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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工作小結報告

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工作小結報告

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工作小結報告

縣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半年工作小結

今年來,我縣"平安企業"創建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爲指導,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服務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爲宗旨,以努力實現"六個明顯提高"爲目標,緊緊圍繞"平安企業"這個主題,創新工作理念,擴展綜治工作新領域,透過落實打擊、防範、控制、管理、教育等綜合措施,着力解決影響企業發展的不穩定因素,確保"五個不發生",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保障企業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爲我縣經濟發展營造和諧穩定、公平有序的社會環境。現將半年來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結合實際,確定工作目標。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縣"平安企業"創建工作實施辦法》,從現在起透過三年努力,到"十一五"末,力爭全縣90%以上的企業達到"平安企業"標準。努力實現"六個明顯提高":企業內部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明顯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明顯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明顯提高,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水平明顯提高,平安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明顯提高,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狀況明顯提高;"五個不發生":不發生集體越級上訪,不發生刑事案件,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不發生員工違法犯罪;營造"五個環境":安全有序的生產環境,和諧穩定的周邊環境,良性互動的用工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文明健康的生活環境。確保企業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機制有效建立,周邊治安環境明顯改善,"三位一體"(即生產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創安活動不斷加強,單位內部管理有序,員工自防意識、法制道德素質明顯增強,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滿意率均達90%以上。透過深入開展"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努力實現企業"無集體越級上訪、無刑事案件、無重大治安案件、無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員工違法犯罪"的目標。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創建"平安企業"機制。一是建立創建"平安企業"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創建工作制度建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將平安建設納入全縣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中去,列入《20XX年**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覈細則》的重要內容,把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實到有關領導、工作部門、工作人員,形成目標明確、責任到人、考覈有效、獎勵兌現的工作機制,使"平安企業"創建活動長期、深入開展。二是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平安企業"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每季度召開一次聯絡員會議,領導小組成員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協調"平安企業"創建工作,及時溝通創建的情況和資訊,通報創建的工作經驗與典型。三是建立政府部門掛鉤聯繫企業責任制。安排15名政府部門領導掛職重點企業、公安民警入駐重點企業,對重點企業實行治安重點保護。掛鉤聯繫企業的部門領導和民警深入企業指導平安創建工作,不斷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平安建設。四是堅持齊抓共管責任制。要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種破壞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活動,檢察、審判機關對危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快訴、快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督促企業規範用工行爲,落實勞動保護措施,組織、宣傳、司法、工商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要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平安建設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促進"平安企業"創建工作。

三、協作配合,統一創建標準。一是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加強情報資訊工作,及時發現和控制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認真做好企業中參與"FLG"等邪教活動員工的防範監控、宣傳揭批、教育轉化工作,確保不發生聚衆鬧事、進京滋事、電視插播、危害公共安全、自焚自爆等事件。二是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條件、上規模的企業要成立調解委員會,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及時疏導的工作機制;規模較小、人數較少、條件尚不具備的可依託工會組織,發揮工會聯繫企業員工的橋樑紐帶作用,引導員工透過工會、調解組織機構或司法途徑等解決矛盾糾紛,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企業內部,消除在萌芽狀態。加強與企業外部的溝通聯繫,及時排查調處因勞動爭議、徵地拆遷、企業污染、礦產資源糾紛等問題引發的糾紛,共同維護社會穩定。三是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加強企業員工管理,認真落實企業員工中戒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羣體的管理,鼓勵支援有條件的企業實行"外口自治",組織外來務工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防範、自我約束"。四是建立健全保衛機構。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定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保衛人員。治安保衛人員應當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及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考覈;開展治安防範宣傳教育,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在企業範圍內進行治安防範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維護內部治安秩序,及時制止違法行爲,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爲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應當立即報警,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督促落實內部治安防範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五是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主要有:門衛、值班、巡查制度;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等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現金、票據、印鑑、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安全管理制度;企業內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企業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報告制度;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覈及獎懲制度;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藥的單位,還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和嚴格的資訊報送制度;涉密檔案資料的保密管理和計算機資訊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六是維護員工人身、財產及企業財產安全。嚴格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內部安全保障機制,確保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國家有關標準設定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故處置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和交通、通信工具,落實保險福利待遇。加強技防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有關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國家標準,提高安全防範的科技含量,重點加強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的監控和防範。針對部分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薄弱、周邊治安複雜和電信、電力、廣電設施被盜竊破壞嚴重等突出問題,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治安防範各項工作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確保單位員工犯罪率低於1‰。七是整治、優化治安環境。把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納入當地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服從當地綜治部門的組織協調,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配合,共同整治企業內部及周邊突出治安問題,優化企業生產生活環境;積極推行"廠店聯防"、"企地聯防"等有效做法,形成羣防羣治、聯防聯保、整體聯動的治安防控網絡。八是努力創建和諧勞動關係。建立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完善工資支付辦法,建立以工資集體協商爲重要形式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依法及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不發生無故剋扣、拖欠職工工資事件;合理制訂勞動定員定額標準,遵守勞動工時制度;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建立和完善內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九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依照《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完善並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費用等。十是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豐富企業文化生活,營造秩序良好、文明優良的生產、工作環境;加強企業員工的日常管理,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治安防範和職業道德、公民道德教育,透過安全守法教育周、安全主題日等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全面提高員工對"平安企業"創建活動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四、加強領導,落實工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縣縣創建"平安企業"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創建"平安企業"活動各項工作。堅持抓系統帶單位、條塊結合、上下互動。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系統要把"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的總體規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覈,把"平安企業"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作爲綜治工作考評和"平**(鎮)"考評驗收的重要內容。縣直各單位負責對本系統及其主管行業的"平安企業"創建工作做出統一部署,結合自身職能和工作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加強督促、檢查、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各行業協會也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協調作用,協同做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推進創建活動的全面開展。二是認真落實和充分發揮行業、系統監管部門組織、指導、檢查的職能作用。各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系統及所屬各單位的領導要高度重視"平安企業"建設工作,切實負起主管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全面推進本系統、本行業的"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納入當地"平**(鎮)"建設活動中,由所在鄉(鎮)政府和有關所(站)抓好統籌安排,負責組織指導。三是強化企業是"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的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對"平安企業"創建工作負總責,成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加強對"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的領導,做到有規劃部署、有檢查落實、有經費投入、有工作人員,持之以恆地推進創建工作開展。四是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將"平安企業"創建工作作爲企業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任務,會同企業認真調查和摸排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具體解決措施,爲創建"平安企業"提供有效指導和保障;加強工作協調,定期溝通情況,研究問題,密切協作,加強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主動向黨委、政府報告"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積極爭取支援。五是加強示範帶動。縣綜治委選擇5家重點企業,作爲"平安企業"創建示範點,制定示範點創建工作制度,確定一批綜治聯絡員,加強工作指導,總結推廣經驗做法,以點帶面,推動"平安企業"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六是創新創建載體。結合產業分佈和區域特點,在企業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在縣安監局成立,安全技術防範協會等羣防羣治組織;在重點企業或企業相對集中的點建立警務室,形成有效的治安聯勤聯防網絡,構建"安全板塊",保障企業周邊治安環境;七是落實基層保障。不斷加大對企業平安建設工作的保障力度,在企業內部設"綜治辦"和"平安建設辦公室",確定專職人員負責企業的平安創建工作;同時,加大企業平安建設工作的經費投入,確保平安企業創建工作順利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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