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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念並非殤雜文隨筆

隨筆2.21W

你可曾在心底默默許下一個諾言,說着永不忘記;你又可曾愛過一個人,願窮盡一生,換他一眼深情。你有沒有在夕陽落下後纔想起一日之事完成的,寥寥無幾,友有沒有在等他悄然離去,才明白故人難尋。我們在很多時候嘴上說着“永記心底”,卻又在風吹起卷角的那一頁將它忘記。我們明明可以堅持到底,卻因繁華世俗背信棄義。但即便如此,你有沒有一種執念,這種執念可以讓你明知道你超越底線,卻也能讓你固執的背叛全世界。如果有,請你珍惜

執念並非殤雜文隨筆

執念,或許需要數年,也或許只在一瞬之間。無關時限,只是在剎那間你心撥轉的那根弦,是否等來餘音相接。不怕與時間爲敵,不惜背叛自己,這是執念;與困難相擁,愈挫愈勇,哪怕只換來曇花一現,這亦是執念。

能看到希望的,執念便變成了信念;只剩下迷茫的,初心幻化作執念。其實無論是什麼,亦或是爲了什麼,它總歸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能讓我們在疲憊時想起可以淡淡一笑,轉眼將煩惱化過往雲煙。執念,有好也有壞。有人說,執念太深,傷己傷根。可我認爲,執念太深,證明太過認真,而太過認真就恰好印證了人的本性——得不到的想要拼命得到,得到了的卻又不珍惜。只在最後一刻,當它想要遠離,卻又難捨難分。執念影響很大,輕則數載,重則一生。我從沒放下過心中的執念,也並不打算忘記。我自詡心如止水,心潭平靜無半點漣漪。因此,我不需要忘記。因爲,但是,唯一能將我擊敗的敵人,也是唯一能拯救我的聖靈。

多數人一旦有了執念爲其所惑,被其所困。想要忘記,談何容易?可如真想放棄,又豈有不行之理。有時候,你需要的,並不是刻意忘記,也不是試着麻痹自己。你只需要懷揣着一顆虔誠的初心,將它在放入心裏,物極必反,當你覺得它已經超越了生命的永恆,跨越了時間的無限時,也正是它終將被你遺忘之時。爲什麼呢?試想,如果一個東西已經凌駕於自己,那麼它必不會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它已經成爲了獨立於你生命外的個體。放下一個與生命無牽掛的個體,總比放下一部分生命要容易。所以,如果你愛一個人,別愛得太深,過猶不及。

當然,凡事都有特例。人們對執念這東西普遍持貶低態度,但至少它在我這裏是神聖的,是有全新含義的。也有人會對執念很看重。即使那真是毒藥,也甘之如飴。愛與執念,相生相惜,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愛是活的,執念便也是活的,愛是純的,執念便沒了那迷茫,偏激的一面。

總而言之,不要把執念當敵人。因爲它的根也是愛,也是初心。用不一樣的眼光看待它,你也會有不一樣的收穫。把執念當作朋友,它能生出希望,也能變成信念。萬物相生相剋,與執念相生的,是初心,與其相對的,也是初心。用初心去對待的`東西也可能會變成執念,在這過程中就會有一個外界因素的影響,主觀精神發生的改變。顯然,前者較多。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其實也很簡單的。當一種感情是純潔又是平凡的時候,它便是無懈可擊的時候。這也又是迴歸到了人的本性——不甘平凡。因爲不甘平凡,所以對平凡的感情變很容易忽略,很容易看清。又因爲看的很輕,所以不會太過用心,不會忘乎所以,自然不會有執念。

人從產生執念到被其所困,再到越陷越深。終歸是會讓自己放下。如果想不讓自己受傷,從最開始就應該將自己定義爲平凡。心靈的平凡,對所有事情都是溫和的,是細膩的,這便夠了。

陷得太深,不如問問自己是否太過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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