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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的流水賬情感美文

認識他,是一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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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他管我叫陽光師姐,因爲我的名字太陽光了。

記得他剛剛加了qq的時候,他把我當成男的了,不過這也不怪他,我也見怪不怪了,但是正因爲如此,他就high了。在qq上留言,在我考試前發資訊給我,偶爾會請我吃雪糕,一起打籃球,一起打乒乓球,還有,和一班同鄉的師弟師妹吃飯,還不忘叫上我。或許,這樣的小事,對於他來說,不算得了什麼,但對於我來說,意義就不一樣了,但,當時的我,也並沒有想太多,只是把他當做小師弟來看,或許,因爲是同鄉,所以,很有歸屬感。

他是一個安靜的男生,喜歡文字。我喜歡這樣的男生,因爲,有時候,我也是這樣。他和我一樣,在陌生人面前不出聲,在熟人面前纔會露出本性。但出人意料的是,我和他一開始就特別的投機,話特別多,兩個人,嘰裏呱啦的,不是我損他,就是他踩我,互損便成了我們的一大喜好了。剛剛認識的時候,處於上風的就是我了,或許,是因爲他出於對我的謙讓與尊重吧,畢竟我也是一個女生兼且是他的師姐。慢慢地熟絡,本來和我說話都會結巴的他,現在真的可以騎在我的頭上了,連我都啞口無言了,有理沒理的,總要損損我,仿似,這成了他的人生一大樂趣了。

第一次與他通電話的時候,一聽他的聲音,聲音不錯,有點孩子氣,想必樣子也差不多的吧!(其實,我也是一個對聲音很敏感的人。)或許,他聽到我的聲音,也把我的樣子幻想有點美好了。以致後來見了我之後,總會仰天長嘆。還說我樣子還挺斯文的,誰知會得寸進米的。

第一次說能古話,說得那麼的地道,也是因爲他。在電話裏,用一個多小時教我說我們的羅定話,當時,我真的.覺得很搞笑,但很有親切感。然後,經過多番練習,現在的能古話,說得標準得不得了,我想方圓十里,都無人能及的了。但悲哀的事,和別人說白話,就成了半白半能的了,杯具啊!

第一次和他見面,是和他一起去買毛筆之類的東西。其實,在此之前,本來早就可以見面的。就是他中秋放假回來,叫我出學校門口接他,那時候我真的有這樣的衝動,但是最終還是沒有去成。就因爲這樣,被他施加導致他不見衣服的罪名,至今這傢伙還在耿耿於懷,還不只要仇恨我多久呢。那天見面,我們依然像電話裏那麼的多話,但說真的,尷尬怎麼都有些少的。他和我想象中差不多,長得的確有點孩子氣,嘿嘿……

第一次伏在他的肩上,是在大一時放寒假回家,那時候的我剛弄完頭髮,他一直在那嚷,我的頭髮水不好聞,或許吧。那也是第一次挽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他也沒有抗拒,就這樣,很順其自然。他說這樣被需要的感覺,很滿足。而我,覺得這種有依靠的感覺,幸福,淡淡的。

第一次通宵,是和他在網吧。那時候,是冬天。兩個人,傻傻地在那裏上了一個晚上的網。好不容易天亮了,伏在他的肩小歇,那是第二次。還有,大寒天裏,花了差不多兩個小時去塗泥公仔。他一邊塗色,一邊說我的塗得難看,真的是啥時候也不會忘記要踩踩我。的確,他塗得很細心,很認真,就像他幫我刷葉脈那時一樣,一副小心翼翼的樣子,認真的男生,很可愛。後來,他將我虎視眈眈的公仔送給了我,本來,他說他要送給他姐的,到快下車的時候,就塞給了我,扔下一句恐嚇我的話,撒腿就跑了,感動。如今,那兩個泥公仔鎖在我的抽屜裏,偶爾拿出來看,時間仿似就停在我們塗色的那一刻,只不過,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幹同一件事,寫在公仔底下的日期卻不一樣,或許,是我記錯了日期吧,爲此,又被他嘲笑了一番。

第一次溜冰,通宵之後,在羅定的溜冰場。他溜冰的技術也不咋的,但對我這個初出茅廬的來說,就已算不錯了。緊緊地牽着他的手,生怕摔跤,即使手心滿是汗,也不放手,那是第一次,如此地握住一個人的手,我們,就像一對小情侶,但事實卻不是。

第一次牽手,是在田徑場,很美妙。那晚,我們像平時一樣打打鬧鬧,很隨意地挽着他的臂彎,走在跑道上,走着走着,不知咋的,就變成了牽手。噢,我的神吶! 仿似,某些東西,開始微妙地變化了,那種朦朧的感覺,萌生了。

還記得,那天中午,我們上q,一開始,我知道不是他本人,是她的舍友,後來,他回來了,他說他是琳,當然我半信半疑地把他當成了琳,和他聊了起來。“琳”說:萬物由零而生,最後又歸於零。當他可以讓我叫他零的時候,那就恭喜我了。是的,曾聽他說過,他喜歡那個“零”字。“琳”還叫我替她去看他打籃球,她說他會希望我去的。

後來,我去了,他沒有上場,然後和我上街去了。那晚,他搭着我的肩,坐在田徑場的觀衆席上,他叫我不用加琳的q了,那個是他,他說他想我可以透過第三者來了解他。當時的他覺得很尷尬,而我卻有種說不出的感覺,或許那是絲絲的喜悅,被重視的感覺。關係,開始變得複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