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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職工志願服務標誌徵集啓事

爲加強職工志願服務文化建設,着力推進職工志願服務制度化,進一步宣傳和推廣職工志願者的形象,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職工委員會決定,向全社會公開徵集全國職工志願服務標識。徵集辦法如下:

2015年職工志願服務標誌徵集啓事

一、徵集範圍和資格

本次徵集活動面向國內外公開進行。凡具有一定設計能力或相關設計經驗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投稿。

二、應徵作品的要求

1.體現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在要求;

2.體現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

3.體現工會和職工特色;

4.創意獨特,寓意深刻,簡潔明快,辨識度高,適合在各種載體上推廣使用。

三、應徵作品的提交

1.作品徵集自啓事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結束。應徵作品以郵寄方式投稿,截止時間以當地郵戳爲準。

2.設計圖稿應打印或繪製在A4規格的'紙上,並附上簡要設計說明。設計圖稿橫向、豎向均可。

3.應徵者應提供包括姓名(或單位)、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電子郵箱等在內的基本資訊,並簽署《全國職工志願服務標識徵集活動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可在中工網下載)。應徵者爲個人或集體的,應由應徵者本人或該集體所有成員簽署《承諾書》;應徵者爲單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4.應徵作品須在信封正面註明“參加全國職工志願服務標識徵集活動”字樣,並按以下地址與《承諾書》共同郵寄:

通信地址:全國總工會宣傳教育部宣傳理論處(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0號2008室)

郵政編碼:100865

聯 系 人: 閻偉

四、評選辦法

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職工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從應徵作品中選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10名;優秀獎若干。全國總工會向獲獎者頒發獲獎證書,並在《工人日報》、中工網、人民網刊登獲獎名單。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徵集不收取報名費,來稿的郵寄和作品製作等費用由作者自理。

2.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職工委員會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