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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五四青年標兵評選活動方案

方案1.26W

爲激勵我校廣大青年學生繼承和發揚“五四”精神,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實踐總書記農大講話“愛國報國、勤奮學習、深入實踐、奉獻社會”的要求,繼續弘揚我校“團結、樸實、求是、創新”的校風,恪守我校“解民生之多艱,育天下之英才”的校訓,值此中國共產黨建黨90週年和“五四”青年節到來之際,學校決定選樹一批思想積極向上,學業成績優秀,在科技創新、校園文化和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青年學生,作爲學校“五四青年標兵”,展現農大青年學子的風貌,引領青年學生成長成才,努力成爲“理想遠大、信念堅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頑強的新一代,視野開闊、知識豐富的新一代,開拓進取、艱苦創業的新一代”。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大學五四青年標兵評選活動方案

一、評選範圍

凡我校在冊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參加評選。

二、組織機構

1. 評選領導小組

組 長:xxxx

副組長:xx

組 員:xx

2. 工作辦公室

主任:xxx

委員:xx

三、評選條件

申報中國農業大學“五四青年標兵”的學生,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能夠代表“五四”運動“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精神風貌。

(二)候選人按照學術創新類標兵、文化與體育類標兵、道德與精神文明類標兵和社會工作與實踐類標兵四個類別進行推選,共推選正式候選人30名。

1. 學術創新類標兵評選條件

1)本科生上一年度綜合測評成績應在班級排名前10%(一年級沒有開展測評的同學依據必、選修課平均成績排名),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並取得突出成績,榮獲一等(含)以上科技創新獎學金或達到同等條件的個人;

2)碩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表SCI或EI收錄論文,或者在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核心庫來源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在學科類別影響因子前十位雜誌上發表論文兩篇(含)以上;或以前三完成人身份參加科技項目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以前三完成人身份申報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並獲得透過;

3)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相關學科領域頂尖雜誌(中農大研字[2007]7號中規定)發表SCI或EI收錄論文,或者在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核心庫來源期刊中,以第一作者在學科類別影響因子前五位雜誌上發表論文三篇(含)以上;或以前二完成人身份參加科技項目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以前二完成人身份申報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並獲得透過。

2. 文化與體育類標兵評選條件

在國內外重大文體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爲國家或學校贏得聲譽,帶動身邊同學積極參與文體活動,榮獲一等(含)以上文化活動優秀獎學金或特等(含)以上體育獎學金的個人。

3. 道德與精神文明類標兵評選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中的部分條件:有拾金不昧、見義勇爲等個人突出事蹟;榮獲長期從事志願服務並做出傑出貢獻,自強不息、能夠體現出新時期青年學生的優秀品質和精神風貌,長期主動提供無私幫助、在學生中獲得高度讚譽的個人。

4. 社會工作與實踐類標兵評選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中的部分條件:在思想政治教育或學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中國農業大學“社會工作一等獎學金”;或榮獲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的個人。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在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獲得實踐地表彰;或獲得市級以上“社會實踐優秀個人”榮譽稱號;或獲得“校級優秀實踐先進個人”且所在小隊獲得“校級優秀小隊”稱號的個人。

(三)除以上要求外,本科生均要求上一年度綜合測評成績應在班級排名前40%(一年級沒有開展測評的同學依據必、選修課平均成績排名)且無課程不及格現象;研究生均要求無課程不及格現象(課程成績不低於70分,學位課程不低於80分,以加蓋研究生院成績公章的成績單爲準)、發表科研論文一篇(含)以上。無違紀違規行爲。

對於確實在學術創新、文體活動、道德與精神文明表現以及社會與工作實踐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貢獻,並在同學當中產生了積極影響的青年學生,在評審專家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放寬以上評選條件進入評選決賽。

(四)候選人推選比例按照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冊學生比例劃分,男女比例適當;同等類別標兵候選人在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較高者優先。

 四、評選辦法

1. 評選時間

3月30日啓動,5月4日公佈名單並頒獎。

2. 候選人產生辦法

1)3月30日發佈評選方案,各候選人透過自薦,填寫《推薦表》(見附件),另附個人說明一份(2000-3000字,可帶照片)向學院申請參加評選;

2)3月30日-4月14日,各院分團委在分黨委、學生工作組、研究生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公開答辯或匿名評審的辦法,按照學院人數的1.5‰進行候選人評選,採用四捨五入的計數方法,不足1人的補足1人,推選院級候選人蔘加校級評選(推選人數見附件四);向校級推選時以學院爲單位提交候選人資料(包括推薦表;個人成績單;2000-3000字個人說明;用於網上投票的個人照片和500字左右個人介紹;用於宣傳用的個人2分鐘事蹟介紹視頻),在4月15日17:00前統一發到校團委郵箱xxxxx。

3)4月15日-4月18日,經評委會對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查,並初評出30位正式候選人。

3. 評選程序

1)4月18日-4月21日,所有正式候選人蔘評資料上網;

2)4月18日-4月27日,校團委透過製作宣傳板的方式對所有候選人進行統一介紹宣傳;候選人可以在校團委批准的情況下自主開展宣傳活動;

3)4月27日8點-22日22點,對所有候選人進行網上投票;按照得票多少摺合爲30分計入總分;

4)4月29日由學工部、教務處、研究生院、團委等部門組成的專家組對所有候選人進行評分;按照評分多少摺合爲70分計入總分;

5)4月26日-6月15日,評選出的十位“五四青年標兵”及其他候選人在全校範圍進行先進事蹟的宣傳。

6)5月4日,舉行頒獎典禮。

五、“五四青年標兵”權利

1. 獲得學校頒發的“五四”青年標兵榮譽證書及獎章,並在檔案中記錄;

2. 優先推薦參加團中央、團市委組織相關活動;

3. 共青團員優先推薦入黨,黨員優先推薦參加黨校學習;

4.相同條件下優先推薦保送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優先推薦就業;

5. 優先推薦參加校外學習交流。

六、“五四青年標兵”義務

1. 配合進行個人先進事蹟宣傳,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引導全校的學風校風;

2. 配合團委、學院開展 “新三大工程”建設;

3. 服從組織安排,代表學校參加團中央、團市委等組織的活動;

4. 不斷努力,繼續開創個人成就新局面;並接受學校每年度的跟蹤調查研究,主動向學校彙報個人新進展,及時更新個人通訊方式。

七、紀律要求

(一)候選人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一旦發現參評材料不真實將立即取消候選人資格,並報學院予以相應處罰。

(二)候選人在評比期間可以展開成功經驗介紹等宣傳、演講活動,宣傳與演講方案需報校團委批准後執行,此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拉票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候選資格。

(三)候選人進行宣傳活動時,團委將根據各參選人的材料統一以展板的形式進行宣傳,禁止橫幅、海報等浪費資源且不利於成功經驗宣傳推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