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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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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歡迎閱讀與收藏。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1

今年寒假我又將《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讀了一遍,雖然這本書我已經看過很多遍了,但仍百讀不厭,每次閱讀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發現。

福爾摩斯是一個小說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時代是19世紀的英國,距離現在已經200多年。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瘦削、肩披風衣、口銜菸斗已經成爲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義、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幫助人們戰勝邪惡、弘揚正義的偶像,永遠留在了全世界億萬讀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們形容一個人聰明睿智時還會說他有着“福爾摩斯”的腦子。

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的筆下,主要描寫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一起探案並抓獲真兇的一系列故事。雖然在《最後一案》中作者讓福爾摩斯與敵人同歸於盡,但他敢於犧牲的大無畏精神仍使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在書中他說過一句話,那正是他伸張正義的見證:“如果可以將你確實的毀滅,爲了公衆的利益,我很樂意迎接死亡”。爲了大家的利益寧願鋌而走險,爲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對死亡,這種精神多麼值得我們去學習!

在《四簽名》一案中,一開始我還以爲有4個兇手,直到最後一刻答案揭曉時才恍然大悟。福爾摩斯和華生就是這樣抓住每一個細節,不放過每一個疑點,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讓平時不仔細、不愛觀察的我深深敬佩。

當我合上這本書時,不禁讚歎它又讓我度過了一個驚心動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會看見不一樣的他了吧!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2

讀完書,我不禁對福爾摩斯敏銳的洞察力和科學理性的判斷力有了幾分羨慕。那個艾琳艾德勒也真是個天才,在邏輯思維能力上敢和福爾摩斯拼。

福爾摩斯案,斷的真不賴!斷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廳,於是上演一場打鬥戲,自己假裝受傷,艾德勒小姐別無它法,只好擡進家中。

接下來,華醫生再僞造火災,透過艾德勒想要保護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處。

多麼大膽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來如何破案。細細想想,很多人在發生火災時都想要拿上錢財,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無道理。

可是,福爾摩斯還是輸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懷疑火災由大名鼎鼎的偵探策劃,於是反偵察,知道福爾摩斯被國王僱傭,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證實了自己的想法。於是,在福爾摩斯到來之前,就坐火車離開了倫敦,只給福爾摩斯和國王留下了一個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過,她也要承諾保留照片,這樣,波西米亞王室的醜聞就被福爾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夠戰勝福爾摩斯的人,她的邏輯思維能力,洞察能力和反偵察能力高的讓人吃驚,她用自己的能力給福爾摩斯和國王來了個調虎離山計,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諾頓遠走高飛。不過,福爾摩斯與她還是差不多打了個平手,雖然沒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醜聞危機。

福爾摩斯與艾德勒的邏輯思維太高超了,在學習上我真是應該好好學習一下他們。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3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我所崇拜的偵探形象,他雖然是一個虛擬人物卻有着非比尋常的頭腦:推斷、觀察力。他就是我的夢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讓我刮目相看。這就讓我見識了福爾摩斯的高超手段。這是在華生看來一個空室殺人案。裏面處處充滿着疑團讓人摸不着頭腦,但在福爾摩斯眼裏這件案子十分的簡單。他馬上就找到了兇手的名字並靠他那非凡的頭腦推斷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終於在他的家裏抓住了兇手。當我讀到《最後一案》時我又痛心不已,華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讓他下山福爾摩斯明知這是一個圈套還讓華生下山了。當華生明白了之後福爾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與莫里亞蒂教授同歸於盡了這讓華生接受不了,同樣讓我也接受不了啊。

這時故事並沒有結束,這只是第一本。福爾摩斯“死而復生”了!原來福爾摩斯沒死他爲防範莫里亞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來了。這一次他買了一個他的塑料像,擺在了房子裏了一個小時轉一次終於一條“魚”上鉤了他向假福爾摩斯開了槍,真正的福爾摩斯猛得撲向他,將他抓住了。有一個案件是福爾摩斯畢生難忘的那就是《馬斯格雷先禮典》這居然牽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這寶藏是管家發現的不過他被自己的同犯關在了地下室,同犯將財寶扔進了河中便永久失蹤了。

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虛擬偵探是我想要成爲的人他就是我的夢想,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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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在19世紀與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糾纏,他常常嘴裏銜着菸斗,神態嚴肅。他到底是誰?他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作家亞瑟﹒柯南道爾筆下一位婦孺皆知的神探《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經典書籍讓我領略了這位大偵探的智慧,同時也讓我彷彿親歷了這些驚心動魄和離奇的過程。

福爾摩斯是個大偵探,當然與他較量的兇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縫。比如《巴斯克維爾魔犬》這一篇吧!在巴斯克維爾家族流傳這樣一個傳說,這個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臨時,穿越沼地就會被魔犬所殺害。兇手藉此傳說,購買了一隻巨大的狗,在它身上塗上磷,使它就像傳說中的怪物——魔犬。隨後,兇手引誘巴斯克維爾族人去沼地,然後用這隻狗殺害他們,來謀取鉅額遺產。兇手的作案手法怪異離奇,天衣無縫。我們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當然不會遜色於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絲馬跡中找出有用的線索,反覆研究各個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佈局,終於讓罪犯現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讓人爲之讚歎。有一句話是他成功的祕訣,他說:“我的腦子會使我名揚四海,從來沒有人像我一樣,在偵破罪案上既具天賦,又進行大量研究。”是啊,福爾摩斯非常聰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奮好學、刻苦鑽研的人。正因爲他對各種技術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訓練,才獲得成功。

《福爾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書,如果你也想領略這位大偵探的風采,就趕快去看一下吧!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5

從上週看《福爾摩斯探案故事》開始,我學到了很多,最值得學習的是書中兩位偉大的探險家,華生博士和福爾摩斯先生。他們的生活中發生了許多有趣的事情。

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國留學生和福爾摩斯剛認識,之後不久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在故事中,他們到達了現場。福爾摩斯環視了一下屍體,觀察了各處,發現牆上有一個用血寫的英文單詞RACHE。根據細節,大偵探判斷兇手很高,6英尺左右,可以一步4。5英尺,穿着方皮靴,是個中年人。日復一日,殺人犯傑弗遜終於被抓住了。希望。兇手也說了實話,破案成功!

過了一會兒,一位年輕的女士收到了一封來自的奇怪的信,信中有一顆珍珠。小姐的父親幾年前失蹤了,她想向偵探尋求幫助。信上說:晚上7點在大劇院外等。晚上7點,小姐準時到了大劇院,一位先生出來說:“大人已經在等您了。福爾摩斯告訴這位年輕的女士,她的父親心臟病發作,如果他沒有的話,他可能還活着。這位年輕的女士很難過,想請福爾摩斯去找她的父親。神奇的福爾摩斯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父親,案子成功破了!

看完這本書,我最想說的是:聰明的福爾摩斯,單純的華生醫生,以聰明到聰明,簡單到簡單的方式成功破案200多起。他們仔細觀察,認真思考,取得了成功。這種精神品質值得我和大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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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看完《福爾摩斯》後,福爾摩斯——這個有着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銳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關鍵。作者柯南道爾,在寫文章的時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動、神態變化、對話、動作細節描寫,使讀者看得津津有味,不會感到枯燥無味。在心理活動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寫出來,不做一點保留,讓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塊兒推測判斷;而神態變化的描寫則引人入勝,那一個人的表情彷彿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樣;動作細節非常細緻,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沒有一個遺漏。這讓我知道,寫一篇優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細節描寫的。在小說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着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於是我驚歎於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夏洛克·福爾摩斯就是這麼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爾摩斯》時也會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7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一書,它主要講了福爾摩斯探案的事。

這本書是從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視角寫的,也就是說,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華生。

福爾摩斯是一個精明、睿智、擁有極強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錯,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預知未來一樣。華生是一個從阿富汗戰場回來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結識了福爾摩斯,因爲他們倆合租一個公寓。

福爾摩斯偵破的案件很多,我在這裏先介紹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園街三號殺了被害人,兇手是個赤麪人,他臨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牆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復仇的意思)。福爾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對被害人屍體進行了一番檢查後,斷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兇手是美國人,這一點也被福爾摩斯推測到。爲了破案,福爾摩斯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失物招領的啓示,兇手化裝成一個老太太領走了戒指。透過這個計謀,福爾摩斯斷定罪犯精通易容術,且還有同夥。後來,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與考證,確定兇手就是赤麪人。經過一番偵查,最終,逮住了兇手。

這整本書告訴我們,觀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觀察,能對你有很大幫助,或許,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這裏,我還要說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寫的偵探小說嚴密、嚴謹,邏輯性很強;懸念設定巧妙,對讀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寫的細緻,很容易給人身臨其境的感覺——彷彿自己就是華生。

我已經深深喜歡上了偵探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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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險,簡直越看越上癮,讓我來講一講吧。

我超級愛看這樣的書。尤其是這樣的電視,我喜歡這裏面的《工程師大拇指》中。裏面有提到血跡,看到這裏我簡直是不敢再繼續看,但我打算不看時,對接下來要發生的事兒產生了好奇。我用膽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覺在看恐怖片兒似的,這篇課文主要講有一個人,不知爲何。工程師的大拇指會流血。但這是晚上睡覺時並沒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來是手指被割斷了,可他並不知道是怎麼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這個案,這是他親人弄的,因爲他的親人對他產生了巨大仇恨,才準備公報私仇,這本書告訴我們,不應該向他的親人一樣,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別重要的事兒,也不需要開始動手。有話就得好好講。

我除了喜歡這個,還喜歡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紗的房客,一聽這篇文章的書名,就會想到壞人戴着面紗。進入客房到晚上。去殺人。其實和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講一個賓館裏面。來了一個戴着面紗的客人,當時就覺得奇怪,然後進客房後一直沒出來,直到晚上他出來,但當時只有他一個人,他的目的是去殺人,因爲這個賓館裏有以前時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單獨也住進了房客。那天晚上帶面紗的人把那個人殺了,而且還手腳都有刀的印記。最後又是福爾摩斯解決的問題。最後殺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後我發現這本書主要起因都是殺人引起,末尾總是福爾摩斯解決問題,終於明白這本書爲什麼叫福爾摩斯了。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9

社會是一個開放性片場,臨此片場,人們親近生活也逃離生活,面臨虛假也逃避現實。但任何事,何嘗不是用逼迫性在暢想。在某些時候,預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場,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進逼,下廉的。

福爾摩斯不過是一個時常頹喪在室內並對外界無所顧忌的實驗者,在多次的租房歷程中,認識了華生。對例案有獨特理解的他,從此也有了個“私家的偵探”的稱號。若是說在他人眼裏他是個無目標且沉悶的人,這不全面,因爲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參差修飾的說,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隨意之中而蓄意掩飾,而內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種真實性,存在於何處。

而在現實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爲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塗而犯罪,事後,悔者可達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內心很掙扎,心理活動很明顯。而且世態總是冰冷,有一種穩固的現實性,總是可以用心理去擠壓事實。福爾摩斯是一個很有內心感覺的人,當然,讀懂他人的內心世界他都有很穩的把握,他對自己的內心擁有很強的感應性,偵探是一個對他來說很適合的工作。儘管他內心孤單,不太願意面對太多的人。

要展現一個人的內心世界,不管是孑然還是樂觀,你在何蕩何駐,都騙不過你的內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內心。福爾摩斯就是擁有這致命弱點的解藥,從而幫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時準備好,與自己的.內心鏖戰一番了呢?其實何時都是機會。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10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稱爲“世界偵探小說之父”的柯南.道爾寫的。主要講述了醫生華生和福爾摩斯一起他探案的驚險故事。每一個人物活靈活現,每一個故事豐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書的世界裏了。

我也從書中的故事人物裏懂得了許多精神品質,我還明白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觸犯了法律,終究會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設伏擒賊裏逃了那麼多年的罪犯最終還是敗在了福爾摩斯的機智勇敢,堅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網。這也告訴了我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在學習道路上只要也像福爾摩斯那樣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學習福爾摩斯,爭取在學習道路上有長足的進步。 同時我也從福爾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絲不苟的精神,因爲如果他不一絲不苟的推理判斷,怎麼可能破那麼多案件呢?我還從華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靜,不要驚慌,這樣纔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爾摩斯和華生之間的默契,如果他們之間沒默契,他們就一定辦不了案。從中,我就知道了團結力量大 。在整本書中我還很羨慕福爾摩斯的聰明才智,我也勵志要多看書,做一個小“福爾摩斯”。

這本書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怎麼樣?你們想不想從這本書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趕快看一看這本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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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選案》是一本講述福爾摩斯所探過案子的過程和結果的書。100多年來,福爾摩斯的形象一直以來都是使廣大讀者欽佩甚至傾倒的英雄。他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及一往無前的膽識,與狡猾的罪犯、兇頑的敵人做鬥爭,爲社會伸張正義,捍衛了法律的尊嚴。

封面上鮮紅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讓我不寒而粟。我的腦中立刻聯想出血流滿地和我被書中情節嚇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實卻不是這樣。作者柯南道爾把福爾摩斯的破案細節描寫得細緻入微,把一個個故事都布上一層神祕的面紗。文章中體現出了作者對警察和記者故弄懸虛、誇大其實的諷刺和對明察秋毫、頭腦機警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的讚賞和敬佩。

福爾摩斯偵探故事對人的啓發之大,就連愛因斯坦在寫《物理學的進化》一書時,也忍不住用了它來做全書的開頭。他從福爾摩斯的偵破過程,說到科學家尋找自然奧祕的一般方法。“福爾摩斯學”研究專家威廉·巴西古德說:“我們把他視爲對我們消滅邪惡和糾正錯誤的渴望的一種完美表達。他是個超凡之人,給我們這個乏味的世界帶來新奇的刺激,給我們偏頗的心靈帶來冷靜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們失敗者的成功榜樣,是我們自我禁錮中的勇敢脫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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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偵探小說,我們腦海裏肯定會浮現出神祕的破案過程,離奇的案件,還有偵探們的高深想法。如果問你,你知道什麼偵探小說,十有八九會回答《福爾摩斯全集》。他是偵探小說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裏面的案件也成爲了經典。

《福爾摩斯全集》小說中的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偵探小說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爾之手。福爾摩斯在柯南道爾的小說中可以說是一個完美的人物:不但聰慧過人,有很強的觀察力,還風度翩翩,精通各種體育項目……

《福爾摩斯全集》爲什麼會成功呢?第一點,他所敘述的大偵探福爾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會裏,與平常人沒有什麼區別。他是鄉紳的後代,祖母是著名畫家的妹妹,愛出沒於污都倫敦,喜歡看每日電訊報等等。小人物貼近生活,沒有讓我們感到要不可及。第二點,也是偵探小說最重要的一點,案件必須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卻又缺乏實際的依據。而《福爾摩斯全集》卻做到了。如《巴斯克維爾的獵大》的謎底揭穿,是福爾摩斯注重了調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爾摩斯是破譯了奇怪的密碼;再如《第二血跡》是福爾摩斯從地毯的移動中找到了破案的關鍵。這些細節看似尋常,其實正是有力地表現了福爾摩斯細緻的觀察力與豐富的想象力。

將《福爾摩斯全集》看完後,仍然覺得不過癮,故事中的案件實在扣人心絃,而對人物的描寫也細緻入微。

《福爾摩斯全集》中的一個個故事給了我們一個個感嘆號,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實基礎上的案件。除了這些,從文筆角度上來說,柯南道爾的文字,描述讓故事更加生動,更加吸引人,特別是對文中主角福爾摩斯的描寫,值得我們研究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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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裏,我利用閱讀時光看了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福爾摩斯探案集》。

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是個偵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頭腦,聰明的思考潛力,很善於邏輯分析。他能夠在看見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準確說出他(她)的職業,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過一個叫“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案中有一個叫做斯臺普吞的罪犯帶着“魔犬”假裝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獵犬先後害死過兩人。福爾摩斯運用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發現後並處置了他。

在現實當中,我也以前遇到過這樣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裏找不到了,我便問他:“爸爸,你剛纔去過哪兒?做了一些什麼事?”他回答說:“我到過臥室和廚房,到臥室拿衣服和梳頭,在廚房炒菜。”我想:梳頭是在櫃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竈臺上抄的,這兩個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應會看到的,而牀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牀底下。我走過去檢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還安安靜靜地躺在地板上哩!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從報紙、電視上明白壞人雖然有,但是並不像我們想得那樣可怕,只要我們向福爾摩斯那樣,運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壞人作鬥爭,正義最終將戰勝邪惡。地球將變得更和平,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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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應該都讀過《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吧!相信你從書名上很容易就看出來,這本書裏的主角就是福爾摩斯,然而他卻是我至今以來最敬佩的偵探之一,當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讚歎不已、簡直超之凡人。

英俊聰明的他總是一隻手拿着個放大鏡,另一隻手還拿着一根柺杖,這兩件形影不離帶着的寶貝在福爾摩斯破案時也發揮了他們不小的作用,卻使他成功地破獲了一起起撲朔迷離的案件。書裏寫着福爾摩斯是從1878年,就開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戰爭的爆發,那時有一個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別人殺害了,在他臨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鮮血在紙上寫出了一些字跡留了下來,而福爾摩斯就透過這些字跡的線索,經過細心分析後很快判斷出殺死侯波的兇手性別,以及全面掌握了兇手的外貌、年齡等特徵,讀到這裏我非常佩服他對案件的認真態度,我應該在學習上學習他的這種刻苦努力的精神。

更出人意料的是福爾摩斯僅僅用了一天的時間就從人海茫茫中把兇手捉拿歸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說明了他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偵探嗎?讀完《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後我的感觸很深,福爾摩斯偵探只用了4年的時間就成功地破案八起。

假如讓你想象一下:在我們生活的這個社會環境中,如果沒有這些聰明的偵探保護着我們:那麼小偷想偷東西就偷東西、那些企圖要達到自己目的的壞人想殺人就殺人,那豈不是天下大亂了嗎?那我們生活的環境如何安寧?所以沒有他們這些優秀勇敢的偵探破案,我們是無法安居樂業,平安生活的,我們應該懂得感恩,感謝他們爲我們帶來的安寧 ——謝謝你們!

福爾摩斯讀後感500字15

放寒假啦!媽媽又給我準備了很多精神食糧---書。有《淘氣包埃米爾》、《兒童文學金獎選集》……這麼多書裏面,有一套我很喜歡的書《福爾摩斯探案集》,今天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這本書吧。

福爾摩斯是英國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筆下的一位神偵探,他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極強。在這套書裏,有幾十個經典的偵探故事,其中《四簽名》中,講述了英國貴婦人梅麗·摩斯坦在父失蹤後,每年都會收到一個匿名包裹,原來其中牽涉到一個密謀。福爾摩斯決意要找出這個密謀的真相。直到最後,福爾摩斯憑着一張簽名殘片,就破了整個案子,福爾摩斯的觀察能力真令人佩服啊!在破案過程中,福爾摩斯雖然遇到了很多困難,但是他沒有放棄,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抓到了狡猾的犯人。

看完這套書後,一位叼着菸斗,帶着禮帽,穿着長風衣的神探形象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裏,他是那麼勇敢,又是那麼仔細,他富有想象力推理更是讓我崇拜不已!

我對照了一下自己的平時的學習態度,數學上,我總把單位寫錯,數字寫錯,算錯。在語文上,我做閱讀題時會思考不仔細,有時還會寫錯別字。我覺得應該學習福爾摩斯,在學習上更加細心,仔細些,對不會做的題目,應該開闊思路,換種思考方式,或許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