合。低碳發展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要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節能降碳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激發企業和社會大衆參與的主動性,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3.發揮市場調節。抓住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執行的契機,充分運用好碳配額這一環境權益調控手段,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各級政府和重點企業變“要我降碳”爲“我要降碳”。

4.創新工作載體。從能源轉型、產業發展、市政建設、共建共享等多個方面,制定培育綠色低碳新動能的行動計劃,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確保落實到基層和企業,真正取得實效。

二、堅持多措並舉,開創降碳工作新格局

(一)推進結構降碳。

1.推動產業低碳化升級。進一步健全完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標準,分類施策化解過剩產能。深入實施《山東省推進工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XX-20XX年)》和22個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採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瞄準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實施《山東省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XX-20XX年)》,推動重點領域和產業轉型發展。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計劃,提高化肥利用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農業廳)

2.促進能源低碳化轉型。把清潔低碳能源作爲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堅持清潔利用化石能源與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並舉,嚴格實行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努力壓減省內煤炭消費總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積極推進煤炭洗選和提質加工,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氣基礎設施,推動天然氣在工業燃料、交通、民用等領域應用,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開發應用,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到20XX年,煤炭佔能源消費比重較“十二五”末下降10個百分點左右;天然氣、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均提高到7%左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3.努力增加各類碳匯。實施好“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治理,建設綠水青山新山東。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加強重點造林工程建設,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益造林,開展“綠滿齊魯·美麗山東”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努力增加林業碳匯,到20XX年,全省林木綠化率提高到27%。加快發展海底森林修復技術,擴大海底森林規模化;優化發展經濟藻類養殖和貝類養殖,努力增加海洋碳匯。發揮濾食性魚類對水質的淨化作用,實施城市水系和水源地“放魚養水”工程,保障水域生物多樣性和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清潔。實施黃河三角洲、濱海、南四湖等溼地修復恢復工程,建設一批濱海、濱河、湖區溼地公園,進一步提高溼地的固碳能力。(責任單位: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

(二)推進區域降碳。

1.實施分類指導的碳排放強度控制。綜合考慮功能定位、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因素,分類確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標,“十三五”期間,濱州、聊城市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23%、22%,青島、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泰安、萊蕪市各下降21%,濟南、日照、臨沂、德州、菏澤市各下降20.5%,東營、威海市各下降20%。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要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煤炭消費壓減工作,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着力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加快推進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確保“碳霾協同治理”取得實效。制定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評價考覈辦法,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各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覈,考覈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輿論監督。(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各市人民政府)

2.制定分區域峯值年目標。青島、煙臺市力爭20XX年前實現峯值年目標,探索開展碳排放總量控制;濟南、濰坊市力爭20XX年前實現峯值年目標,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爲特徵的生產、生活、消費方式和符合市情的低碳發展模式。其他市要建立碳峯值倒逼機制,制定具體的達峯時間表和路線圖,在20XX年左右實現達峯並爭取儘早達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3.深入開展低碳試點示範。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重點區域,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以碳排放峯值和碳排放總量控制爲重點,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探索產城融合低碳發展模式,積極推動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建立完善碳足跡評價體系,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遊、低碳企業和低碳產品試點。以投資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支援爲重點,推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援貧困地區低碳轉型發展。做好各類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省扶貧辦)

(三)推進智慧降碳。

1.加強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快建立政產學研用有效結合機制,引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術創新聯盟,形成技術研發、示範應用和產業化聯動機制。增強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高新區對低碳技術產業化的支援力度。鼓勵在煤基行業和油氣開採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技術研發及規模化產業示範。(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2.提升節能降碳資訊化水平。突出“產業智慧化、智慧產業化”,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及大數據管理等技術,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在線監測,建立能源消耗數據庫和區域能源資訊化監管平臺,針對區域內不同行業、產品、工藝的用能質量需求,規劃和設計能源梯級利用流程,根據能量品位逐級利用,使能源在產業鏈中得到充分利用,實現企業能源精細化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選擇設區市開展智慧節能工程示範試點,與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相結合,利用資訊化服務手段,爲企業、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實時能耗數據和能耗分析資訊化服務。到20XX年,建成5-6個智慧節能應用示範市,建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100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四)推進市場降碳。

1.加快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國家出臺關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規定後,根據我省實際制定有關配套管理辦法,完善碳排放權交易政策體系。加強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對納入碳市場的重點行業控排企業實施嚴格的配額管控制度。立足我省碳交易實際,建立省級碳排放註冊登記系統。建立科學合理的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探索多元化市場交易模式,促進企業節能減排降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2.提升碳排放權交易支撐能力建設。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推進機制,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加強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平臺,形成常態化的數據報送機制,構建國家、省、市、企業互聯互通的溫室氣體排放覈算、報告、覈查體系。加強碳排放權交易支撐機構建設,支援省工程諮詢院、省科學院等機構開展專業諮詢服務,推進與相關省市開展區域合作。整合多方資源,培養壯大省內碳交易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加強第三方覈查機構監管,建立專業技術機構考覈評估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三、瞄準高碳行業,改造提升傳統舊動能

(一)電力行業。加快淘汰煤電行業落後產能,“十三五”期間優先淘汰30萬千瓦以下的執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重點建設大容量、高參數、低排放煤電機組。大力推廣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餘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供熱改造等成熟適用技術以及能源分質梯級利用,加快現役機組改造升級。積極推進農村電網改造、智能電網建設,完善電網結構,加快推進輸、變、配電環節節能降損改造,優化電力執行調度管理。加強對企業自備電廠、區域性熱電廠的能源和碳排放的監督與管理。到20XX年,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00克/千瓦時,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後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10克/千瓦時;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825克/千瓦時以內。(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

(二)鋼鐵行業。積極推進鋼鐵行業去產能,大力實施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打造精品鋼品牌和基地。加大節能改造力度,加強鋼鐵生產過程中餘熱餘能的回收利用,提高轉爐、各工序水的回收綜合循環利用,延伸鋼鐵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加快推廣新一代鋼鐵流程技術,大型高爐高效、節能、環保和長壽綜合技術,積極應用冶金工藝“介面”技術,促進生產流程整體執行穩定協調,實現緊湊化、連續化和高效化生產,重點發展熱軋冷軋薄板(帶)、中厚板、不鏽鋼板帶、優特鋼、H型鋼、高強度鋼筋、優質線材、優質管材等節能產品。到20XX年,噸鋼綜合能耗降至570千克標煤以下、噸粗鋼碳排放降至1.52噸二氧化碳以下。(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三)有色行業。嚴格控制行業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產品檔次低、生產技術落後、規模小的銅、鋁冶煉企業。加強高精度鋁及鋁合金中、厚板的熔鍊與鑄造工藝技術、熱軋、冷軋加工技術、在線淬火工藝、多級時效熱處理等關鍵技術的研發應用,降低電解鋁電耗。推廣強化旋浮銅冶煉、富氧底吹、富氧側吹、合成爐熔鍊等富氧熔鍊工藝和雙旋浮冶煉、雙底吹冶煉、雙側吹冶煉等冶煉技術,降低銅電解工序能耗。到20XX年,電解鋁交流電耗下降到13200千瓦時/噸以下,碳排放下降到9.1噸二氧化碳/噸以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

(四)石化行業。採用系列新型技術提高採油節能水平,改造提升現有乙烯生產系統。針對我省地煉企業較多的特點,加快淘汰落後機電設備,提高石油煉製裝置開工負荷和換熱效率,優化操作,降低加工損失,打造山東地煉節能低碳燃油新品牌,實現山東地煉綠色可持續發展。到20XX年,原油加工平均綜合能耗降到63千克標油/噸、碳排放下降到158千克二氧化碳/噸。(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五)化工行業。採用系統能量優化、節電、餘熱餘壓利用等技術,對傳統化工裝備提升改造,推廣高效節能型技術和裝置。努力調整產品結構,控制低檔產能規模,發展高性能、綠色、安全、特種化學工業產品。鼓勵新型煤制氣生產企業在不增加能耗總量的基礎上,發展烯烴、芳烴等高附加值產品。規範輪胎再製造秩序,鼓勵膠粉和再生橡膠綜合利用。到20XX年,化工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15%左右、碳排放降低18%左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六)建材行業。全面推進水泥行業清潔生產,鼓勵企業對現有粉磨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對生產線的顆粒物排放進行綜合治理。實施平板玻璃產能減量調整,由政府投資的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要率先採用低輻射鍍膜玻璃門窗。鼓勵新型牆體和屋面材料、新型建築構配件和部品部件、絕熱隔音材料、建築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開發與生產。推廣建築陶瓷幹法制粉、連續球磨、輥道窯及餘熱回收綜合利用、節能窯爐以及除塵、脫硫、脫硝技術與裝備。到20XX年,建材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4.05噸二氧化碳,日產4000噸以上規模的水泥生產線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平板玻璃深加工率達到60%以上,低輻射鍍膜玻璃應用比例達到40%,生產線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造紙行業。研發置換蒸煮、生物酶促製漿、高得率製漿、中水回用等清潔節能製漿技術,提升高強度、功能化、環保型、高附加值造紙技術。控制一般產品產能規模,開發和增加高得率漿和再生纖維原料造紙產品,大力發展專用信箋、特種筆記本、精美包裝、藝術壁紙和中高檔辦公用紙、產業用紙等高附加值產品。適應紙消費市場變化,轉變創新營銷理念,發展自主品牌行銷和品牌網絡營銷。完善政策措施,促進再生纖維回收利用。在有條件的國家和地區整合木漿原料資源,加快發展地產秸稈清潔生產製漿。到20XX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至1.74噸標準煤,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降至4.42噸二氧化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四、落實五大行動,加快培育低碳發展新動能

(一)低碳能源倍增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XX年,全口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7%,發電裝機容量突破3000萬千瓦。

主要任務:堅持統籌規劃、陸海並舉,統籌風能資源分佈、電力輸送和市場消納,有序推進風電發展;充分發揮我省太陽能資源豐富、分佈廣泛、開發利用基礎較好的優勢,大力推進太陽能利用;以生物質能資源的能源化循環利用和清潔利用爲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多元發展,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模化和市場化開發;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探索發展海洋能,科學發展抽水蓄能,安全有序發展核電。

重點工程: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能源生產和能源消費革命的總要求,結合我省資源稟賦和開發利用基礎,規劃實施“綠色電力供應工程”“綠色熱力保障工程”“綠色燃料補充工程”“區域能源轉型示範工程”“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示範工程”“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範工程”,不斷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推進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配合)

(二)節能環保產業壯大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XX年,全省培育10個節能環保產業示範縣(市、區),建成10個節能環保產業特色基地,全省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萬億元。

主要任務:一是圍繞高效鍋爐、高效電機、高效配電變壓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資源綜合利用裝備產品、新能源運輸工具、大氣治理、水處理等重點領域,大力提升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推進節能改造和節能技術產業化;二是加快節能服務業發展,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和節能環保產業龍頭企業,依託自身技術產品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提供社會化節能服務;三是培育發展節能專業機構,推動節能診斷、監測、審計、評估和認證等第三方節能專業機構發展,規範節能服務市場,促進節能專業化發展。

重點工程:一是特色基地培育工程,在全省培育10個規模效益顯著、產業特色鮮明、功能設施完善的特色基地;二是高耗能行業能效提升工程,實現高耗能行業節能標準全面提升,重點能耗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全省現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的爐窯基本淘汰或升級改造,先進高效鍋爐達到70%以上;四是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工程,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先進環保裝備(產品)在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廣泛應用;五是資源高效循環利用工程,到20XX年,全省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92%,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88%,全省再製造技術、規模及餐廚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水平居全國前列;六是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力爭到20XX年,全省所有國家級園區和省級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七是綠色工廠創建工程,按照用地集約化、生產潔淨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則分類創建綠色工廠,到20XX年,全省創建100家綠色示範工廠。(責任單位: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相關部門配合)

(三)低碳建築推廣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XX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面執行綠色建築設計標準,新增綠色建築2億平方米以上,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比例達到30%以上;濟南、青島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新建節能建築4億平方米以上,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分別達到100%、99%。完成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300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築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以上。

主要任務:一是建立綠色建築全壽命週期管理模式,新建建築全部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開展省級綠色生態示範城區、城鎮建設,促進綠色建築規模化、區域化發展;二是推進工程建設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鋼結構建築,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築,推廣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培育壯大裝配式建築產業,開展裝配式建築性能和部品部件評價,創建一批國家和省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示範工程和產業基地;三是建立完善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技術體系,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引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連片示範建設;四是大力推廣綠色施工模式,積極創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加強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五是加快發展應用節能、利廢、安全、環保的綠色建材,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培育壯大綠色建材產業發展,促進綠色建材與綠色建築融合發展;六是加強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

重點工程:一是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將節能改造與舊城功能優化提升有機結合,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同步推進節能改造,具備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項目可同步進行節能改造;二是實施新建建築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執行居住建築節能75%、公共建築節能65%設計標準,分類制定建築全生命週期能源能耗標準定額,實行建築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三是實施裝配式建築推廣應用工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及政府投資工程全面採用裝配式建造,新供應建設用地按比例建設裝配式建築,住宅全面推廣預製樓梯、疊合樓板等成熟預製部件和推行裝配式裝修,積極推廣百年建築技術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部門配合)

(四)低碳交通創建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XX年,全省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週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在20XX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1%、6.8%、6%、10%和2%;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週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別下降2.6%、8%、7%、12.5%和2%;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在20XX年基礎上顯著提高。

主要任務:一是建設城市綠色交通體系,落實《山東省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展規劃(20XX-20XX年)》,加快構建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銜接”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二是培育綠色低碳基礎設施,繼續推進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與服務系統(ETC)建設,穩妥、有序地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充電樁等設施建設;三是調整優化交通能源結構,大力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型運輸車船,積極發展汽車列車、新型頂推船隊,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舊車船,引導營運車船向大型化、專業化、標準化、低碳化方向發展;四是提升綠色智能交通能力,引導交通運輸企業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綠色等級評價,鼓勵採用租賃代購模式推進清潔能源交通運輸裝備應用,創新網絡化運輸等集約高效運輸組織模式,提高交通運輸效率。

重點工程:一是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程,積極推進濟南、青島、煙臺、濰坊、臨沂、日照、濟寧、聊城市等綠色交通城市創建工作;二是綠色循環低碳示範公路建設工程,加快國省道停車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和物流企業LNG加氣站建設,形成1-2條生態環保、安全節約的綠色循環低碳示範公路;三是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工程,加快青島港、日照港等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建設,將京杭運河航道打造成低碳內河水運通道;四是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工程,加大甩掛運輸、多式聯運等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推廣,推廣港口綜合節能、太陽能在公路系統的應用、能源利用監測等先進技術和模式。(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相關部門配合)

(五)全民低碳行動計劃。

工作目標:到20XX年,力爭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00萬噸標準煤以內,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10%;制度健全、管理規範、運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初步建立,商業與居民生活節能低碳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綠色低碳意識顯著增強。

主要任務:一是開展低碳建築行動、低碳辦公行動、低碳出行行動、低碳食堂行動、低碳資訊行動、低碳文化行動,推動公共機構率先節能降碳;二是倡導低碳消費理念,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低碳進商場、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營造全社會參與節能低碳的良好氛圍;三是制定碳普惠試點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全省碳普惠制推廣平臺,研究與碳排放權交易及低碳政策有機結合。

重點工程:一是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工程,創建一批管理科學精細、資源利用高效、技術成熟先進、踐行綠色低碳的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二是高效節能產品推廣工程,引導企業開展綠色營銷,鼓勵流通企業採購綠色建材、綠色傢俱、節能電器等消費產品,推動節能環保產品進超市、上專櫃,引導居民購買和使用高效節能產品;三是低碳旅遊推廣工程,大力發展綠道和綠色休閒旅遊,鼓勵旅遊沿線開發趣味性、體驗性、參與性項目,吸引遊客自願步行,打造以休閒健身爲主題的旅遊路線,鼓勵景區(點)配備低碳交通工具,建設以低碳爲特徵的新型景區,同時,鼓勵旅遊生產經營單位積極利用新能源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低資源消耗目標;四是碳普惠制試點創建工程,選擇並推動若干地市、縣(市、區)啓動碳普惠制試點建設,搭建省級碳普惠制推廣平臺,建立基於碳普惠制的省內核證減排量交易及補充機制,指導各試點地區開展碳普惠制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省旅遊發展委、省教育廳)

五、完善保障機制,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負責《方案》實施的統籌協調,研究確定低碳發展的重大政策、體制機制創新、重大事項、重大工程建設等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方案》實施的組織推進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行動計劃,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遴選一批綠色低碳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項目,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各市要將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管理體制。各級各部門要搶抓綠色低碳發展機遇,將低碳發展作爲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動力,搶佔低碳技術、低碳產業制高點,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強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紮實推進省、市、縣三級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充實人員力量,強化工作監督管理。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加快培養研發、專業技術人才,加強氣候變化研究後備隊伍建設。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增強政策制定者和企業家的低碳戰略決策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三)完善低碳發展政策體系。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家其他專項資金,加大地方應對氣候變化專項支援力度,創新資金使用方式,加強資金使用監管,集中支援低碳發展行動計劃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出臺綜合配套政策,完善氣候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作用,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綠色債券等手段,支援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發揮政府引導作用,落實涵蓋節能、環保、低碳等要求的政府綠色採購制度。落實有利於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規範並逐步取消不利於節能減碳的化石能源補貼。完善區域低碳發展協作聯動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現“十三五”低碳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各種資金來源,細化項目清單,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本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金融辦、省物價局、省地稅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基礎統計覈算體系。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和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制度,加強能源、工業、農業、林業、廢棄物處理等相關統計,強化統計基礎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省市兩級常態化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體系,加強清單成果轉化應用,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和監測體系,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臺賬記錄。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兩級行政區域能源碳排放年度覈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提高數據質量。(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

(五)積極推動開放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氣候和環境資金機構治理,利用相關國際機構優惠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援省內低碳發展工作。廣泛開展跨區域交流合作,積極借鑑生態文明試驗區、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的先進經驗。結合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促進低碳項目合作,推動海外投資項目低碳化。積極推進清潔能源、防災減災、生態保護、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等領域國際合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