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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鋒》讀後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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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鋒》是英國作家威廉·薩默賽特·毛姆創作的長篇小說,它是一部具有濃厚哲學意蘊的小說,一部關於終極價值的書。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這本書的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

《刀鋒》讀後感3篇

《刀鋒》讀後感(一)

“你究竟在尋找什麼呢?”

“尋找問題的答案。”

這是書裏出現最多的對白。毛姆先生筆下的人物,無論是《月亮與六便士》裏不顧世俗的斯特里克蘭德,還是《刀鋒》中特立獨行的拉里,都毅然決然地走在朝聖路上,傾盡一生去尋找生命的終極意義。像作家七堇年的詩那樣:凡心所向,素履以往,雖不能至,心嚮往之。生如逆旅,一葦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詼諧幽默而又尖銳的筆調,直書人性,故事娓娓道來,引人入勝。《刀鋒》講述的是一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歸來的年輕人拉里,在目睹了戰爭時代民不聊生、人們流離失所的慘狀,經歷了自己的戰友爲救自己而犧牲之後,開始思索世界與生命的本質問題。爲了尋找這些終極問題的答案,他放棄了與伊莎貝爾的婚姻,逃離了上層社會物慾橫流的生活開始自己漫長的讀書求知生活,沉浸於大學圖書館中,不亦樂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時,他盡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們,幫助其擺脫精神和身體的疾苦。

我時常覺得,一個人來到這世上,終得激起幾聲迴響,纔不虛此行。拉里這一生輕的像風中的羽毛,不那麼引人注目,可是卻又厚重的如山間的磐石,正氣長存於天地間。他曾說:“上帝最喜歡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識盡力而爲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行走在刀鋒之上,向着你心裏炙熱的靈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極致,做一名現實的理想主義者!

《奧義書》有言:“一把刀的鋒刃是很不容易跨過的,所以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我們常常執念於物質生活的利益得失,對於鋒刃的精神生活總是望而卻步。而拉里,卻是一個如同刀鋒般銳利的人,他以銳意精進的姿態追尋着解脫之道,爲此不惜斬斷一切,越過刀鋒,即使越過刀鋒之後,在刀的那一面,無人等候。拉里曾經說過,不急燥,對人顯隨和,慈悲爲懷,丟掉一個我字。像蘭道爾南的詩是那樣活着:

我從不與人爭,沒有人值得我與之爭。我愛自然,其次愛的是藝術。我向生命之火伸雙手取暖,火快烤殘了,我也準備離去。

也許,在盡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後,以拉里這樣“晃膀子”的姿態,做楊絳筆下的“隱身人”去過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葦以航,跳脫時間的束縛,活出生命的質量和高度。這樣的人生不也是一種美好的存在嗎?!

《刀鋒》讀後感(二)

用了幾天斷斷續續地讀完了《刀鋒》這本書,這是我讀的毛姆的第三本書了,有個朋友說,我愛上了毛姆,我想應該是的。

這本書並不是一本小說,我原本期待它是,剛讀開頭的時候也感覺像是小說,可是讀到了後面,我也說不出了它是一本什麼類型的書了。

我想形容這本書爲枯燥。像是和你剛認識的一個新朋友,兩個人坐在一個舒適的咖啡店裏,那是一個早晨,陽光正明媚,還有幾聲鳥叫,落地窗外行人來來往往,很富有生活氣息。然後這個新朋友和你述說他的朋友的種種經歷,把他聽來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聯起來,說給你聽。剛開始,你聽得很入迷,覺得很新穎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種語調在述說着,燥熱的陽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進食的肚子開始飢餓,你開始沒辦法聚精會神地去聽他述說,甚至有點想逃避。

本來我是讀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個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讓我困惑。這時,有個直覺告訴我,讀書能夠讓我找到答案,於是我又重新拿起這本書來讀。重新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約到咖啡店了,他並不介意之前發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說着,這次,我甚至忘記了要吃飯了,直到中午快1點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還沒有吃飯。

其實我是沒有讀完這本書的,因爲它的結局比它的開頭、中間要更加無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結局,於是最後十幾頁,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沒有讀懂,我也照樣跳過,就像這位新朋友自認說到高潮時,我坐在對面微笑着點點頭,使他信服我已經理解他的意思。

其實自己的思想已經不在此處了,腦海裏浮現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沒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當然這不包括大多數中國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爲前兩天,一個朋友提起的,問我對於去西藏朝拜有沒有興趣,我當時並沒有多想,但沒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腦海中。

與毛姆在咖啡店裏告別後,我走在一條小街上,天下着濛濛細雨,我喜歡這種雨天,它能夠沖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鮮豔的色彩,比如鮮紅的滑滑梯、翠綠的葉子、連平時灰暗的小路都感覺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躍。我在路上,撐着傘,感覺自己像是獲得了什麼,但卻又說不出來是什麼。毛姆述說的那個朋友——拉里,他整個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這是我一直夢想要做的事。拉里從17歲當飛行員回來後,就一直我行我素,由於沒有家人,但有一筆不錯的遺產,因此他可以拒絕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讀大學、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而選擇去“流浪”,其實他原本應該沒打算這樣做的,只不過開了頭,去了趟巴黎,後來就收不住這種隨意自由的生活,後來還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羨慕他了,可是我自認爲我沒有勇氣去做這種事情,即使僅僅如朋友所說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個月的時間,但我還是鼓不起勇氣,我很難不去考慮路上會遇到的種種危險和困難,也很難不去考慮會把我面板曬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這兩件事就足以打消我衝動下萌發的想法。因此,讀這本書,讓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實現了,而且過得還不壞,很寧靜,這讓我有種說不出的滋味,是羨慕呢?還是欣慰呢?或是對自己懦弱的鄙視呢?

書中說到,修行並不是要去找什麼老師、看什麼書、做什麼事、或者舉行什麼儀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記得這段話是出自《刀鋒》這本書,還是在看書時我跑去翻閱有關西藏朝拜的書時看到的了,我總是這樣貪心,不能一心一意讀一本書。

我經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認爲自己現在變得比過去任何一個時候都要豁達,也就是更加能夠看透了。我把這歸功於在長春的幾個月時光,那段日子或許是目前爲止我最最喜歡的,那幾個月我讀的書並不多,但是獨處的時間卻很多,經常自己一個人跑出去外面瞎溜達,周圍沒有一個人認識,身體在路上,或者停了下來在休息,全然不管,腦子裏只顧想着東西。那時候經常會在湖邊坐着,如果沒有什麼要緊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幾個小時也渾然不知時間的流逝,以至於後來我一坐到湖邊,就要拿起手機調個鬧鐘。我很喜歡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歡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漣漪,我內心就會很平靜,有時候會想一些問題,但是更多的時候是放空的狀態,那種感覺很好,那是我回到廣州以後再也找不到的感覺。

這本書,我不打算推薦給大家去讀,不過有緣分的話,你自然會拿起它,體會一下和一個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裏度過一天的感受,或許會很枯燥,但事後又會覺得很值得。

《刀鋒》讀後感(三)

人應該怎麼活?與其說是一個哲學問題,倒不如說是人們所面臨的共同問題。這個問題見仁見智,答案紛繁多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動。《刀鋒》透過展現幾個經歷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試圖引導讀者思考自己的人生應該怎麼過,從而找到自己的答案,過好自己的生活。

先說說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聞,讀他的著作,《刀鋒》是第一本,也就是這本書,讓我對毛姆頗有好感,這本書內容平實,毫無晦澀之處,沒有長篇大論,沒有蓋棺定論,毛姆只是講了一個關於身邊的幾個朋友的故事,娓娓道來,而我就是那個聽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聽他一直講了下去,給我的感覺就像同齡人在聊天一樣,而他的故事不是講完就沒了,意味悠長,能夠讓聽者從中學到東西。總之,他是一個非常會講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講得特別好。就衝這點,我喜歡看他的著作,以後再買書,他的書是首選,可以說,他是頭一個我透過讀著作對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說說《刀鋒》一書,我非常好奇的是這本書爲何叫“刀鋒”,有什麼寓意?單單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鋒》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邊緣,這樣的話就比較好理解了,書中的每個人都是歷盡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們生存了下來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無論是哪一種理想,庸俗或高尚,虛榮或偉大,安逸或自由,總之是得償所願。這“刀鋒”就是我們歷盡坎坷後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鋒》一書富含哲理,討論了理想和現實,精神和物質,到底兩者哪個重要,應該選擇哪個?且看書中的幾個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內心的安寧,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貝爾——追求物質享受,卻迷戀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瓏,左右逢源,追求物質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實,勤懇,追求物質,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貝爾、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卻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經歷有關。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爲那是青春,剛開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樣,也是一個凡夫俗子,可自在戰場親眼見到年輕的戰友犧牲後邊開始了迷惘,開始不斷反思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人生應該怎麼度過。等到後來,“我”與拉里再次相見時,“我”發現拉里多了一份從前沒有的安寧,拉里解決了一道人生的難題,尋找到了心靈的安寧,也就是說拉里在那個時候已經走過了迷惘、彷徨時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伊莎貝爾生活在注重物質生活的家庭環境中,自小薰陶,所以伊莎貝爾對物質世界非常在意,也終究因爲與拉里人生觀、世界觀不同,追求的不同,導致分道揚鑣,伊莎貝爾轉而嫁給了拉里,可是心裏還一直惦記着拉里這個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們追求不同,註定了他們不會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夠彼此包容和支援,否則會成爲彼此的羈絆。格雷又不一樣了,自小接受商業氣息,他的父親是經紀公司老闆,家庭環境的原因也註定了他要子承父業,從事商業活動,追求物質,但難能可貴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詐、唯利是圖的不良習性,反而格雷爲人義氣,雖然喜歡伊莎貝爾,但因爲好哥們拉里,將自己對伊莎貝爾的感情藏在心裏,爲人也踏實,等等。

如果說讓我從上面四個人中選一個喜歡的人,我選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過於仙,伊莎貝爾過於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氣,能讓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氣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責任感,爲人本分,跟另外三個人比,格雷是最簡單的一個人,一心對妻子、一心對工作。艾略特時常在僞裝自己,爲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攀炎附勢;伊莎貝爾吃着碗裏看着鍋裏,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間接殺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負責任所做代價的……

關於物質和精神,現實和理想哪個重要?作爲凡夫俗子的我,給出的答案也會比較俗,做法也應該比較大衆吧。我覺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纔會豐富,才能夠知道以後的路怎麼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認的是我自己現在就缺少理想,這個是後話了,我自己現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當下的,當下就是現實,認清現實才能實際,有了物質才能走的更遠。總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話,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最後,想摘抄一下書中的幾段話於此,算是與本文開頭相呼應吧,也是收尾。“拉里如其所願,融入了喧囂激盪的人海中——這茫茫的人海爲錯綜複雜的利益和矛盾所糾纏,迷失於風雨飄搖的大世界,他們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篤定而內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惡者,有守財奴也有仗義疏財者。這,就是美利堅合衆國的人民!”“我雖無寫‘成功’之意,但此書卻的確是一部關於‘成功’的小說。書中跟我有關的主人公無不如願以償——艾略特成爲社交界名流;伊莎貝爾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在一個生機勃勃、文化氛圍濃郁的社區佔有穩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個穩定而賺錢的職業,造成九點上班,下午六點下班;蘇珊娜·魯維埃過上了衣食無憂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脫;拉里尋覓到了幸福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