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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區初一學位申請指南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進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南山區初一學位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招生對象

1、具有深圳戶籍的學生;

2、享受深圳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少年。

學校學區

登入南山教育在線網站,使用“招生資訊”板塊“學區圖查詢”,或者檢視各學校公示欄中公佈的《南山區2020年招生學區圖》。

重要時間節點

1、網上申請學位

5月15日9:00—5月22日14:00

2、學校驗證由學校根據家長上傳的資料

5月31日前完成學校初審(含補驗證)

3、公佈錄取名單及到校註冊

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資料準備

1、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

(1)全家居民戶口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申請人父母婚姻關係(狀態)證明、申請人出生證(如戶口薄上無法體現學位申請人與其父母之間的關係,則需查驗申請人出生證);

(2)學區內購房戶: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後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於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資訊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資訊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報名前到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覈對計劃生育資訊。

(6)畢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在深就讀六年級可不提供);

(7)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2、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大陸地區)

(1)全家居民戶口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證》;申請人父母婚姻關係(狀態)證明、申請人出生證(如戶口薄上無法體現學位申請人與其父母之間的關係,則需查驗申請人出生證);

(2)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後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於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資訊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資訊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6)報名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覈對相關計劃生育資訊;

(7)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8)畢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在深就讀六年級可不提供);

(9)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3、臺灣籍學位申請人

(1)戶籍呈本、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購房戶:學位申請人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後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於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資訊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資訊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6)畢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在深就讀六年級可不提供);

(7)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4、港澳籍學位申請人

(1)少年出生證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父母婚姻關係(狀態)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爲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爲非深戶籍:父母本市居住證、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

(2)購房戶:學生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後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於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資訊(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資訊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資訊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6)報名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覈對相關計劃生育資訊;

(7)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於入學材料的說明》第4條);

(8)畢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在深就讀六年級可不提供);

(9)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5、軍人子女

軍人子女申請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需在當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地址:南山區學府路30號,聯繫電話:26400154),備案材料包括:

①《深圳市軍人子女教育登記表》;

②《軍人子女申請就讀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備案表》;

③相關證明材料:

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居住證明: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係、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使用軍人子女身份申請學位時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照上表中第1、2、3、4項準備相關材料,並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完成報名操作。

入學材料的說明

1、住房證明材料

我區實行住房學位鎖定,家長可登陸南山住房學位鎖定系統查詢鎖定情況,若已鎖定,則該套住房不能用於申請我區公辦學校學位。

2020年起,我區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資訊作爲覈查實際居住的依據。申請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的住房材料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未入夥的住房:持有《購房合同》且入夥日期爲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請該房產所在學區的學位,2020年8月31日後入夥的房產,不具備房屋所處學區的學位申請資格,該類申請人應按現居住地申請,待樓盤入夥後,按轉學插班政策辦理。

已入夥的住房: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爲準。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僅限於一手新房購房的情況)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少年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按“購房”類填寫;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爲租房,以上兩種情況均需要提供由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

父母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在同一套住房內有多個家庭居住者,公辦學校只接受一個家庭的報名申請。

購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應提供合法產權證明,尚未辦理好產權證明的集資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違辦或社區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票等材料,即可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產權證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爲“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租住政府週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此項後系統將默認爲“政府週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資訊證明。

購買單位自建房的,應提供單位內部購買合同、水電費發票、單位出具房屋使用證明,按“購單位自建房”填寫,網上填寫時,無需填寫“產權證號”,系統將默認爲“購買單位自建房”。

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簽訂。已簽訂的至少延續至2020年12月31日後有效。凡提供租賃憑證申請入學,將按照南山區住房學位鎖定相關政策進行鎖定。租賃憑證簽訂日期(簽發日期)與起租日期不相符時,以簽訂日期(簽發日期)爲準。

使用居住資訊登記申請公辦學位,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①在其所申請學校學區內,登記時長滿1年以上的居住資訊登記證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②與居住資訊登記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後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戶籍學位申請人不具備2020年申請公辦學校學位資格,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將由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區範圍內統籌解決。

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同時家長提供單位分房證明、社區出具的居住資訊登記證明及父母繳納水電費的證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網上報名開始前父母連續繳納房屋水電費發票的時間爲準。網上填表時“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默認爲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申請人爲深圳戶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無房證明(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覈實),將給予加分。

2、計劃生育材料

申請人父母須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覈對計劃生育資訊,計生審覈以家庭爲單位;

計生資訊覈驗結果爲2類: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

3、《深圳市社會保障卡》材料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電腦號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參加社會保險險種必須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可透過“粵省事”(與廣東政務服務網同賬號)微信小程序下載,操作流程如下:

微信搜尋“粵省事”小程序,登入後,在“我的證照”添加“社會保障卡”,添加後點擊進入“社會保障卡”—“前往社保業務大廳”—“社保開具證明”—“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下載即可。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號)檔案精神,受疫情影響期間社保停繳人員子女申請學位時其社保資格覈驗結果將不受影響。社保諮詢電話96888。

4、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

學生是非深圳戶籍,父母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除了須提供入讀公辦學校條件證件外,至少還要提供以下證件中的一項:①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證書(傑出人才、國家級、地方級或後備級);②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證書(A、B、C類)③南山區“領航人才”證書(A、B、C類);④由南山區企業服務中心出具的資格認定證明;⑤其他符合省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報名、驗覈及錄取

提示:在報名、驗覈、錄取階段學位申請人父母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且接收資訊功能正常。

1、報名及驗覈材料

5月15日9時-5月22日14時

網上申請學位

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報名工作將透過登入南山教育在線網站報名方式開展,憑學位申請人的身份證號進入網上報名系統並根據系統要求上傳報名所需資料。學位申請人可同時選報一所區內民辦學校。

報名成功後不需要到現場驗覈材料,入學材料經學校初驗後,報公安、住建、租賃、社保、計生等部門聯網審覈,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學位一經查實,我局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資格;如已入讀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做轉出處理。

2、錄取

錄取:按招生系統最終積分排序情況依次錄取。學位申請人同時選報民辦學校的,將由選報的民辦學校優先錄取;如未被錄取,再參與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積分排序。民辦學校錄取方式詳見民辦學校招生指南。

調整:若申請學位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一將積分排序靠後的申請者分流到其它公辦或民辦學校。

3、註冊

學位申請人應按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不註冊者,原錄取學校不予以保留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溫馨提醒

由於我區近年來公辦學校學位緊張,符合條件的部分學生,可能被分流到民辦學校就讀(享受政府學位補貼)。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間謊稱可以幫助家長解決公辦學校學位,以此向家長索要錢財,希望各位家長按照本指南提前準備材料,不建議到學位緊張的學區內臨時購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實許諾,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1、非深戶籍兒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學聯繫函。

2、在就讀期間家長要保證入學材料的有效性,監護人須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3、有能力適應和接受普通學校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爲主。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學習生活的南山區戶籍初中一年級智障、精神(自閉症)、肢體(腦癱)類殘疾少年,可憑戶口簿、殘疾證、出生證、醫院證明在網上選報龍苑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入學安置方式。屬於聽障、視障類南山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學位申請(具體要求詳見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網站,地址: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

凡中小學校認爲不能適應隨班就讀且存在爭議的南山區實名登記聽障、視障類適齡學生,由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專家團隊進行評估,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評估事宜可撥打電話89468832進行諮詢。南山區實名登記智障、肢體、精神(自閉症)類適齡少年,家長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和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到深圳市南山區龍苑學校,由南山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專家團隊進行評估(評估地點:深圳市南山區龍苑學校,網站/,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龍珠大道與二號路交會處,諮詢電話:86970116)。最終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的入學安置方式。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辦學校將謝絕您的申請:

利用虛假材料申請學位;

不按時申請學位者;

已被學校錄取,不按時報名註冊的;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和已在各類學校就讀初中的學生。

體檢

本市畢業生的《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外市畢業生到深圳市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學校不得指定體檢醫院。新生須攜帶《體檢表》到學校註冊,如有傳染病,學校暫不安排入學,待治癒後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諮詢與申訴

1、申訴

如家長對學校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負責人反映。若學校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可持由學校校長簽署處理意見的《南山區招生工作申訴表》到南山區教育資訊大廈西側教育諮詢服務中心大廳反映。

2、諮詢

各位家長可登陸南山教育在線網站或瞭解相關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

公辦學校招生諮詢熱線:26486070

民辦學校招生諮詢熱線:26473151

招生監督投訴電話:2648622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也可撥打各學校教務處電話諮詢。

地址:南山區教育資訊大廈西側教育諮詢服務中心大廳(地鐵一號線桃園站A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