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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佛山中考報名指南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進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佛山中考報名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佛山中考報名指南

劃重點:

1、中考科目的分值、順序和時長保持不變,根據省考院統一安排,考試時間比去年延後6天。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民辦生(含特長生)由原第三批提升至第二批,按一定比例分配至每個區,面向區內招生。第二批結束後設定“普通高中補錄”批次,公辦高中面向區內、民辦高中面向全市尚未被錄取的考生統一徵集志願及補錄。

3、增加優質學位全市共享,新增順德區倫教中學傳媒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推進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特色發展。

4、新增順德區北滘中學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優化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教育佈局。

考試科目和時間

計入錄取總分的考試科目

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和體育共八個學科。文化科滿分660分,體育科滿分60分,兩項合計滿分720分。

文化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考試採用閉卷筆答方式,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全市統一網上評卷和成績公佈。

考試時長

按全省統一安排執行,其中語文120分鐘,數學、英語各90分鐘(其中,英語科含聽力考試約20分鐘);物理、歷史各80分鐘;道德與法治、化學各60分鐘。

分值計算

1.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卷面滿分各120分(其中,語文附加題得分記入總分,但全卷得分不得超過120分,英語科含聽力考試3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四科卷面滿分各爲100分。

2.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按卷面分值計入中考總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兩科各按卷面分值的50%折算計入中考總分(卷面分值乘以0.5,再四捨五入取整數)。

體育科目

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監督,各區按要求具體實施,詳情點擊這裏。

經區批准體育項目考試免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體育基本知識理論考試,理論考試成績按滿分60分折算計入中考總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捨五入取整數)。

(二)不納入中考錄取計分的科目

包括地理、生物、音樂、美術、資訊技術、英語口語、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或考查。

(三)實驗操作考試

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優秀爲A級,良好爲B級,達標爲C級,缺考、考試不達標或沒有參加過操作考試的爲D級,記入考生檔案,不與錄取掛鉤。具體組織考試和等級劃分標準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並公佈。

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

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結果作爲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參考,國家示範性高中錄取考生不低於B等級。錄取投檔同分比較,在相同錄取政策前提下,根據綜合表現評定由高至低等級優先次序錄取。

報名和志願填報

考生報名和志願填報透過佛山市中考資訊管理系統,實行全市統一網上操作,報名和志願填報數據一經確認,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往屆生及高中階段學校的`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省一級公辦普通高中。

錄取批次設定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

包括3所卓越高中創建學校(佛山市第一中學、南海區石門中學和順德區第一中學)、佛山市第三中學科技創新班、南海區獅山進階中學田徑特長生、順德區勒流中學武術特長生、順德區倫教中學傳媒特長生。同一所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和體藝等各類特長特色類型招生計劃合計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10%。

提前批次

包括佛山一中等9所學校(佛山市第一中學、佛山市第二中學、佛山市第三中學、南海區石門中學、南海區南海中學、順德區第一中學、順德區李兆基中學、三水區三水中學、高明區第一中學)的.普通生(特長生)、指標生、指標生未完成計劃轉爲普通生。

第一批次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特長生(普通生);除提前批學校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

第二批次

包括區內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指標生等);民辦普通高中自費生(即原第三批民辦普通高中民辦生提升至第二批,按比例分配至各區,納入各區面向區內招生計劃,具體層次由各區根據實際設定)。

普通高中補錄批次

包括公辦普通高中剩餘計劃面向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剩餘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批次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職教育貫通實驗班、三二分段中高職銜試點;市中心業餘體校高中班和市體育運動學校;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含技工學校)。

第四批次

包括部、省屬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和市、區屬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具體層次由各區根據實際進行設定。

招生錄取要求

1、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超班額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擅自招生。原則上不得跨市招生。

2、嚴格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機制,合理設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招生學校應按照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和綜合表現評定等擇優錄取。

3、凡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任何單位、學校或個人不得更改錄取學校,不得對已被錄取考生進行二次錄取。凡錄取後不報到的考生,視爲放棄當年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處理。

4、中等職業學校須優先錄取當年參加中考的考生,本市中考落榜考生,有願望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且招生學校仍缺額的,可實行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辦法。

5、允許中等職業學校在滿足我市考生入學需求前提下,適度擴大招生範圍,面向歷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及退役士兵、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下崗失業人員和在職職工等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羣體招生,鼓勵支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東西兩翼、粵北山區、對口幫扶生源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招生計劃範圍內實行註冊入學。

6、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和港澳人員隨遷子女及非本市戶籍政策性借讀生,可與本市戶籍畢業生享有同等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