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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業務費編制要求通告

通告2.21W

根據《關於做好年區本級財政預算編制工作的通知》(翔財[]10號)檔案要求,現將經常性業務費編制口徑及要求明確如下:

財政業務費編制要求通告

一、經常性業務費項目類別及適用範圍

1、辦公用房租賃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爲開展正常工作,租賃辦公場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管理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爲開展正常工作所開支的辦公用房的物業管理費,包括保安、公用區域衛生保潔、基礎設施的日常養護和小修等方面支出。

3、大型設施設備執行維護費:是指爲保證行政事業單位業務資訊化系統或大型設備正常執行而支付的硬件設備維修、軟件服務、通信服務、零配件費用等支出項目。

4、徵收成本經費:是指收入執收部門爲完成收入徵收任務,在基本支出範圍外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

5、執法辦案經費:是指執法單位爲開展執法檢查、監督及查處案件,在基本支出範圍外發生的專項支出。

6、宣傳活動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爲完成特定工作,在基本支出範圍外發生的宣傳活動支出,主要包括在媒體刊登公告、製作宣傳資料、舉辦新聞發佈會等費用。

7、特定工作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爲完成特定業務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範圍外發生的業務專項支出。

8、掛靠機構補助經費: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爲確保經編辦覈定的'掛靠機構的正常運轉,在基本支出範圍外發生的有關補助專項支出。

6、其他經費:本類別應嚴格控制使用,僅適用於不實行定額管理的有關人員方面的支出,如實行管幹分離的事業單位績效考評補助、監獄犯人伙食費、運動員伙食費、財政審覈中心的效益工資、社區殘疾人聯絡員工作經費等。

二、編制要求

1、規範經常性業務費編列口徑。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上述規定的類別和支出範圍編報預算,其他不屬於上述範圍的支出如確實需要安排的,可從一次性業務費或發展經費中編列。

2、細化項目預算編制。按照細化預算編制的要求,經常性業務費仍按具體項目編制,但每個具體項目應對應到上述項目類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