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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初中升高中招生指南

高中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一級的教育機構,接受初中合格畢業生,一般學制爲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武漢初中升高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武漢初中升高中招生指南

一、報名與填報志願

中考實行網上報名與填報志願。

(一)報名

中考報名對象及條件、報名方式及辦法詳見《關於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武招考〔2019〕2號)。

(二)填報志願

1.填報時間

填報志願採取考前填報方式。填報志願時間爲5月5日8:00至5月9日17:00,考生直接在網上對填報的志願進行確認,填報志願時間截止後不能再填報或修改志願。因考生或家長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或家長承擔責任。

爲滿足考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意願,給予考生更多選擇機會,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後,考生還可在規定時間內透過武漢招考網()對職業學校志願進行徵集確認。

5月10日至7月31日,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本人填報的志願資訊。

2.志願設定

考生志願分5個批次填報:

(1)提前批:民辦普通高中,設1個志願。

(2)第一批:省級示範高中,設1個志願。

(3)第二批:市級示範高中、省級示範高中計劃單列的國際部及實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級示範高中,設3個志願。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級示範高中,設3個志願。

(5)第四批:“3+2”、五年一貫制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分別設2個志願,並可填報相應專業,選擇“是否服從調劑”。

(三)招生範圍

中心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中心城區招生;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所在區內招生。嚴禁新城區公辦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區低於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線的考生。

武漢市民族中學、華中師大一附中、武漢外國語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級示範高中的國際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各類特長校(班)與所在學校招生範圍一致。

(四)其它

繼續推行計劃招生批次改革,具體辦法詳見《市教育局關於安排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計劃的意見》。

2.全市將繼續對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實行分配生政策,各校招錄分配生的名額佔招生計劃的.50%。分配生候選考生須報名參加中考,且第一志願只能填報所分配的高中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分配生候選考生不能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志願。分配生招錄辦法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9〕8號)執行。

3.以特長生身份參加錄取的考生,報考具有市藝術特色高中、體育後備人才學校稱號和體育藝術特長班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須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測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報考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專業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或面試,取得資格後方可填報相應志願。

4.具有體育後備人才、體育特長、音樂特長、美術特長資格的考生(統稱特長生),需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願填報對口招收的學校。不對口填報的,視爲放棄其資格。

5.具有“宏志生”資格的考生,必須在相應批次的第一志願中填報具有招收“宏志生”資格的學校,否則視爲放棄其資格。

6.根據教育部關於外國語學校可單獨提前招生的有關精神,擬報武漢外國語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除外)須參加該校報名前組織的測試,測試成績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資格填報該校志願(單獨填報),與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同劃線,提前錄取。未被武漢外國語學校提前錄取的,仍可根據填報的其它志願參加錄取。

7.分配生候選考生、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不得交叉報名。

二、錄取

1.高中階段學校採用遠程網上分批次錄取。

2.錄取工作嚴格按政策、計劃、批次、志願、考生升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不突破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和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具體辦法是:根據考生志願,按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則語、數、英3科分數之和高的優先錄取;若仍然相同,則按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則物理化學(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經過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徵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調整計劃錄取。

3.錄取新生時,先錄取提前批志願考生、分配生候選考生、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再按批次志願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無故退錄,不再參加後面批次的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需要面試的專業(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前教育專業等)由相關學校組織面試並優先錄取。

4.每批次招生學校在資格線上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後面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錄取報考該校的下一志願考生。每一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下一批次志願錄取。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線上未被所報考的學校錄取的考生,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投檔到考生所在區指定的一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

5.對於少數在示範高中錄取資格線上按志願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第二批次學校,經批准,可在示範高中錄取資格線上徵集志願。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向社會公佈第二批生源不足學校徵集志願資訊,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透過武漢招考網填報徵集志願。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根據考生填報的徵集志願,按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6.地處新城區民辦高中可根據學校意願,按照所在區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招收本區內考生,實行計劃單列。

7.分配生候選考生在其所分配學校的錄取線下30分內錄取,最低不得低於示範高中錄取資格線。分配生候選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錄取的,分配生候選資格失效,可按後面志願參加統一招生錄取。

8.具有市藝術特色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班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在每一批次錄取前按招收體藝特長生的計劃,在報考其志願且符合錄取條件的體藝特長生中按照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第一批次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於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第二批次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於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10分,一般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錄取體藝特長生的分數不得低於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30分。

9.體育後備人才學校在招收具有體育後備人才資格的考生時,按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75%確定其最低控制分數線。

10.無故不能提供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成績或理化生實驗技能操作考查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錄取。

11.招生學校必須在校內公示錄取結果,並向考生髮放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印製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在錄取期間可透過武漢招考網查詢錄取結果。

12.在繼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允許其在規定時間內,以錄取註冊方式招收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非應屆畢業生,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

13.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初中學校負責建檔,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檔案由市、區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集中交高中階段學校保管,未錄取的初中畢業生檔案由初中學校負責保管;初中畢業生檔案的保管期限、移交、銷燬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