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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市南區幼兒園招生須知

幼兒園是小朋友的快樂天地,可以幫助孩子健康快樂地度過童年時光,不僅可以學到知識,而且可以從小接觸集體生活。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青島市市南區幼兒園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青島市市南區幼兒園招生須知

一、報名條件

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兒。優先招收符合條件的市南區戶籍幼兒,符合市南區入園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參加第二次招生。

二、報名時間入口

7月20日(星期一)9:00—7月24日(星期五)16:00止,家長登陸“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網上登記系統” ,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並同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照片,申請報名資訊提報完整後方可下載打印《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到幼兒園現場報名時,家長需將紙質的《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提交幼兒園。

每名幼兒只能選報一所幼兒園,同一名幼兒身份證號碼無法同時兼報兩所幼兒園,網上登記時家長可有一次機會調整選報的幼兒園。填報《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後,家長可以繼續登入網上登記系統檢視已經填報的內容,如果填報資訊有誤可修改一次。

不具備網上登記條件的幼兒家長,可在現場報名當日到幼兒園補錄登記。

三、現場報名

7月25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兒家長(限1名家長,無需帶領幼兒)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幼兒園現場報名。報名先後順序不作爲錄取依據,家長無需過早排隊

四、報名材料

(一)市南戶籍幼兒報名提供材料:

(1)現場報名家長本人身份證;

(2)《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

(3)幼兒戶口簿全頁(無法證明親子關係的還需提供幼兒出生醫學證明等);

(4)產權證(購房完稅憑證),或者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以及幼兒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內無房產證明;

(5)市南戶籍孤兒、父母一方持市南區低保證的市南戶籍幼兒報名時,需提供有效孤兒證明、有效期內低保證。

(二)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報名提供材料(第二次招生):

(1)現場報名家長本人身份證;

(2)《市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

(3)幼兒及其父母原籍戶口簿全頁(無法證明親子關係的還需提供幼兒出生醫學證明等);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發的青島市市南區居住證(另一方爲非市內戶籍),並且截至8月31日滿一年;

(5)市南區自有住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完稅憑證,租住市南區房屋的提供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且截至8月31日滿一年;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繳稅證明,或者與市南區用人單位簽訂的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規文字、青島市就業登記花名冊及社保卡、社保繳費明細(市南單位繳納),並且截至8月31日在市南區務工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