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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柯橋中小學招生指南

小學和中學合稱,小學包括初小和高小,中學又包括初中和高中。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紹興柯橋中小學招生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招生工作原則

1、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在戶籍所在地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結合學校招生實際,科學、合理劃定學區。學區內的義務教育招生對象,必須100%入學。

2、住戶一致優先的原則。當學區範圍內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後順序錄取。

3、免試入學的原則。小學招收新生不進行任何測試,小學升初中不進行升學考試。

4、陽光招生的原則。建立招生資訊公開機制,各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學區範圍、錄取結果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類別

小學新生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新生爲受完6年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共分四類。

第一類:入學對象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或入學對象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學區,且入學對象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類:入學對象有本學區戶籍,但不屬於上述類別。

第三類:入學對象爲非學區戶籍,但入學對象本人或其父母(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

第四類:符合柯橋區規定的入學條件取得鎮(街)內學校入學資格的(含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三、招生錄取辦法

1、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招生計劃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類新生。

2、學校嚴格按辦學規模規範制訂招生計劃,當同一類別的學生人數超過經覈定的該校招生計劃時,由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和方法並報區教體局批准後實施。上述第一、二類對象按戶籍登記時間排序,第三類對象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取得時間排序,時間早者優先。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進行有序分流。該學校未能錄取的新生原則上在教育集團內其他校區優先安排入學,也可以申請到有剩餘學額的其他學校就讀。若申請學生數未超過學校剩餘學額的,則全部錄取;若超過學校剩餘學額的,由教育黨委(總支)統籌安排入學,或回原籍學校就讀。

3、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事先應報區教體局覈定並公佈。符合柯橋區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監護人)持有柯橋區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填報國傑實驗學校,填報後不再參加區內公辦學校的報名。若填報國傑實驗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數超過該校覈定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待國傑實驗學校錄取結束後,未錄取的學生若符合公辦學校的入學資格,則根據學生報名條件和學校空餘學額情況按相應類別的末位排序參加相應學校的報名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覈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未招足的人數補招時,如果報名人數超過補招人數的,也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電腦隨機派位由區教體局主持,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全程參加。

4、符合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優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九年義務教育就學“直通車”的若干意見》(紹柯政辦發〔2018〕56號)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報名仍由各鎮(街道)牽頭,按檔案中相關意見審覈查驗入學資格。報名時間爲7月1日至7月10日,統一在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核發地所在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5、因城市建設涉及住房拆遷並實行產權置換的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根據區政府關於拆遷戶學生的就學辦法確定就讀學校。在拆遷期間,可攜帶拆遷相關證明材料及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和臨時居住的相關依據,於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體局普教科現場申請辦理,可按臨時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在拆遷安置後,按正常入學對象所規定的學區入學。

6、華僑歸僑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現役軍人子女、人才子女,根據上級相關部門就學辦法確定就讀學校。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於7月1日至7月10日到教體局普教科現場申請辦理。

四、網上報名程序和要求

在柯橋區接受義務教育須網上報名的入學對象必須按期參加入學網上報名。如未按期參加入學網上報名影響錄取工作的,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或其他處理。具體時間及要求:

1、網上報名對象

招生類別中第一至三類對象、符合四項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及符合國傑實驗學校招生報名資格的,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按需準備相關證件。

2、網上報名途徑

網上報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透過智能手機端“浙裏辦”APP或電腦端“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地區切換到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搜尋“入學”,找到“柯橋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進行在線辦理(網上報名規定時間內允許資訊修改),具體網上報名操作辦法另行發佈。

3、網上審覈

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後,登記報名資訊不能更改。網上報名資訊於7月10日前完成審覈。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在審覈完成後透過“浙裏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審覈結果,審覈透過代表資訊無誤,並不表示錄取透過。

4、現場確認或補報

網上報名審覈沒有透過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的,學生家長須隨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在規定時間(第一至三類學生爲7月11日-12日,隨遷子女爲7月15日-16日),第一至三類學生家長到施教區學校、符合四項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到居住證申領地鎮(街道)教育黨委(總支)進行現場確認或補報。

5、公佈結果

主城區學校7月17日公示各類新生錄取名單,主城區以外學校由各鎮(街道)學校自行確定。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招生工作,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及組織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鎮街要成立由鎮街分管領導任組長,教育黨委(總支)書記和校長任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區教體局的招生工作意見,制訂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各中心小學對下屬完小的招生工作全面負責。各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於6月25日前報普教科錢紀江。

2、公開資訊。各校在招生前應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轄區學校招生計劃應透過本單位網站的“資訊公開”專欄,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資訊。公辦學校出現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資訊,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學區內戶籍生報名人數如果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體局統籌制定具體方案,平穩有序實施分流,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規模。

3、加強宣傳。各校要設立招生諮詢電話,落實專人負責,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加強與鎮(街)村(居)、家長、社會的溝通,及時按政策處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區教體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諮詢電話:85686957、81116935、84135936、84126627,監督電話:84136733。

4、加強銜接。各鎮(街)中學與小學、小學與幼兒園要加強溝通,共同配合做好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前班幼兒升入小學的過渡銜接工作。

5、嚴肅紀律。各校必須嚴格執行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擴大招生區域、招生數量及擴大班額。學校要嚴格實行平行分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