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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區2021年幼兒園招生須知

幼兒園從經營的經濟性質上大體有兩種:一種是政府的教育系統所辦的幼兒園、特殊行業辦園、公辦高校附屬幼兒園、企事業單位辦園等多種形式的公辦園;另一種是個體經營者辦的私立幼兒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淄博高新區2021年幼兒園招生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淄博高新區2021年幼兒園招生須知

一、招生原則

高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適齡幼兒招生工作。幼兒園實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二、招生對象

小班入園幼兒需年滿3週歲(截至當年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兒。推進學前殘疾幼兒隨園保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

三、招生時間

公辦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在6月份,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具體以幼兒園公佈的招生報名時間爲準,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其它幼兒園結合實際,參照落實。

四、招生範圍

高新區實驗幼兒園確定就近入園招生範圍爲:柳泉路以東,中潤大道以南,金晶大道以西。實驗幼兒園招生範圍內的城市小區規劃有配套幼兒園的,應當入本小區配套幼兒園。城市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滿足本小區內適齡幼兒入園,村居配套幼兒園優先滿足本村居內適齡幼兒入園,其他幼兒園自主招生。

五、招生條件

(一)幼兒入區級公辦幼兒園,須有高新區戶口和房產,幼兒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須在同一戶口本上。幼兒父母無獨立房產且與幼兒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幼兒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和房主須在同一戶口本上。以上情況需提供戶口本、房產證等材料。購買新建住房且已實際交房的,如果房產證尚未辦理,需提供戶口簿、購房合同、入住水電費交費憑證等材料。

(二)幼兒入小區配套幼兒園,須有戶口、本小區房產。

(三)幼兒入村居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四)高新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依據淄博市教育局《關於做好高層次人才、企業家子女學前教育階段入園就讀服務事項的通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地事局審覈後,在不超班額的前提下,安排高層次人才企業家子女到意向幼兒園就讀。

(五)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經地事局審覈後,按照國家及省、市、區政策就近就便優先入公辦幼兒園就讀。

(六)有聽力、智力、肢體、視力障礙或自閉症,需接受特殊學前教育的適齡兒童,可到特殊教育學校諮詢就讀。

(七)幼兒入園期間如發生戶口、居住地等變更,根據園所規定辦理相應的轉園手續。

六、招生報名

(一)區級公辦幼兒園招生先後順序

高新區實驗幼兒園招生順序:

1.錄取經魏家社區居委會審覈上報的`魏家社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2.招收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按照“房戶一致”原則招生(報名時須房戶一致),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3.如有空餘學位,招收招生範圍內有房,戶口在招生範圍外的高新區戶口適齡兒童,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二)城市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招生順序

1.按照“房戶一致”原則(報名時須房戶一致),招收本小區內適齡兒童,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2.如有空餘學位,招收本小區內有房產,戶口不在本小區,但爲高新區戶口的適齡兒童,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3.如有空餘學位,招收本小區有房,戶口不在高新區的適齡兒童,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4.如有空餘學位,招收本小區外有房,戶口爲高新區的適齡兒童,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容納能力,則採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

城市小區配套民辦幼兒園結合實際,參照城市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招生。

(三)村居幼兒園招生。先招收本村居幼兒,如有空餘學位再招收村居外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

(四)學校附屬幼兒園招生。按照“就近入園”原則,先招收高新區有房有戶的幼兒,如有空餘學位再招收其他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

(五)其他幼兒園招生,由幼兒園自主確定。

(六)符合報名條件錯過報名時間的,如幼兒園名額已滿,不再安排入園。

七、其他事項

(一)公開幼兒園基本資訊。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微信公衆號發佈公示轄區內註冊合格幼兒園名單及幼兒園地址、規模、辦園性質、類別、報名諮詢電話等基本資訊,方便家長隨時查詢。

(二)發佈幼兒園招生資訊。各幼兒園招生通知和招生報名時間間隔一般不少於5個工作日。招生通知需在幼兒園網站、微信公衆號發佈,在幼兒園門外宣傳欄張貼。公辦幼兒園招生資訊需在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微信公衆號發佈。

(三)明確幼兒園報名方式。各幼兒園按照規範、便民、高效的原則,研究採取網絡、現場等方式報名。招生過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並留存有關資料。

(四)確保招生平穩有序。各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幼兒園招生入園各項工作。要科學做好學位測算及摸底登記工作,加強幼兒園招生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招生中的問題,做到招生入園工作平穩有序。

(五)規範組織新生入園。新生入園前,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有關規定,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幼兒逾期未報到,視爲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六)加強幼兒園招生行爲監管。各幼兒園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覈後方可向社會發布。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幼兒園不得設定“實驗班”或“特色班”,不得將嬰幼兒參加早期教育指導作爲入園前置條件。各幼兒園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於舉報的問題和違規招生行爲,認真核實查處。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及時解答羣衆疑惑,爲家長提供入園指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