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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萬柏林區小學入學招生政策

小學教育階段後爲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太原萬柏林區小學入學招生政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太原萬柏林區小學入學招生政策

一、工作原則

(一)公平普惠原則

將全區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納入招生入學範圍,爲每一名適齡兒童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確保其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二)免試就近原則

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三)公民辦同步招生原則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體制

(一)區教育局:制定萬柏林區小學適齡兒童入學指導意見,科學合理劃分各小學學區範圍,監管各小學按照規定做好小學適齡兒童入學工作,確保本轄區適齡兒童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二)各小學校:制定本學校小學入學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具體組織好小學適齡兒童入學工作,並接受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督查。

三、入學條件

(一)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等,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接收8月31日前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

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到區教育局備案。

(二)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須提供《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產)權證》;《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適齡兒童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4月30日。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18年4月30日前辦理);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4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18年4月30日前辦理);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四)按照全市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要求,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萬柏林區居住並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萬柏林區小學入學的,登記報名時需提供:《居民戶口薄》;在萬柏林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在萬柏林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扶貧手冊。

四、招生入學辦法

(一)招生入學範圍

按照尊重歷史,注重銜接,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則,根據轄區內適齡兒童數量、學校分佈、辦學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依據道路、街區、門牌號、村組等,爲每所小學合理劃定學區範圍。適齡兒童按照學區劃分範圍入學,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由各學校根據自己的學位情況制定招生入學辦法,排序解決。

(二)入學報名登記

全市小學入學報名工作全部實行網上登記。符合入學條件、需在萬柏林區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登記。選擇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小學。

(三)“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入學

戶籍所在地(戶主爲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與實際居住地(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一致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爲:

1、當登記報名人數未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在學區小學入學。

2、當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時,由學校根據自己的學位情況排序入學。

3、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未能在學區小學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入學,不得擇校。

直系親屬係指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

(四)“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憑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和付款收據,統籌安排入學,不得擇校;超過學區小學招生計劃未能在學區小學入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小學教育資源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五)集體戶口及其他情況適齡兒童入學

1、萬柏林區戶籍的集體戶口無房戶,根據戶籍所在地學區對口學校的學位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但不得擇校。

2、太原市戶籍的集體戶口有房戶(具有直系親屬或適齡兒童本人房產證明),執行“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3、戶籍在萬柏林的其他情況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不得擇校。

(六)改造中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學

近幾年來,我區城中村陸續拆遷改造,造成城中村居民居住地相對不穩定,根據目前的特殊情況,城中村的適齡兒童根據戶籍所在村,結合各村改造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安排,隨着城中村改造進程的變化,其它城中村遇到具體問題,由區教育局小學入學仲裁組統籌解決。各城中村學校學區保留不變,待城中村拆遷改造任務完成,適齡兒童回遷後再做調整。

(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區教育根據隨遷子女數量、入學條件、居住範圍、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學校等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但不得擇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