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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於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1.2W

爲做好部門決算編審工作,財政部發布了關於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詳細內容。

財政部關於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2016年度部門決算工作的通知

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審工作即將全面展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區、各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決算工作組織領導,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夯實決算工作基礎,確保決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不斷創新,深化公開。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原則,透過完善公開方案,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渠道,迴應社會關切,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積極探索,加強應用。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繼續探索運用大數據等新的技術方法深入挖掘決算價值,強化決算分析評價結果的應用,推動決算數據共享,爲改進預算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有力支援。

二、報送要求

(一)中央部門。

1.根據《財政部關於專員辦加強財政預算監管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52號),各部門應當督促所屬預算單位配合所在地專員辦審覈屬地中央預算單位決算工作,二級及二級以下預算單位在向主管部門上報本單位決算的同時抄送所在地專員辦。專員辦審覈屬地中央預算單位決算的相關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2.各部門應於2017年3月20日前,將部門決算彙總表(分科目打印至項級科目)、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部門決算分析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電子介質數據(含彙總及全部分戶分科目數據,一級預算單位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附在決算軟件的“上報文檔”中)一併報送財政部部門預算管理司進行審覈,並按照部門預算管理司審覈意見進行決算調整。此後,各部門應按照部門決算會審通知,攜帶調整後的部門決算數據和相關材料、部門預算管理司審覈情況記錄表參加財政部國庫司組織的'中央部門決算會審。

(二)地方財政部門。

各地區應當在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部門決算的審覈和彙總工作,並按照部門決算會審通知,攜帶部門決算彙總表(分科目打印至類級科目)、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部門決算分析評價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電子介質數據(含彙總及全部分戶分科目數據,省級財政部門填報說明和分析報告附在決算軟件的“上報文檔”中)等材料,參加財政部國庫司組織的地方部門決算會審。

各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除向財政部報送部門決算材料外,還應提前將部門決算及相關材料報送所在省省級財政部門審覈彙總。省級財政部門報送財政部的部門決算彙總數中應包含計劃單列市數據。

三、其他事項

(一)關於部門決算報表編制說明等決算編審資料。

各地區、各部門可從財政部網站國庫司頻道()的“政策解讀”欄目下載部門決算報表編制說明等決算編審資料,或在“軟件下載”欄目下載並安裝部門決算軟件後在軟件說明文檔中查閱。

(二)關於部門決算會審工作。

財政部國庫司組織中央部門決算會審和地方部門決算會審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財 政 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