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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着他,如我所想愛情散文

散文3.09W

這是一個小城。車站與車站之間的距離不過500米;半個小時的車程能繞城一週;從城西到他家需要不足10分鐘的的士……

愛着他,如我所想愛情散文

然而,在這樣一個小城,在我辭掉工作,從單位宿舍搬出來的第一個晚上,除了距城15公里之外的自己的家,無處可去。或者說,是我想去的地方去不了,想讓收留的人不收留。

早晨七點鐘,在他小臥室的雙人牀上醒來,依舊被樓下公路上陸續經過車輛的汽笛聲和逐漸刺眼的日光打擾,無法再次睡去。輾轉反側,偶爾看看他熟睡的樣子。九點鐘準時離開。

我還是喜歡坐公交車靠他家的那一排第五個位置,車窗開啟一半,風正好吹到我臉上,不偏不倚,視線也正好,是我最舒服的角度。從認識他,到現在,時間已經過去四個月有餘,對於他趕我出他家門這件事,我已習以爲常,不再計較,埋怨。

在單位宿舍樓下買了兩個足以塞我進去的大編織袋,回去收拾我的行李。除了一堆春夏秋冬的衣物和近百本的書,我似乎再沒有什麼貴重物品。差不多收拾好,拿了一點日常用品回了趟自己的家,又去單位和同事做了工作交接。事完,已經餓的不行。

兩份菜,一碗碗亮晶晶的米飯,發了照片給他。

“大餐!”

“餓嗎!”

“餓。”

“吃嗎?”

“吃。”

“那你再等一會。”

於是,粥小妹又要給他去送餐了。(有一次,晚上他在飯局喝醉,當時我不在市區,於是第二天清晨,老早就趕回了市裏,買了份白粥給他養胃,心疼他難受。而後,不知是誰,便給了我這個名字--粥小妹。其實,我更願意是“周小妹”,因爲故事的開始,我和他每週見一次。)

買了店裏僅有的葷菜:土豆雞和紅燒魚帶給他,另外去了“愛的禮物”買了兩罐果茶。吃飯時,他選擇了餐桌而不是對着電視可以坐沙發的茶几。我不想離他那麼遠,從餐桌底下抽出來另一把椅子坐在他旁邊,看着他吃飯的樣子,有一句沒一句的'談着天。

說要請我唱歌的事,一拖再拖,幾乎都成了謊言,如果不是他吃完飯後,拿起包和我出了門。下樓中,他說“我們倆一起走是不是不太合適?”我看了他一眼,便加快了腳步,走到了離他更遠的距離,回頭對他說“我現在不想跟你計較什麼了,計較,不過是跟我自己過不去。”是啊,我計較了那麼多次,那麼多次想要撒潑討一個說法,可結果呢?總逃不過他溫柔誘惑。如今我已能從容面對我和他之間不能是戀人的關係。

我想唱歌給他聽,不只是因爲我唱歌還不錯,我還想把我自己唱給他聽,把我對他的愛情唱給他聽。正如那首歌裏所唱“我把我唱給你聽,趁現在年少如花。”但兩個人的包廂,終究有些冷清,氣氛也活躍不起來。我唱着,他大多數時間看着手機,不是那麼認真的聽着。後來叫了我兩個朋友過來,有些改變。

他,總是能在我朋友面前很給我長面子。第一次見我一個朋友的時候,我們纔剛認識不到一個月。我和朋友在飲吧喝咖啡,他突然說想來,我沒有拒絕。他對我的朋友很友好,親近,更能在我朋友面前千般萬般對我好,讓人心生嫉妒。他會小心翼翼的,溫柔的,雙手用筷子颳去烤茄子上面我不愛吃的大蒜,然後喂到我嘴邊。這一次,朋友一男一女過來,他同樣表現得自然親切。他會叫我女朋友的暱名,和她玩笑,讚揚她,也會關切那個男性朋友,把煙給他留下。更是對我親密,我們緊挨着,依偎在一起,拍我,自拍,拍我和他,拍我們和我的朋友……

只是,最終他先離開了。他要離開的時候,對我還算歉意,說有事需要先走,我搬完東西再打電話給他。他走後,朋友知道他不管不顧我搬家的事,難免有些替我生氣。我解釋道,他真的有事,剛來就被電話催了。

話雖感動了我,卻在我搬完東西打電話給他,問可否將我收留時,他拒絕了我。

我已學會了不再和他計較什麼,他能讓我快樂的,就享受它,不去幻想,不去計劃。一張四手合起的未來藍圖,縱然美觀,可那些註定不能圓滿的事,知足就好。

佛家主張,生生世世,恩怨相報。今日,若他對我虧欠,定是這漫漫千古紅塵,我先虧欠了他。所以,我不埋怨,不憎恨。

只愛着他,如我所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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