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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留級可以考公務員嗎

留級生,一般指未達到學校相關成績要求,被學校要求繼續就讀現年級的學生。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大學留級可以考公務員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留級可以考公務員嗎

一、大學留級可以考公務員嗎

一般來說是可以的。

二、一般以下情況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爲或因自願放棄,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員;

5、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當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當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全區統一招錄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幹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人員。

公務員簡介

公務員(Civil servants),全稱爲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1]。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爲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發佈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公務員界定標準

針對公務員範圍的各種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反覆研究認爲,幹部管理制度正處在改革過程中,公務員的範圍需要同民主政治發展進程相適應,同我國現階段幹部管理體制相符合,公務員法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同時,建議對關於公務員定義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規範的公務員範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個建議。

《公務員法》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按照上述規定,是否屬於公務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職

即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他不是爲自己工作,也不是爲某個私人的企業或者組織工作或者服務。這裏所依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憲法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因此,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不同方式參與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及實施的活動也是一種履行公職行爲。

二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僅以履行公職爲標準,還不能作出明確的界定。有一些在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人員,他們從事的也是公務活動,但並未納入國家的行政編制序列,因而不能認定爲公務員。必須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對於“編制”一詞,實踐中有多種用法,除使用行政編制外,還有政法編制、國家編制、機關編制等。這裏的“編制”係指各種納入國家編制管理機關管理的機構序列及人員,不僅限於行政機關編制。

三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也就是由國家爲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於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但並不是財政供養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學校的老師、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等,雖然由國家負擔其工資福利,但不屬於公務員,因爲他們不具備另外兩個條件。

選拔條件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溼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2)每分鐘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3)心率每分鐘50-60次或100-110次;

(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範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牀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2)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牀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併發症者,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