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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國語大學招生指南

吉林外國語大學(Jil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簡稱“吉外”,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吉林省特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項目,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吉林外國語大學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外國語大學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淨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淨月大街3658號。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外國語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透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由學校覈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爲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爲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爲主、勤工助學等爲輔。

同時,我校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一、二、三等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多層級獎勵制度;設立了“吉外之星”、“五星級志願者”、“十佳社長”、“優秀志願服務項目”、“精品社團”等多類別特色個人和集體獎項;設立了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拓寬資助育人途徑,形成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臨時困難補助爲主體,學校“獎、助、勤、貸、減、免、補、緩”爲保障的多元化獎勵資助體系。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定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四章:學費標準

第八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教育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藝術教育專業、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3200元;

會計學專業、電子商務專業、市場營銷專業、旅遊管理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英語(五年雙語)專業、翻譯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意大利語專業、葡萄牙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英語(四年)專業、商務英語專業、日語專業、朝鮮語專業、俄語專業、印度尼西亞語專業、波蘭語專業、捷克語專業、泰語專業、塞爾維亞語專業、匈牙利語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6800元;

德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32000元;

編輯出版學專業、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9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爲每生每學年18000元。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俄語、日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德語、德語(中外合作辦學)招收英語、德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招收英語、法語語種考生,西班牙語專業招收英語、西班牙語語種考生,其他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幹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英德雙語、英法雙語、英西班牙雙語、英日雙語、英韓雙語)中除英語外的小語種及小語種專業均爲零起點培養。

第十條,經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類)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條,經批准的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並下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英語(英德雙語)、英語(英法雙語)、英語(英西班牙雙語)、英語(英日雙語)、英語(英韓雙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英語科目總分的70%;翻譯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英語科目總分的70%,語文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150分)。英語(英韓雙語)專業、朝鮮語專業只招收非朝鮮族考生。

2.學校調檔比例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

3.在安排專業(類)時,學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照顧政策加分。

4.普通專業(類)錄取原則: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進檔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類)志願順序確定錄取專業(類),各專業(類)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如所有專業(類)志願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類)調劑者,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類);不服從專業(類)調劑者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培養相關具體要求的作退檔處理。高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類)優先,如專業(類)也一致,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後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5.江蘇省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等級優先順序爲A+A+、A+A、AA、A+B+、A+B、AB+、AB、B+B+、A+C、B+B、AC、BB、B+C、BC、CC。同分同等級考生專業(類)優先,如專業(類)也一致,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的先後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對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不低於C級。內蒙古自治區採取“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類)志願順序排隊”原則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學校公佈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6.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凡有統考或聯考規定省份的考生,認可各省統考或聯考相關專業合格成績,無省統考或聯考省份,認可其他院校同類專業校考合格成績。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情況下,統考或聯考省份考生,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無統考或聯考省份考生,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後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和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相加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在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60%+統考成績×40%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在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7.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德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採取“3+1”培養模式,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8.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按工商管理類招生;旅遊管理、酒店管理專業按旅遊管理類招生;教育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按教育學類招生。學生入學後實行寬口徑培養模式,在第二學期末或第三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三條,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淨月大街3658號

聯繫電話:0431-84533585,84533588,84533589,84565054

聯繫人:吉林外國語大學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