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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指南

高等職業教育與學科型普通高等教育作爲現代高等職業教育體系中最主要的兩種類型,由於在人才培養的模式、手段、途徑、方法以及目的等諸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異,使其二者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擔着不同的社會功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年黑龍江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測試時間:2021年4月3日至4月15日,分兩個階段進行測試錄取。

第一階段: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考生參加報考院校組織的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4月9日前,各院校須在學校官網上公佈第一階段錄取結果。

第二階段: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有剩餘招生計劃的院校組織的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4月15日前,各高校須在學校官網上公佈第二階段錄取結果。

2021年4月18日前,各院校須到省招考院辦理高職單招錄取手續。

2、測試要求。2021年4月3日開始,各招生院校組織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考生報名人數多於覈定招生計劃數的院校,須組織網絡遠程面試或現場測試,面試時間由招生院校確定,可以適當延長。考生報名人數少於覈定計劃數的院校,只組織網絡遠程面試(面談)。具體工作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確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公佈。

3、錄取辦法。各招生院校可根據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情況,參考考生綜合成績,確定錄取考生。其中,普通高中學生可依據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對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等高中階段同等學歷學生,可依據學業成績和職業技能證書,進行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學生自行上網打印,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由學校提供;職業高中、中專學生成績單由學校提供;技工學校學生由本人提供職業技能證書,學校提供成績證明。各招生院校須在招生章程中須明確錄取規則,明確“同分末段”考生錄取辦法,嚴禁高校未經審批擅自調整招生計劃,或進行超計劃錄取。

4、特別說明。

一是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職院校錄取;

二是被高職院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

三是被高職院校正式錄取的`考生,須正常參加各市(地)組織的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體檢查,體檢合格方能正式入學,否則錄取結果無效。

5、報到時間。高職單招錄取考生報到時間,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確定。

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

組織網絡遠程面試(面談)需要考官現場集中評分或現場測試的招生院校,須專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各項防護措施。要認真做好涉考工作人員健康資訊監測,做好命題、制卷、保密、測試、評卷等事項疫情防控工作。要設定備用場所和人員,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準備,確保涉考人員健康安全。

爲保證全省高中階段學校辦學秩序和考生健康安全,各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到中學開展現場招生宣傳活動。線上宣傳不得發佈虛假資訊,不得干擾其他院校招生工作。要透過多種方式,及時準確解讀本校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工作方案和相關要求,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確保招生宣傳工作規範有序。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考生違規違紀行爲,對在網絡遠程面試(面談)或現場測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新生入學 3個月內,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021年,我省將繼續開展高職單招考試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整治虛假宣傳、爭搶生源、有償招生等違法違規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有償招生活動。各高中階段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教師等不得與中介機構、個人或招生院校工作人員進行任何形式的招生違規活動,不得散佈虛假招生資訊,不得干擾學生報考,不得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對羣衆舉報的問題有案必查,線索一經查實,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學校領導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視情節輕重採取縮減學校整體招生計劃、停止單獨招生資格等處罰措施,並進行全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