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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孩的本分美文摘抄

2015年1月6日,山東體育學院對陳志超同學進行通報表揚,並減免她今後3年的學費。這源於她的拾金不昧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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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中午,陳志超從歷城洪家樓廣場走過,意外地撿到一大袋子錢,足有10000元。陳志超家庭貧困,是靠貸款才湊足大一的學費。儘管這樣,在撿到錢後,從興奮中她很快冷靜下來,並沒有因爲自己的負債而心生貪念,而是四處詢問有沒有人丟了錢。在找了一圈後,不僅沒有找到失主,反而有人勸她:“反正丟錢的人找不到了,你就拿着吧。”對於人家的提議,陳志超果斷拒絕:“這怎麼行呢,找不到失主,不是還有警察嘛!”接着,她撥打了110。

歷城巡警一中隊民警張魯趕到現場,從陳志超手中接過萬元現金,當天下午,在陳志超撿錢的地方,張魯待了兩個多小時,都沒有人過來詢問錢的事情。第二天清早,張魯詢問歷城分局指揮中心是否有人報警丟錢,結果沒有相關的報警電話。於是歷城分局透過微信和官方微博,發佈大學女生陳志超撿到萬元現金的資訊。

與此同時,趙紅正爲丟了鉅款的事悔恨不已。原來,她在花園路工商銀行取錢後,把10000元錢裝進了袋子中,又揣進了羽絨服外兜裏,結果在返家途中丟失。發覺錢袋掉了以後,她一陣發矇,以爲再也找不回來了,所以也沒有順原路返回尋找,而是直接回了家。

第二天,懷着一絲希望,趙紅纔來到山大路派出所報警。她無可奈何地感嘆:“街頭有那麼多人,錢肯定是找不回來了,報警只是圖個安慰。”結果,當天夜裏,看到歷城分局發佈的資訊後,山大路派出所的民警馬上打電話給趙紅,說錢可能找到了,要她第二天到巡警一中隊詢問。

5日清晨,趙紅很早就來到歷城巡警一中隊。警察首先了解她丟錢的過程,接着到山大路派出所調取她的報警記錄,並且與銀行和路面監控對比,直到確認錢確實是趙紅丟失的,警察纔將錢交給她。把錢接到手裏的時候,趙紅異常激動地說:“10000元錢竟然失而復得了!”在派出所,趙紅也見到了陳志超,她豎起大拇指,真誠地“姑娘,太感謝你了!”陳志超靦腆地說:“只不過是舉手之勞,是我應該做的。”聽說陳志超是靠助學貸款上的`大學,趙紅連忙拿出2000元,想當作酬金。陳志超拒絕了:“這個錢我不能要,剛纔我爸爸還給我打電話說不能要別人的錢,這是做人的本分。”趙紅深受感動,當場說道:“你的品行太好了,我認你當女兒,週末就到家裏吃飯,你在濟南也有親戚了。”參加辦案的民警,同樣被感動:“我們都爲你的行爲點贊!”

在突然而至的鉅額現金面前,陳志超選擇了交還失主,用實際行動踐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院減免了學費,能夠爲父母減輕負擔,在喜悅的同時陳志超也提醒自己:“過去父母告訴我,做事首先要學會做人。感謝學校的關愛,我爭取好好地把學業完成,將來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