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學子求學 > 大學教育

山西省2021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須知

畢業生,意思是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准予結業的學生或學員。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山西省2021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山西省2021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須知

一、選調範圍及數量

國內部分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及畢業後申請第二學位畢業生)。

選調單位爲省、市直機關,全省計劃選調340名。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有政治使命感和遠大抱負,甘於爲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服從組織分配。

(二)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大學本科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學位報考,且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院校爲本科院校(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

(三)大學本科生1994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1991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歲。

(四)品行端正、作風樸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具體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優先選調具備以下條件的人選: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副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級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等主要職務連續1年以上;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表彰獎勵。

選調條件要求的資質、經歷、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公告發佈之日計算。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經考覈考察政治素質不達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爲選調對象。

三、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於2020年12月21日9:00至2020年12月25日18:00期間登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提交報名申請,並於2020年12月26日前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提供情況不實的,一經發現取消進入下一階段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組織推薦

資格審查透過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系統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定向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並簽名承諾,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經院(系)黨組織蓋章後報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審覈蓋章,完成組織推薦。

(三)筆試

筆試於2021年1月9日上午8:30至11:30進行,考點設在太原市(具體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以准考證上的說明爲準),科目爲《綜合能力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綜合卷),總分100分。筆試不設開考比例,透過資格審查並完成組織推薦的報考人員均可參加。

考生可於2021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18:00透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參加筆試時須攜帶准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和簽字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四)綜合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綜合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並列,並列的考生全部確定爲綜合考察人選)。省委組織部將組建考察組,採取網絡面談和經歷業績評價等方式對人選進行綜合考察,具體事項另行通知。綜合考察成績滿分爲100分。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考生總成績及排名將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佈。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和綜合考察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選調條件中所述的優先選調情況排名。

(五)確定職位

考生總成績公佈後,參加綜合考察的考生參照職位表,登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報志願。選調職位分爲省直單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個批次。每個考生可填報5個志願,包括3個省直單位志願、1個太原市志願和1個其他市志願,並明確是否服從調劑。三個批次志願爲梯次志願,3個省直單位志願爲平行志願(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志願的順序依次進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和填報志願,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依次確定各批次各職位人選,並徵求考生意見。如考生不服從分配,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第一、二批次職位如有空缺的,在符合職位條件且服從調劑的未確定職位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調劑。第三批次職位如有空缺的,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佈空缺職位情況,未確定職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填報志願,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進行補錄。補錄後,仍有職位空缺的,選調計劃相應覈減。

職位人選一經確定,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或調劑。

(六)體檢

確定職位的考生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爲選調對象。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爲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名單在學校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八)簽約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經覈實瞭解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簽訂就業協議。擬選調人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逾期的視爲放棄。

(九)錄用

選調生畢業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政策

1. 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爲1年。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按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考覈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用。

2. 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覈合格後,安排到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實踐鍛鍊,時間不少於2年,其中到村(社區)任職至少1年。在村(社區)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2年期滿後,返回原單位工作。

3. 鼓勵選調生到鄉鎮(街道)任職鍛鍊。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覈合格後,根據工作表現和個人意願,可到鄉鎮(街道)任職。到鄉鎮(街道)任職的,碩士研究生可以擔任鄉鎮(街道)黨政副職,博士研究生可以擔任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到鄉鎮(街道)任職的,動態保留省、市直機關編制2至3年。任職2年後,根據考覈情況,參考個人發展意願,選調生可繼續在鄉鎮(街道)任職或返回原單位工作。

4. 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報到後,一次性給予每人9萬元安家費,博士研究生另外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如工作不滿5年離開山西的需全額退還。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5年服務期滿,在太原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的購房補貼。錄用到各市市直機關的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5. 新錄用的選調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務期限爲5年(含試用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爲3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示:

1.考生在筆試前應仔細閱讀《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並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凡違反疫情防控常態化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資訊的,一經查實不予選調。

2.考生在提交報名資訊後,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繫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爲減輕考生經濟負擔,參照考生校區所在城市往返太原高鐵票價,給予包乾交通補貼。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熱忱歡迎有志於投身山西改革發展的優秀學子踊躍報名。

考務諮詢電話:0351-4019046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