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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最重要美文

最愛雨天,撐着傘,沿着一條路,漫無目的的走下去。雖然我被斜風溼雨打溼了衣服,但依舊興致不減。在最近的兩個中午,捨棄了午休,就那麼漫無目的走下去,希望一直走下去。那些我平時沒有踏足的馬路和地方,看着沿途的那些店子,那些行人,那些紅綠燈,感覺好想,一直,一直,就這樣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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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到了新市街,今天到了文暉高架橋,晚上花了一個半小時,從公司走回了家,看着沿途熟悉的風景。飯後洗完澡,卻堅持又走了出去,穿了橋,過了馬路,站到河邊,看着夜晚星光、燈光下的河面。這時河面真的很美,有着燈光的映襯,有着河岸樹朦朧的影子,最重要的,它足夠安靜。就那麼靜靜的,等待着站在河邊,看着夜色,看着水面,發呆或遐想。當然,如果不怕被路人當做瘋子,可以唱歌,唱戲,就站在河邊,靜靜的唱,唱給天聽,唱給地聽,唱給水聽,唱給心聽。感覺水與自己的呼吸,共同顫動,算不算是共振呢?

雨天,如果不要做事,不要工作,不要相伴,只一個人,那麼絕對是最適合的。潮溼卻清涼的空氣,會敲醒人的夢,會驚醒人的心,讓人突然變得頭腦清醒,變得幡然醒悟。溼溼的雨滴,打在身上,感覺像是訴說心事,與你共歡喜,所以雨天是傷感浪漫。雨天街上行人和車輛變少,這時候的城市,是可愛的,是美麗的,也是遠離了塵囂的。很多人或許不明白分手爲什麼會在雨天,那是因爲雨天會讓人清醒,會讓人睜開雙眼,看清這情感,看清這世界,看清心的世界。

然而,50NE生活情感網,如果是僅有雨天,才能讓人傷感的如此美麗,寂寞而孤獨的如此魅力,是不是會感謝雨天的到來呢? 如果,僅有雨天,才能讓人忘記悲、喜,忘記情緒,是不是你也會覺得雨天是通性靈的呢?如果可以選擇,那麼就選擇雨天,或漫步,或暴走,或僅僅窩在家裏,睡到昏天暗地。

記得當時遠遠和我說“踏雪尋梅誰與共?”,我想踩踏清潔的雪,總是讓人於心不忍的。那麼不妨來“踏雨”。踏雨最好一個人,因爲對於不懂風韻雨意的人來說,這是一種浪費。對於知風意,懂雨姿的人,與他共踏雨則顯得過於奢侈。那麼最好一個人吧,無牽無絆,隨風而去,隨心而去。

“ 不知明日驚覺,我又爲誰惶。千般風情只因相逢住風流,十里香風吹過,過往煙雲散,子非魚,心未安,安知魚之禪。”

或許,也無風,也無雨,是最好的。但是此刻,我卻驚覺,有雨的人生,纔是失意的,但也是詩意的。這雨,進駐性靈,洗卻俗塵,當是上天最好的.饋贈。

今天重溫了一個詞,“作女”。記得以前看這個詞,和那本書的時候,我就驚覺,做一個“作女”的好處,可惜生活中未必能夠有人真性情的去“作”。今天也看了另外幾個詞,有人說,女人大抵在歲月洗禮後,會變爲三類人:妖精、潑婦、怨婦。我想大抵是有些道理的,其中最讓人覺得可悲可憎的便是怨婦了吧。是什麼讓一個如花嬌羞,天真爛漫的女孩,變成一個怨婦呢?無論是哪種紅塵,哪種悲傷,我想都是不值的。值得的人,不會讓你變成怨婦,讓你成爲怨婦的人,不值得你去怨。

說到男人和女人的差異,一向自詡不要輸與男兒的我,也不得不承認這其中的差異。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多情風流,可以同樣的情話同時對很多女人說,可以放蕩不羈,可以打架鬥毆,可以喝酒抽菸吸毒,可以幹各種不要臉的勾當。但是女人更多被道德束縛,被定位爲溫順、柔情、循規蹈矩的。即使現在有很多女人變成女強人, 變得多情,變得紋身酗酒吸毒,但是仍然改變不了人們的思想。人們認定這樣的男人是風流倜儻的,這樣的女人卻是放蕩該死的。這便是社會風俗和人們的思維定式,當然也是男權社會的必然。我當然不是說這樣男人或女人,是好,只是想說明男女在社會羣體中的差異。顯然,做一個“作女”沒什麼不好。

原本平順的思維,顯然變得有些跳躍,不過這未必不是好事。說到雨天,的確是美好的。懷念在“水簾洞”裏的感覺,懷念有魚兒遊在屋頂的時候,那時風平雨順,那時候清風明月,那時不過是萬年前的重演。然而,是雨總會停,是風總會歇,飲罷此杯,萬里清風吹落九州人共醉,才知,珍惜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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