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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的寫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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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了通告的寫作規範,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告的寫作規範

通告的寫作規範 篇1

一、通告的含義和特點

(一)通告的含義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之一。《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把通告的功能定義爲:

適用於公佈社會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黨的機關公文中沒有通告這一文體。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處,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相似之處是都具有曉諭性和公佈性,也就是說,內容都是知照性的,發佈範圍都是面向全社會。 要想避免二者之間概念的混淆和文體的誤用,關鍵是區分二者的不同。

這些區別可大致概括爲以下四個方面:

1、內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來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的,涉及內容多是國家大事或省市級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規定必須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項和非法定的事項,不能採用公告的形式公佈 。

通告是用來發布在一定範圍內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的,它所涉及的事項一般沒有公告那麼重大。

2、對發文機關的限制性有較大不同。

公告是一種進階別的文體,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項或法定事項時,才能由進階別的行政部門發佈,這一點前面介紹公告的特點時已有闡述。

而通告是一種進階機關和基層單位都可使用的文體,不僅行政機關可以制發,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自己的職權範圍之內,也可以制發。

3、發佈範圍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國內外發布重要事項和法定事項採用的文種,它的發佈範圍比較大,面向全國,有時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體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雖然也是面向社會發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個特定社區範圍內,而且內容也多是指向一個特定的人羣,要求這一社區的某一類特定人羣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義中特意強調了“在一定範圍內公佈”。

4、發佈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數是在報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紅頭檔案的方式下發,也不能印成佈告的形式公開張貼 。而通告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刊登,也可以用紅頭檔案的形式下發,還可以公開張貼。

(二)通告的特點

1、法規性

通告常用來頒佈地方性的法規,這些法規一經頒佈,特定範圍內的部門、單位和民衆都必須遵守、執行。例如,《××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清理整頓無線電通信秩序的通告》,對有關事宜作了八條規定;《××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清理非法佔道經營的通告》,爲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作了五條規定。

2、周知性

通告的內容,要求在一定範圍內的人們或特定的人羣普遍知曉,以使他們瞭解有關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規定事項,共同維護社會公務管理秩序。

3、實務性

所有的公文都是實用文,從根本性質上說都應該是務實的。但它們之間還是有一些區別,有的公文只是告知某事,或者宣傳某些思想、政策,並不指向具體事務。通告則是一種直接指向某項事務的文種,務實性比較突出。

4、行業性

不少通告都具有鮮明的行業性特點,如稅務局關於徵稅的通告,機動車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年度檢驗的通告,銀行關於發行新版人民幣的通告,房產管理局關於對商品房銷售面積進行檢查的通告等等,都是針對其所負責的那一部分的業務或技術事務發出的通告。因此,通告行文中要時常引用本行業的`法規、規章,也免不了使用本行業的術語、行話。

通告的寫作規範 篇2

通告,是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一種公文。通告具有指導作用、約束作用和教育作用。通告的特點是:約束性、原則性、可行性、公開性。通告按其內容性質可分爲:制約性通告、告知性通告和政策性通告。

通告的結構,一般由標題、發文字號、正文、落款、主題詞幾部分組成。

標題。有完整式和省略式兩種。完整式即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省略式即或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或省去事由。

發文字號。由機關代字、年度號、順序號組成。若內容簡單的一般告知性通告可不寫發文字號,用於張貼、報刊上刊登,也可不寫。

正文。一般由通告的根據、通告的事項、通告的結尾三部分構成,但也有隻寫通告事項。

通告的內容不同,選擇根據的種類也不同,如政策根據、法律根據、理論根據、事實根據、批准根據等。開頭交待根據的目的在於說明理由,引出通告的具體內容。

通告的事項,是通告的關鍵部分。制約性通告,在寫通告事項時,往往採取分條列項的寫法,將禁止的事項或要求、規定等一一寫明,有時還寫上時間或地點。告知性通告,內容較簡單,只需將要告知的事項陳述清楚即可。政策性通告,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將需通告的事項寫清楚,並指出若有違反者,應根據哪些政策規定加以處理。

通告的結尾,多以“特此通告”來表述。

落款。要寫明發文機關名稱、發文日期、加蓋公章。如果標題中已寫明發文機關名稱,落款處也可將其省略。其在報刊上刊登可不蓋章。主題詞,是從通告的中心內容中提取的中心概念。作爲正式公文發佈的通告,要有主題詞,若張貼或在報刊上刊登,則不必寫主題詞。寫通告,要力求結構嚴謹,在採用分條寫法時,要注意各條之間的先後順序,每條內容的排列一定要合乎邏輯。語言要通俗簡潔。

通告的寫作規範 篇3

通報的寫作格式與要求

通報是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的一種文體。透過典型事例來對人們進行教育,目的在於借鑑經驗、吸取教訓,或傳達有關的重要情況。因此,通報的事項具有很強的代表性、針對性,無論是表彰先進、批評錯誤,還是總結經驗教訓,都必須要選取典型材料,才能使人有所啓迪,受到鞭策,得到教益。通報的事項要明確,切不可態度含混,模棱兩可。

通報的內容要準確、真實。通報作爲正式的公文,它所涉及的事項往往是有普遍指導和教育意義的,所以通報必須要準確無誤、真實可靠,絕不能有虛構和誇張的成分。

通報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不是過時的和對陳舊材料的總結,而是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實際情況及問題進行通報。通報所涉及的有關人和事在寫作上要求嚴肅認真,注重寫實,這也是通報的一個重要特點。

通報一般由標題、受文機關、正文、日期與落款等部分構成。

1、標題

通報的標題一般常用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要素依次相加構成還可以採用“事由十通報”或僅用“通報”二字構成的簡化式標題。

2、受文機關

一般通報都應標明受文對象和範圍。其內容在標題下面頂格書寫,受文機關或單位之間用頓號隔開,最後用冒號。

3、正文

通報正文的寫法比較靈活,主要介紹通報的事件或人物,一般應把通報情況的緣由、時間、地點、經過、結果、要求等交待清楚,並分析闡明所陳述內容的性質、意義,或提出引以爲戒值得注意的事項。結尾時寫明所作出的決定或指示性意見,並提出有關要求或發出號召等。

這是針對通報的一般寫法而言的。不同種類和不同內容的通報,其寫法也不盡相同。現簡述如下:

(一)表彰性通報

這類通報的正文,往往要首先介紹有關單位或個人的事蹟,文字要簡明精練;接着概括評析和指出向先進典型學習的主要內容,材料要生動、詳盡、具體,具有感染力;最後發出號召、希望、要求或決定,做到實事求是,恰如其分。

(二)批評性通報

這類通報的正文首先要簡明扼要地寫清被通報單位或個人的主要問題,或事故的處理意見和決定,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告誡性要求,指出應從中吸取教訓,以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情況通報

這類通報的正文首先要交待所通報的情況,對有關主要情節進行客觀闡明;然後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表明發文者的要求和意見。但一般情況通報,也可以不提出具體的要求或希望。

4,日期、落款

在通報正文的右下方落款處寫明發文機關名稱及發文年月日。發文機關名稱如在標題中已經註明,結尾也可不寫。如發文日期已在標題下行的居中位置註明,結尾就可略去。

寫通報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要切實做好調査研究工作,所反映的內容,務必真、準、實;要具有髙度負責的態度,絕不可有絲毫的虛假或失真。

寫通報要抓住時機,選擇典型的材料。只有材料典型,撰發及時,寫出來的通報才能對工作具有現實意義和指導作用。寫通報要敘議得當,掌握分寸,切不可過分誇張或有意貶低。不管敘述還是議論,均要切實中肯、層次清楚、入情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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