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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別人的路讓自己說去吧散文

散文3.25W

每回看小品,當宋丹丹的那個白雲對着小崔說的那句名言“走別人的路讓自己說去吧”時,都忍不住要笑。

走別人的路讓自己說去吧散文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瞧,多鏗鏘有力一句話!可讓那宋大媽這麼正話反說煞有介事地一調侃,味兒變了,變得不知道是什麼了。

不過,什麼事都禁不起仔細琢磨,這不,我就那麼細細一想,忽而發覺,宋大媽的話真的有理,而且,還不是普通的有理。

據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這話是但丁在他的不朽長詩《神曲》裏說的,目的很簡單,他是爲了走與當時(中世紀)神權束縛背道而馳的路,而這條路,是一般人從來不曾也不敢走的。但丁的大無畏精神,幾百年來,始終受着後人的讚譽與推崇,尤其是這擲地有聲的詩句

話又說回來,但丁所要表達的畢竟是特例,對普通百姓或者日常生活而言,它卻沒有太多指導意義。即使是但丁自己,在他的一生中,極大多數的情況下,也不可能甚至不可以老是“走自己的路”,否則,即使別人不說什麼(或者別人壓根兒就不會說什麼),他自己也會寸步難行。

道理很明白,人生,或者說人類社會的路,並不是誰可以異想天開地臆造出來的,前人爲了“路”,曾經耗費過難以估量的精力與心血,後來者,在一般情況下,動不動就想着破了舊道走新路,結果會怎麼樣?

魯迅在《故鄉》的末尾說過:“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以前,老師在教我們的時候,說到這句話,曾經強調的總是第一個走那條路的人的重要性。長大了之後,卻總是懷疑,如果只一個人走,或者明白地說,只一個人走過一次,那地方會是路嗎?其實,我們不應該疏忽的是魯迅“走的人多了”那幾個字。只有走的人多了,路才成其爲路。

回到開頭但丁說的話——“走自己的路”,細細想想就不難發現,一個人走的,應該也不可能被叫做路。

或者,爲了某種原因,曾經有一個人獨闢蹊徑,在無路的地面上行走了,後來有人見他走,也開始效仿,於是,一來二去的,還真讓大夥兒踏出了一條道來。這樣的事,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在少數。比方綠茵茵的草坪上,有人爲了體現“兩點之間直線最近”的科學道理,不顧小草們的呻吟,硬生生地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如果那裏只讓這人走了一次,也便不成其爲路了,只能在別的人依樣畫葫蘆地做過無數次的重複,這才又生出一條路出來。然而,我們是不是應該推崇那個第一次在沒路的地上踩下第一個腳印的人呢?是不是應該讚美他那種“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的瀟灑呢?

路,其實是一種規則。在我們的生活中,現在連玩都有它本身應該有的規則,即遊戲規則,更何況關乎到人生四大要素“衣食住行”之一的“行”呢。

可以設想,在人家都在按照規則行路的大街上,就我一個人想體現“走自己的路”的個性,結果會怎樣?匆匆路人,也許不會說我什麼,受苦受難的只會是我自己。

所以,平時無論做什麼,我覺得還是循規蹈矩好一些。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宋大媽說那句“反話”的真諦。如果是,最好;否則,我只能說對不起了。

呵呵,我就是要替“走別人的路”張目,然後,自說自話。

說了半天,還得聲明一下,我這裏講的只是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至於“科學的道路”之類,當然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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