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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風箏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方案1.33W

風箏製作和放飛一條線、一張紙、幾根細竹、幾筆色彩就構成了理想的框架,理想期待你來放風,期待着能傲視大地,向目的地行駛。有着“鴻鵠之志”的你,是否苦於無處施展自己的才能,是否苦惱於碌碌無爲的生活,那請加入到這個比賽中來,讓風箏帶着火你的夢想掠過黑暗,向光明進發。

放風箏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一、活動宗旨:

本活動旨在藉助風箏將同學們的理想以直接的展示形式得到表現,帶給人們一種精神上的寄託,並助他們擺脫現有迷惑、困境,最終達到一種新的境界,使放風箏活動得到進一步的昇華。

二、活動目的:

爲了緩解緊張的'學習和生活帶來的壓力,感受久違的童真、童趣,並以主人翁的姿態放飛心情和希望,放飛對學校的熱愛及對前途的信心,放飛學院學子的昂揚風貌。

三、活動主題:

青春作伴放飛五月。

四、活動時間:

20xx年X月X日(星期X)16:30—18:30。

活動地點:文化廣場。

報名方式:各系學生會學習部將參賽人員名單、制定聯絡人、年級、班級、聯繫方式等,報至院學生會學習部。

報名截止日期:20xx年X月X日(星期X)。

聯繫人:xxx。

五、參賽辦法

1、每個系組織3支隊伍參賽,共3個風箏。每隊兩人、一個風箏,風箏類型不限,大小不限,鼓勵選手自己製作風箏。

2、比賽分爲上、下兩場(每場約30分鐘—40分鐘),4個賽區,評委上下兩場採取逐個打分的方式對所有風箏進行評分。

3、按照賽區對每個參賽隊伍進行編號,如FA1,1,SD2。(F代表上半場,S代表下半場,A代表賽區,1代表參賽風箏,如SD2代表下半場D賽區2號參賽風箏),報名後工作組進行編號。

4、在比賽過程中,參賽者必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六、評分標準

總分爲100分,其中工藝佔40分,放飛佔60分。

1、工藝(40分)

(1)做工精巧,扎口整齊,框架結構合理(10分)。

(2)圖案精美,顏色搭配諧調(10分)。

(3)造型獨特,誇張得體,有創新,有個性,質地優良(10分)。

(4)能夠展示本學院的特色(10分)。

2、放飛(60分)

(1)起飛(10分)

從風箏離手時開始記時,5分鐘內將風箏放飛離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飛成功滿分,第二次起飛成功得5分,第三次以後起飛得零分,但仍能繼續比賽。

(2)留空時間(20分)

成功後,裁判開始記時。規定留空時間爲20分鐘。若參賽風箏無纏繞其他風箏,無斷線,無墜地應評20分。如出現上述情況按照其正常飛行時間折扣記分(如正常飛行10分鐘,即10/20×20=10,記10分)。

(3)風箏的高度及遠度(20分)

目測風箏高度。最高的得滿分20分。依次類推。

(4)印象分(10分)

在放飛過程中,放飛靈活、穩定,收放線自如;放飛技巧新穎、有特點的給予適當的印象分。

七、比賽流程

(1)比賽不進行小組賽,直接參加決賽。參加上半場的係爲:人文系、建工系、計電系、勞經系;參加下半場的係爲:外語系、管理系、機電系、軟件系。

(2)每隊參賽隊員不得重複,比賽中途不得換人。參賽選手不得超越賽區放飛。

(3)比賽開始前,工作人員將各比賽隊帶入預定場地。各評委開始流動評分。各比賽隊準備好後舉手示意,裁判長吹響比賽哨聲宣佈比賽正式

開始,各裁判開始記時。每場比賽結束後,工作人員收集各評委打分,集中到記分裁判組。

(4)參賽風箏線長限定爲100米。

(5)參賽風箏不得藉助氣球等助飛器材(飄帶及其他裝飾物不在其範圍內)放飛,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6)比賽過程中,各系可寫通訊稿,交至廣播室,進行廣播,以活躍賽場氣氛。

八、獎項設定

評出單個參賽隊: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1個,優秀獎4個;一個最佳創作獎(參照工藝分),一個最佳技巧獎(參照放飛分),一個最佳高度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