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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紅荔》電影觀後感

觀後感2.7W

【篇一】

《南平紅荔》電影觀後感

很多優秀的電影作品都能讓觀衆看後受益匪淺,《南平紅荔》就是這樣一部非常優秀的影視作品。《南平紅荔》是一部法院題材的作品,根據福建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詹紅荔先進事蹟改編而成,該片講述了詹紅荔法官傾心幫扶挽救失足少年的生動感人事蹟。

這部影片有很多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方,首先是影片中的方超讓我很震撼,方超因偷竊罪入獄,在出獄之後決心改過自新,但是當他打工的飯店顧客手機丟失時所有的人都懷疑他。他選擇離開這個地方來擺脫偷竊着頂沉重的帽子。但是他的離開也爲讓他走出這樣的陰影,最後選擇了輕生結束自己的人生。他站在16層的高樓上給詹紅荔打電話說:“我只是想聽聽詹媽媽的聲音,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家,很久都沒有媽媽的關心了,直到遇見了您,讓我感受到了久違的母愛。詹媽媽,我只是好奇偷了一臺電腦,只是我沒想到這臺電腦這麼貴,貴到我用一生都還不清……”這樣的情節讓人心情沉重,很多未成年人他們的思想不是很成熟,又缺乏正確的引導,所以做錯了一些事。對於這些未成年人我們社會應該不放棄、不拋棄,爲迷路的他們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能看到中國未成年人都健康、快樂地成長

【篇二】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難題,每個國家都很重視,中國也不例外。在中國,有這樣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長,她盡心盡力的幫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蹟遍佈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紅荔。她從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審判庭工作10多年間,所審結的500多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無一發回重審、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成功感化幫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個瀕臨破碎的家庭。爲了傳頌和讚揚詹紅荔精神,根據她的先進事蹟改編了電影《南平紅荔》。

近日,我在單位組織下觀看了影片《南平紅荔枝》,是一部以福建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詹紅荔的先進事蹟爲背景改編的正面、積極、感人且極具教育意義的電影。觀影之後,頗受感動,並引發了內心諸多思考。

一、堅守正義、固守責任

詹紅荔作爲基層法官,深刻明白自己的崗位職責,時刻不忘自己身上這身制服的意義,堅守正義,固守責任,在幾十年的審判工作中,總結出了一套頗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審判前“三個不開庭”:閱卷後對關鍵問題沒有梳理清楚的,不開庭;被告人成長經歷沒調查清楚的,不開庭;沒有與被告人見面,進行一次心理疏導的`,不開庭。庭審中“三個不輕易”:被告人沒有真誠悔過的,不輕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沒有和解的,不輕易下判;可以判非監禁刑但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庭審後“三個不鬆手”:入監後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鬆手;迴歸社會後思想出現反覆或問題沒有解決的,不鬆手;發出的司法建議沒有得到落實的,不鬆手。這些工作經驗的得出,體現了她對工作崗位的深刻認知,對工作對象的負責態度。

二、愛心澆灌向陽花

詹紅荔認爲:少年法庭就相當於一座橋,有千千萬萬失足少年走上這座橋,法官就是引路人,緊緊握住他們的手不放鬆,不讓他們掉進萬丈深淵。少年庭的審判工作不是法庭上審完判完就了結了,這些失足少年的改造自新之路及融入社會的情況更值得關注。爲此,她的工作不斷向庭前、庭後和庭外、院外延伸,關注他們的改造與成長,她像一位母親那樣保護着、關愛着那些曾經“失足”的孩子,不讓他們再次“落水”,引導他們從橋上安全走過,過上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

三、深入思考,敢於創新

犯罪記錄是罪犯的污點,對一般人具有威懾和警戒的作用,但這種烙印不應該是永久性的,尤其對於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當他們認識錯誤、改正錯誤之後,應該給他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影片中方超之死堅定了詹紅荔呼籲建立未成年人輕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決心。她清楚法院只是執法機關,沒有立法權,但她沒有放棄,她以一線工作中的諸多實例論證了封存未成年人輕微犯罪記錄的必要性,最終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除司法機關爲辦案需要和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作爲基層普通的執法工作者,影片所反映的公平正義、愛崗敬業、敢於創新的精神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