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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指南

高考由教育部統一調度,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指南

一、考試時間

所有在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現場校考,原則上安排在2021年2月20日—26日進行。在該時段內,省外高校與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商定本校在魯現場考試的具體時間。駐魯高校可在該時段內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二、考點設定

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省外高校確有必要在山東省設立考點的,須經我院同意。凡未經我院同意擅自組織的專業考試,其考試成績一律不予承認。

(一)省外高校考點設定要求。

1.山東省在濟南、青島、濰坊等3市設立省外高校藝術校考考點。省外高校來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須在我省統一設定的考點進行,且每個高校只能在省設考點中選擇1個考點進行1次專業考試。各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要爲高校提供校考所需場地及輔助設施,協助高校選聘監考員和有關工作人員。

2.省外高校在山東省設點組織的校考,限山東省考生報考。

(二)駐魯高校考點設定要求。

駐魯高校原則上在本校設定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

三、專業考試範圍

山東省藝術類專業分爲: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主持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航空服務藝術類、攝影類、其他類等11個專業類別,相關高校須與我院協商確定專業所屬類別,“其他類”僅限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高校的個別無法對應另外10個類別的專業使用。

(一)本科統考專業。

山東省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省統考涵蓋的專業,招生高校原則上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爲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1.美術類、文學編導類。除經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高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

2.書法類、舞蹈類。除經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外,書法類、舞蹈類專業原則上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高校不組織校考;2022年起,除提前批高校外,書法類、舞蹈類專業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高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

3.未達到山東省2021年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專業本科統考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高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後續投檔及錄取。

(二)本科校考專業。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舞蹈類之外的藝術類專業,2021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聯合或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以下分別簡稱校級聯考或單獨校考)。目前山東省組織校級聯考的專業類別有:音樂類、播音主持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類、航空服務藝術類。

各招生高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設定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未經教育部批准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考試。

(三)高職(專科)專業。

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錄取時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書法類和舞蹈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其他類別的專業認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確需專業考試,須報我院同意後方可在考點安排專業考試。

四、高校申報校考流程

(一)網上報送專業考試資訊

1.高校藝術校考網上資訊報送的身份認定,以我院發給的密鑰檔案爲準,沒有取得密鑰的省外高校不能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

2.各相關高校於2021年1月10日前,憑密鑰登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考試資訊報送系統(),準確填寫本校考試資訊:學校代碼、專業名稱、專業類別、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需求、校考收費標準(以當地省發展改革委或省物價局批文爲準)、學校賬號、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有關資訊。其中,專業名稱須與上報“藝術交互系統”及“計劃來源系統”的名稱及代號一致。

3.相關高校必須參照簡章的內容明確各專業所屬類別,招生高校須與我院協商確定專業所屬類別(聯繫電話:0531-81916023)。

4.各高校務必認真核實所報送的考試資訊,確保準確無誤,考試資訊一經向社會公佈,不得擅自修改。

(二)簽訂考試協議

擬到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高校,須與選定的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簽訂考試協議。協議的內容由雙方商定,要內容具體、責任明確。各高校須將網上報送資訊打印後加蓋招生部門公章,郵寄至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到山東省所設考點組織校考的工作人員要攜帶高校介紹信、本人有效身份證等憑證。不允許高校委託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山東省所設考點組織考試。

校級聯考主考高校須與加盟高校簽訂聯考協議,共同制定考試方案及專業成績使用規則。

五、考生報名及繳費

考生參加駐魯高校校級聯考或校考,必須登入各院校網站,瞭解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資訊。高校將使用相關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或採取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初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現場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現場校考並使用我省報名系統的,初選合格考生須登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進行報名、繳費和打印校考准考證。校考報名開始時間爲2021年2月3日,截止時間爲所報高校開考前3天(例如:考試開始時間爲2021年2月22日,報名截止時間爲2021年2月18日下午5:00),考試開始時間爲2021年2月20日和2月21日的,因開考前3天爲法定假期,報名截止時間一律爲2021年2月5日下午5:00。2021年2月6日—2月17日網上報名系統關閉。網上報名辦法詳見報名網站。考生可於考試前2天上網打印校考准考證。

高校須在考試報名開始前10天,將初選合格考生名單或初選條件報送我院,初選合格名單透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陽光數據平臺()報送我院(報送資訊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初選合格專業名稱等資訊),初選條件蓋公章後傳真至0531-81916023。

不在我省設點的高校,如需在我省《現代教育》藝術體育高考專業考試指導專刊上刊登報名考試資訊,可於2021年1月10日前,將學校名稱、國標代號、專業名稱、專業層次、藝術類別名稱、學制、年度學費、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報名網址等資訊報送我院電子郵箱(e37_),紙質版蓋章傳真至0531-81916023。

六、考試實施

各高校是藝術類校考的責任主體,要統籌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不得委託中介機構實施校考。要加強考生進場檢查和考試監督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要制定詳細的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參加藝術校考,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報考證和所報考院校準考證,招生院校覈對無誤後,方可允許考生參加考試。高校須對所有專業校考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儲存4年。省外高校校考結束後,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向高校提供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資訊。

若校考考生數量大且考試時間集中,高校應積極主動與考點聯繫協商,做好統籌安排,切實加強考試組織管理,保障考場及考點秩序,排除安全隱患。

藝術類校考期間,我院將派檢查組赴各考點進行監督檢查。

七、強化疫情防控

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和我省有關組考防疫規定,各高校應制定藝術專業現場考試疫情防控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經高校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報考點所在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覈同意,同時報山東省教育廳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高校要會同設點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組織領導、宣傳解讀、物資儲備、教育培訓、人員防護、演習演練、應急處置、督導檢查以及考務各環節防疫工作,統一配備疫情防控副主考、設定備用隔離考場,切實做好考試常規防疫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參加有關高校在我省組織現場考試的所有人員,必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做好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違規考生處理

發現考生在專業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相關高校應在專業測試全部結束一週內,將《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違規材料、工具暫扣單》及相關證據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1705室,郵編:250011,電話:0531-81916083,郵箱:)。

考生在校考中的違規行爲,將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對其進行處理,構成作弊的,其2021年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

九、考試成績報送

根據教育部《關於全面啓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資訊交互系統的通知》(教學司〔2018〕9號),各招生高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要求,及時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資訊交互系統上報送全口徑資訊,我省不再組織高校單獨報送。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高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領導,加強機構建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校藝術專業考試安全和招生工作負總責,並對考試重大事項依法依規進行決策。

(二)確保安全。各高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藝術類專業考試組織有關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薄弱點和風險點。要制訂相關考試安全工作方案,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確保命題、制卷、運送、分發、回收等試卷流轉環節的安全保密,確保試題答卷的絕對安全。

(三)規範管理。各高校應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選派敬業、可靠、專業的人員從事考務組織、測試評價、監督管理、視頻監控等工作;加強規範化、專業化的全員業務培訓,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與所有工作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四)完善仲裁。各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完善專業考試仲裁辦法、規範仲裁程序、組建仲裁小組,受理解決專業考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