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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論據和舉例論證的區別是什麼

事實論證以從一般實例中提取出來的理論作爲依據,概括性強而且更加具有說服力。舉例論證則是舉列單個的事例,還有可能是反例,因此可能說服力度不如事實論證,但是從具體事例出發更加易讓人理解併產生共鳴。

事實論據和舉例論證的區別是什麼

事實論證是一種從材料到觀點,從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是從對許多個別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歸納出一個共同的結論的推理形式。舉例論證是議論文中的一種方法。舉例論證是一種從材料到觀點,從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是從對許多個別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歸納出一個共同的結論的推理形式。

事實論證,一般是先分論後結論,即開門見山提出論題,然後圍繞論題逐層運用材料證明論點,最後歸納出結論。這種結構的方法,比較符合人們的'思維認識規律。

運用事實論證進行論證時列舉的事實可以有兩種形式,即概括總體性事實和枚舉個別事實。概括總體性事實的說服力在於事實所體現的普遍性,它是對事實的總體或全局的全面性統計或概括。採用枚舉個別事例的論證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舉幾個事例即可。枚舉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時也要考慮到經濟原則,儘可能不要同類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