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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指南

廈門大學(Xiamen University),簡稱廈大(XMU),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指南

一、招生規模

年度我校共近200個學術型碩士專業和50個專業學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共計5000名左右(含統考生、推免生和專項計劃研究生)。我校碩士招生計劃請詳見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相關檔案(該計劃僅供各位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教育部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推免生錄取人數、生源質量、統考生上線數量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二、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透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透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係等均不轉入我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類別研究生,可根據相關規定申請獎、助學金和住宿(詳見本簡章第十二大點“獎、助學金”和第十三大點“住宿以及費用”),其檔案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詳見本簡章第七大點“資格審覈”)必須轉入我校,否則我校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如果符合相關政策和規定,考生在被錄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但考生被錄取後,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三、學制和在校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制分別爲2年、2.5年或3年,具體按各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執行。學習年限5年(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習年限是指學生具有學籍的學習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爲推薦免試和統考兩種方式。

五、報考條件

(一)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的條件

1.具備推免資格且符合我校規定條件的考生既可申請我校碩士研究生,也可申請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爲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後和透過中期考覈後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獎學金可與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同時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的具體條件和詳細辦法請見推免檔案《廈門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滿分的60%及以上)的證明,方能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④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②報考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②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②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同時,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考我校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②西醫臨牀醫學五年制或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五年制醫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生),且符合相應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實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研究生教育相結合的培養模式,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同等學力人員可以報考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注:我校醫學院各專業報考限制條件具體以廈門大學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備註中的相應規定爲準。

(5)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1中的各項要求。

3.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關檔案規定的報考條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

考生除滿足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條件之外,還須提交經生源所在省教育廳審批蓋章的《少民骨幹報考登記表》(提供PDF或JPG格式掃描件即可,請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少民骨幹計劃”+考生姓名+“報考登記表”命名)。未能按時提供《報考登記表》的考生將被視爲資格審覈不透過。

特別提示: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招生計劃”僅招收全日制學習方式考生,考生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專業。

爲了避免考生扎堆報考個別熱門專業,確保各招生專業之間的平衡合理性,我校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專業的代碼:125300)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不超過5名。敬請相關考生特別留意此計劃資訊,及早規劃,理性報考。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我校面向新疆地區招收約40名(準確招生計劃請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計劃爲準)符合報考條件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相關考生除了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公共管理碩士基本報考條件外,還需遵守新疆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具體要求請向新疆自治區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和自治區組織部人才辦予以瞭解。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爲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複印件。另外,考生須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將《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的PDF或JPG格式掃描件同時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退役士兵計劃”+考生姓名+“入伍批准書”(或“退出現役證”)命名。未能按時提供掃描件的考生將被視爲資格審覈不透過。

六、報名

(一)推免生報名

推免生須在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註冊報名,併網上支付報名費。

特別提示:透過廈門大學推免生網上報名系統申請並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非透過夏令營方式錄取)和透過夏令營方式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都必須登入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再次補充報名申請我校,並完成相關網上申請錄取程序。具體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開放的第一天(預計爲9月28日)之內完成對我校的申請;在收到考生申請後,我校將在12小時之內透過系統補充發送複試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發出的複試通知後,須在12小時內接受複試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我校的複試通知後,我校將在12小時之內透過系統補充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後,須在12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我校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我校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後,網上錄取程序纔算完成。

(二)統考生報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特別提醒:部分報考點試行網上確認,請注意查詢報考點公告

1.網上報名

統考生的報考網址爲:“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網:http://yz.chsi.cn);網報時間爲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網報時應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或重新填報報名資訊,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2.現場確認

推免生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統考生須到各自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確認網報資訊、照相和繳納報名費。現場確認的具體要求和報名費的收費標準以各報名點的相關通知爲準。現場確認時間:具體時間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安排爲準。逾期不再補辦。

(三)特別提示: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規定的相應機構進行認證,並請於2019年11月30日前將認證報告的PDF或JPG格式掃描件呈送至我校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祕書郵箱接受檢查(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祕書郵箱敬請登陸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查詢:)。認證未透過或因未及時認證而不能提供認證報告者被視爲資格審覈不透過,不準予考試。

2.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我校預計將在2019年10月25日左右公佈各院系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數和剩餘可招收統考生的招生計劃統計表,屆時請各位考生登陸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予以查詢瞭解,並根據我校公佈的資訊合理規劃或調整報考院校(院系或專業),儘量降低報考風險。

七、資格審查

1.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規定的相應機構進行認證,並請於2019年11月30日前將認證報告的PDF掃描件呈送至我校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祕書郵箱接受檢查(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祕書郵箱敬請登陸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查詢:)。認證未透過或因未及時認證而不能提供認證報告者被視爲資格審覈不透過,不準予考試。

2.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僞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我校將在複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4.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之外,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定向研究生,必須將個人的以下材料轉到我校:

(1)應屆生須將檔案轉入我校。

(2)入學前人事檔案寄存於原工作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我校外,還需按以下情況提交相應材料:A.若原工作單位爲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應提供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工資關係轉移單,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紅頭檔案;B.若原工作單位非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應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辭職證明檔案。

(3)入學前人事檔案寄存於人才服務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我校外,還應提供(以下三種材料提供任意一種即可):A.檔案寄存的人才服務單位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檔案,或檔案單純保管證明檔案;B.檔案寄存的人才服務單位開具的檔案寄存證明和原工作單位開具的近期辭職證明檔案;C.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上述考生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以內將規定材料轉到我校。我校將組織相關部門和院系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覈查發現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八、考試

入學考試分爲初試和複試兩部分。

(一)初試:

相關專業和考試科目,請詳細閱讀我校招生辦網站公佈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http//:)。

初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8:30—14:30)。

初試地點:由各報名點安排。

(二)複試:

複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務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覈。複試採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覈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覈。

除報考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餘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加試方式爲筆試。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劃定本校複試基本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將結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自行確定複試基本分數線。我校原則上以不低於120%的比例進行差額複試。複試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各專業的複試要求屆時請關注招生辦和各院系網上通知。

在複試階段,我校將在招生辦網頁和各相關院系的網頁上公佈具有複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複試要求,不再另行寄發書面的複試通知書。屆時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相關資訊。

九、錄取

我校將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總成績(含初試和複試成績,初試成績約佔總成績的50%至70%,複試成績約佔總成績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被我校認定爲學術不端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結果一般可於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辦網頁查詢。正式的錄取通知書將於6月中下旬寄出。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我校預計於3月出臺的檔案《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意見》爲準。

被錄取爲定向就業類別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