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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古文寄歐陽舍人書的鑑賞

古籍2.71W

【作品介紹】

《寄歐陽舍人書》是宋代文學家曾鞏寫給其師歐陽修的一封感謝信,因爲歐陽修曾爲作者祖父作墓誌銘。文章圍繞墓誌銘的功用和寫作展開論述,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讚許與追求。

【原文】

寄歐陽舍人書①

作者:〔宋〕曾鞏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反覆觀誦,感與慚並。

夫銘志之著於世②,義近於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③,懼後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④,或納於廟,或薦於墓,一也。苟其人之惡,則於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⑤,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⑥。而善人喜於見傳,則勇於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於通材達識,義烈節士⑦,嘉言善狀,皆見於篇,則足爲後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爲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誇後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爲,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銘始不實。後之作銘者當觀其人。苟託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於里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託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爲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爲也。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則不受而銘之,於衆人則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於名,有名侈於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爲也,豈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雖或並世而有,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傳之難如此,其遇之難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銘,其公與是,其傳世行後無疑也。而世之學者,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則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況其子孫也哉?況鞏也哉?其追脪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繇,則知先生推一賜於鞏而及其三世。其感與報,宜若何而圖之?

抑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顯之,則世之魁閎豪傑不世出之士,其誰不願進於門?潛遁幽抑之士,其誰不有望於世?善誰不爲,而惡誰不愧以懼?爲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孫?爲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此數美者,一歸於先生。既拜賜之辱,且敢進其所以然。所諭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詳焉?

幸甚,不宣。鞏再拜。

【註釋】

①歐陽舍人:歐陽修,當時他是中書舍人。

②先大父:指曾鞏已去世的祖父曾致堯。曾致堯在五代南唐時潔身不仕,入宋朝後,才應進士第,官司至吏部郎中。他屢次上書談論國家大事,言詞激烈,當政者很不高興,所以幾次被貶官。先:死去的。大父,祖父。銘志:指墓銘和墓誌。

③功德材行志義:功勳、道德、才能、行爲、志向、骨氣。

④銘:撰寫墓銘。這裏用作動詞。見:顯。

⑤其辭:指墓誌銘的文辭。

⑥致:表達。嚴:尊敬

⑦義烈節士:正直剛強、堅守節操的人。

【譯文】

曾鞏叩頭再次拜上,舍人先生: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來,承蒙您賜予書信及爲先祖父撰寫墓碑銘。我反覆讀誦,真是感愧交併。

說到銘志之所以能夠著稱後世,是因爲它的意義與史傳相接近,但也有與史傳不相同的地方。因爲史傳對人的善惡都一一加以記載,而碑銘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衆,志氣道義高尚的人,怕後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銘來顯揚自己,有的置於家廟裏,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樣的。如果那是個惡人,那麼有什麼好銘刻的呢?這就是碑銘與史傳不同的地方。銘文的撰寫,爲的是使死者沒有什麼可遺憾,生者藉此能表達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歡自己的善行善言流傳後世,就發奮有所建樹;惡人沒有什麼可記,就會感到慚愧和恐懼。至於博學多才、見識通達的人,忠義英烈、節操高尚之士,他們的美善言行,都能一一表現在碑銘裏,這就足以成爲後人的楷模。銘文警世勸戒的作用,不與史傳相近,那麼又與什麼相近呢!

到了世風衰微的時候,爲人子孫的,一味地只要褒揚他們死去的親人而不顧事理。所以即使是惡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銘,用來向後人誇耀。撰寫銘文的人既不能推辭不作,又因爲死者子孫的一再請託,如果直書死者的惡行,就人情上過不去,這樣銘文就開始出現不實之辭。後代要想給死者作碑銘者,應當觀察一下作者的爲人。如果請託的人不得當,那麼他寫的銘文必定會不公正,不正確,就不能流行於世,傳之後代。所以千百年來,儘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後都有碑銘,但流傳於世的很少。這裏沒有別的原因,正是請託了不適當的人,撰寫的銘文不公正、不正確的緣故。

照這樣說來,怎樣的人才能做到完全公正與正確呢?我說不是道德高尚文章高明的人是做不到的。因爲道德高尚的人對於惡人是不會接受請託而撰寫銘文的,對於一般的人也能加以辨別。而人們的品行,有內心善良而事蹟不見得好的,有內心奸惡而外表良善的,有善行惡行相差懸殊而很難確指的,有實際大於名望的,有名過其實的。好比用人,如果不是道德高尚的人怎麼能辨別清楚而不被迷惑,怎麼能議論公允而不徇私情?能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是公正和實事求是了。但是如果銘文的辭藻不精美,那麼依然不能流傳於世,因此就要求他的文章也好。所以說不是道德高尚而又工於文章的人是不能寫碑誌銘文的,難道不是如此嗎?

但是道德高尚而又善作文章的人,雖然有時會同時出現,但也許有時幾十年甚至一二百年纔有一個。因此銘文的流傳是如此之難;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加倍的困難。象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幾百年中才有的。我先祖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爲其撰寫公正而又正確的碑銘,它將流傳當代和後世是毫無疑問的。世上的學者,每每閱讀傳記所載古人事蹟的時候,看到感人之處,就常常激動得不知不覺地流下了眼淚,何況是死者的子孫呢?又何況是我曾鞏呢?我追懷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銘所以能傳之後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賜一篇碑銘將會恩澤及於我家祖孫三代。這感激與報答之情,我應該怎樣來表示呢?

我又進一步想到象我這樣學識淺薄、才能庸陋的人,先生還提拔鼓勵我,我先祖這樣命途多乖窮愁潦倒而死的'人,先生還寫了碑銘來顯揚他,那麼世上那些俊偉豪傑、世不經見之士,他們誰不願意拜倒在您的門下?那些潛居山林、窮居退隱之士,他們誰不希望名聲流播於世?好事誰不想做,而做惡事誰不感到羞愧恐懼?當父親、祖父的,誰不想教育好自己的子孫?做子孫的,誰不想使自己的父祖榮耀顯揚?這種種美德,應當全歸於先生。我榮幸地得到了您的恩賜,並且冒昧地向您陳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來信所論及的我的家族世系,我怎敢不聽從您的教誨而加以研究審覈呢?

榮幸之至,書不盡懷,曾鞏再拜上。

【作者介紹】

曾鞏(1019~1083)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軍南豐(今屬江西)人。嘉佑二年(1057)進士。歷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實錄檢討官,官至中書舍人。曾鞏出自歐陽修門下,完全接受了歐陽修先道而後文的古文創作主張,而且比歐陽修更着重於道。因此,曾鞏的散文在八大家中是情致和文采都較少的一家。但曾文長於議論,他的政論文,語言質樸,立論精闢,說理曲折盡意。如《上歐陽舍人書》、《上蔡學士書》、《贈黎安二生序》、《王平甫文集序》等都紆徐委備,近似歐陽修文。記敘文亦常多議論,如《宜黃縣縣學記》《墨池記》都於記敘中縱談古今。曾鞏亦能詩,今存詩400餘首,以七絕成就較高,但爲文所掩,不大受人重視。著作今傳《元豐類稿》50卷,有《四部叢刊》影元刊本。

宋仁宗慶曆四年(1042)夏,曾鞏奉父親之命,寫信請他的恩師歐陽修爲已故的祖父曾致堯撰寫墓碑銘。慶曆六年秋,曾鞏收到了歐陽修寫好的《尚書戶部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次年,爲了向歐陽修致謝曾鞏寫了此文,時年29歲。

【關於墓誌銘】

我國古時候,人死了之後,爲防備死者的墓穴遭遇變遷,後人不知爲誰氏之墓,故書死者姓名、爵位及生平事蹟刻於石上,平放於棺槨之前一起埋於壙穴之中,使日後發現者有所稽考。這種特殊形式的文體稱之謂墓誌銘。

墓誌銘起始於魏晉。後來刻於方形石上,合之以蓋,北魏以來,方形墓誌已成爲定製。不過這種下底上蓋的墓誌絕大多數是統治階級士大夫專用,一般平民百姓是不用的。

墓誌銘包括志和銘兩個部分。志文爲傳,多以散文形式記述死者生平。銘語似詩,主要是些對死者的頌揚和悼念之辭,通常是以四字一句的韻文組成,也有五言、七言不等。

從發現的墓誌銘來看,多系當時著名的書法家所書,然後由名匠刻於石上,這種墓誌銘拓本流傳下來,也成了後人練習書法臨摹的範本

【作品鑑賞】

這是一篇獨具特色的感謝信,它沒有平常的客套,也沒有空泛的溢美之辭。而是透過對銘志作用及流傳條件的分析。來述說“立言”的社會意義,闡發“文以載道”的主張,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讚許與追求。文章結構謹嚴,起承轉合非常自然。

第一段(起承部分),首先交待寫這封信的緣起與觀誦墓碑後的總的感受。接着敘及撰寫暮志銘的意義。先提出論點“銘志之著於世,義近於史”,然後比較銘、史之異同。先言其異,次言其同。本段藉助銘、史對比展開文章,深刻地闡述了銘志的警世作用。

第二段談今銘“二弊”,首先是不實;其次是“傳者蓋少”。

第三段,強調立言者的素質是糾除今弊的根本條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須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作者在本段總的提出這個論點,然後再分說,“畜道德”和“能文章”。最後總說: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爲也,豈非然哉!二三段爲“轉”,最後兩段爲“合”,從立言者之論,歸結至於歐陽修身上,盛譽歐陽修“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賢,深謝歐陽修賜銘之恩。與文章開頭呼應。在唐宋八大家當中,曾鞏是最重視章法的,在以上所述中,讀者可以看到曾鞏文章的這一特點,結構十分謹嚴,內容環環相扣,起承轉合,如行雲流水。此文可稱得上曾鞏文章這一方面的典範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