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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小學入學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南寧小學入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入學年齡

凡年滿六週歲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二、入學條件

(一)市區戶籍:

1、父母及兒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除盲、聾啞、弱智三類殘疾兒童可以選擇到特教學校、輔讀班就讀外,其他殘疾兒童都要隨班就讀。

2、學生戶口單獨遷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戶口未遷入)我市,且符合《南寧市外來投資興辦實業、經商、購買商品房、受聘人員申辦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暫行辦法》(南府發〔1999〕56號)和《南寧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改革我市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南府發〔2003〕44號)中規定的適齡兒童。

注:小學適齡兒童起止年齡爲6至11週歲。凡是當年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包括殘疾兒童),應該入學接受小學義務教育。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則可以適當延緩。

(二)外來人員:

1、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引進人才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05〕27號)中的規定取得《居住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且有效期在兩年以上的人員子女。

2、父母在本市城區內工作,父母及本人戶籍在農村但隨父母在城區內暫住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

3、隨父母在城區內暫住的其他流動人口子女。

三、入學材料

1、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

(1)戶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的,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戶口簿須於學校報名截止日期前簽發。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及契稅完稅證等)。作爲入學依據的合法房產,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於學校報名截止日期前實際居住。

(3)無房戶、三代同堂分別提供租房合同、祖輩房產證以及居委會居住證明的複印件,同時審覈原件。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須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且在我市市區內有合法穩定住所、已合法穩定就業。居住證、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和合法穩定就業材料的持有人(簽訂人)須一致,且爲申請就讀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居住證登記居住地址應與其合法穩定住所地址一致。居住證領取時間、連續居住時間和連續就業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截止日期原則上按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當年8月31日止計,下同)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時優先排序。

(一)居住證。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在流入地首次領取居住證後須按期進行年度簽註。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居住證具備使用功能且領取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可作爲優先排序的'依據。

(二)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合法購買的商品住房、市場運作房、單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續(擁有房屋權屬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贈、繼承的產權房;依法購買或租住的各類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租賃住房。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如有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也請同時提供,可作爲優先排序的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也請同時提供,可作爲優先排序的依據)等(滿足其中任意一項即可)。住所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簽發(訂)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可作爲優先排序的依據。

(三)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投資、經商人員;受本地用人單位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招用)勞動合同的人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稅憑證、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就業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簽發(訂)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可作爲優先排序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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