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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年

方案2.76W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年1

爲按期完成我鄉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目標,深刻領會農業普查的目的和意義,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5〕54號)和《南充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南府發〔2015〕18號)、《閬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閬府發〔2016〕2號)要求,爲切實做好我鄉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年

一、明確基本要求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農業普查是全面瞭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查清我鄉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開展農業普查,對於科學制定落實“三農”政策、促進我鄉實現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的對象和範圍。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對象包括我鄉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普查行業範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普查標準時點爲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爲2016年度資料。

二、精心組織實施

第三次農業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鄉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我鄉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機構

1、成立組織。我鄉成立以鄉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鄉長、農業中心主任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組織和領導全鄉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李清春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何春燕、王惠娟、李小平具體負責全鄉農業普查的日常事務。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主任爲組長,駐村領導、駐村幹部爲普查指導員、村副主任爲普查員,組幹部和村民代表等組成的村(居)工作小組,村組要選派熟悉情況、羣衆信任度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能夠協助普查員順利開展入戶調查工作,確保農業普查工作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制訂方案。各村(居)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方案和計劃,於2月25日前報鄉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審覈同意並實施。

3、宣傳動員。利用廣播、電視、標語、村級公示欄廣泛宣傳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政策、目的、意義,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蹟,及時曝光違法違紀案件,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工作,引導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爲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2月20日召開鄉、村幹部動員會,進行宣傳發動,把政策交給羣衆,奠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基礎。

4、培訓人員。爲提高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2月20日我鄉將對鄉、村兩級幹部進行統一培訓,村組在駐村指導員、普查員的`指導下開展農業普查工作。

(二)強化工作保障

1、做好經費保障。我鄉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除按市撥付資金及時撥付到村(居)外,另鄉財政拿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於農業普查工作,鄉財政要建立健全本次農業普查財務管理制度,遵守各項財務規定,本着實事求是、強化保障的原則,合理籌集安排好調查經費,確保兩員(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勞動報酬落實到位。

2、堅持依法普查。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僞造和篡改普查數據。堅決杜絕人爲干擾普查工作,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農業普查所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爲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祕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祕密,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3、加強督促檢查。鄉人民政府將與各村(居)簽訂農業普查目標責任書,將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納入年度目標考覈,獎懲鬥硬,鄉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普查各階段主要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排位對比,對高質量完成農業普查任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