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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的通知

通知2.07W

各縣(市、區)團委、高新區團工委、大專院校團委:

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的通知

爲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鼓勵和扶持更多大學生在湖北創新創業,20xx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繼續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現就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扶持對象爲: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生和畢業3年以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內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業合作社,並依法登記註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項目。在鄂創業的臺籍高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透過學歷認證後,可作爲扶持對象。同一扶持對象和項目不得重複獲得本項目創業扶持資金資助。

申報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按國家規定依法在湖北省內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上的法定代表人應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對象條件,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三)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四)工商註冊(或工商變更)時間在通知下發之日前4個月以上,且項目正常運營4個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爲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

(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二、時間安排

(一)本通知下發之日至3月31日,各地進行政策宣傳、動員發動;

(二)4月1日至4月15日,開始項目網上申報。申請人可登入“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臺”註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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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月xx日-4月22日,各地團委將申報項目進行集中公示;

(四)4月25日前將本通知規定的紙質材料提交至團市委青年工作部;

(五)5月中旬,團市委聯合相關單位舉辦創業大賽進行項目選拔、審查,並向團省委進行推薦。

三、扶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由團市委推薦至團省委後,團省委爲每個透過評審的項目提供2萬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

(二)導師輔導:爲重點項目配備一名創業導師,實行“一對一”創業指導;

(三)跟蹤服務:爲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項目融資和政策諮詢交流等服務。

四、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人應是項目法定代表人,應於申報截止時間之前,在“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臺”登入註冊,按照申報平臺要求填寫《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書》及相關內容,填寫完成後,打印紙質版,連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報:

(一)《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書》(從申報平臺匯出並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請人簽名並加蓋項目公章);

(二)項目商業計劃書(一式三份);

(三)申報人身份證和高校畢業證(在校大學生提供身份證和學校證明材料或學生證)複印件;

(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五)涉及國家限制行業和領域的,需有相關資質證明;

(六)其它有關檔案和資料。

五、申報及評審程序

(一)項目申報: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申請人,屬已畢業大學生的,向工商註冊地所在縣(市、區)團委申報;屬在校大學生(含應屆畢業生)的,向所屬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申報。

(二)項目收集:各縣(市、區)要開展實地考察,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切實履責,確保創業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並填寫《20xx年度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實地考察表》(附件1)和《20xx年度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彙總表》(附件2),由考察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書》(申報平臺打印)由各地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三)專家評審:團市委將聯合相關部門舉行創業大賽進行項目選拔、評審,對大賽一二三等獎項目進行重點推薦。在市級評選結束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團省委、高等院校、專業行業協會、風險投資機構或企業等相關人員組建評審團,進行項目評定,確定扶持金額。對擬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進行現場答辯。對擬扶持資金在前十名的項目,透過在湖北電視臺舉辦的“創業湖北”大學生創業大賽確定扶持金額。

(四)資金撥付: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團省委根據評審團意見,制定大學生創業項目扶持目錄,具體包括扶持項目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和扶持金額等,透過申報平臺、三部門網站和新聞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創業項目,按規定撥付扶持資金。

六、有關要求

(一)申請資助的大學生創業者要誠實守信,所提供的各項申報資訊必須真實可靠。有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資金等行爲,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列入失信者名單,不再受理此人此項目申報。對已撥付的扶持資金予以追回,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各地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合作,加強宣傳,精心組織,選拔推薦一批優秀創業項目。要引導創業大學生積極申報,確保符合條件、有申報意願的大學生能按時進行網上申報並提交相關材料。要切實做好資料收集、項目審查和實地考察工作,嚴格把關,確保申報資料真實有效。對網上申報資訊與紙質申報資料資訊不一致的項目,將實行一票否決,不予扶持。對審覈把關不嚴、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將予以通報。

(三)項目資金已根據往年扶持情況預撥至各地財政,全省項目評審公示結束後,各地應積極協調屬地財政部門將項目資金按時足額撥付至大學生創業項目專戶。

(四)各縣(市、區)團委將《20xx年度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實地考察表》、《20xx年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彙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及項目申報材料務必於4月25日前報送至團市委青年工作部。

  共青團宜昌市委

  20xx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