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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

讀後感2.51W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

讀過《熱愛生命》,傑克·倫敦爲我們展示了在皚皚雪原中的一幕幕:絕望與希望、絕境與抗爭、死與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贅述。

最吸引我的是傑克·倫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靜、犀利、娓娓道來、平鋪直敘,似乎不帶一點感情色彩,但卻生動地爲我們描繪出一種最主觀、最直接卻又最難以描述的感覺:飢餓。

一開始,主人公被同伴拋棄之後,吃沼澤地上的漿果,這時他還有味覺,漿果”一進口,水就化了,種籽又辣又苦“;他還也有感覺,睡醒之後,”他仰視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餓了“,而且還能體會出”飢餓的疼痛是劇烈的“;此外,他還有感情,咒罵松雞,而當松雞逃走的時候,”他心裏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然而,隨着時間推移,當他咀嚼燈芯草的時候,他已經幾乎失去了味覺,那燈芯草”彷彿味道很好“,之後再吃草,也能嚐出酸味;當他捉到小魚時,已經沒有了味覺,也沒有了飢餓感,”胃幾乎象睡着了似的“、”吃東西已成了純粹出於理智的動作“,而他捉到松雞幼雛,”象嚼蛋殼似地吃起來“,已經完全喪失了味覺了。

當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時候,除了感覺之外,已經開始喪失理智了,一頭巨熊在他腦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現爲”肉和生命“!

後來,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馴鹿的骨頭,雖然已經被狼啃得很乾淨,但他仍然費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憶一樣隱隱約約,不可捉摸“,思想和肉體已經是若即若離,而”石頭砸了他的指頭他並不覺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經都睡着了“,作者無情而又犀利地指出僅僅是因爲”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垂死的軀殼“才支援下來。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嚨,”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裏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堅韌是這部小說的主旨。而讀過之後,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話:”飢餓統治着一切人,統治着一切。“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2

今天學習了一篇文章,叫做《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是一曲頑強奮進的生命之歌,他告訴我們,災難不是死亡的代名詞。當我們遭遇困難的時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確可怕,但熱愛生命的人,就一定會堅定信念,挑戰極限,戰勝一切困難。

在這篇文章中,“他”是頑強的,是執着的,是善良的,是寬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質。

“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着他前進,。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這句話中可以得知,是“他”對生命的渴望支撐着他前進,是他前進的動力,促使他與困難做鬥爭。這句話也讚美了生命的頑強和偉大,點明瞭文章主題。

“突然間,他不笑了,如果這是比爾的骸骨他怎麼能嘲笑比爾呢;如果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真的是比爾的話?”“他”突然不笑了,他從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爾的不幸正將是自己所要面對的。從“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對比爾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應該嘲笑一個落得如此下場的人,更何況比爾還是與自己曾經患難與共的同伴。他的內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懷是寬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體虛弱掉進水坑淹死,卻也沒有選擇沿着沙洲隨着漂浮的木頭,讓河水帶走他,這是理性的表現;在與狼搏鬥時,他沒有選擇進攻,而是等待狼來攻擊,他再進行反擊用體重壓死狼,這也是理性的表現,“他”很理性不是嗎?

生命就是會有形形色色的艱難險阻,需要我們用執着、勇敢、頑強等精神去進行抗爭和搏鬥奪得勝利,當然也許持有一顆善良的心,加以輔助,讓我們一起熱愛生命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3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爲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祕、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祕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裏奔波,在這裏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裏尋求着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着,他咆哮着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4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於佩裏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後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後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爲“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裏十三世的接見,並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着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於“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說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於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爲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脫,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瞭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哲人”,而是真正的“糊塗人”。真正的希望不在於來世,不在於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於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5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說、19篇長篇小說。《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而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形成了一個印象——我知道哪裏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現在他身上沒有一點可以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特別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況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後來,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只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皁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裏。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羣,還有熊(不過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不過那隻熊最後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況,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着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着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直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後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6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爲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裏。面臨着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爲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爲這個他的生命火花纔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7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爲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爲了活着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鬥。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儘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鍼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爲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鍼灸,爲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爲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爲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週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8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這本書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闊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他只能艱難地行走在佈滿沼澤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快死的生命互相博鬥着。爲了活着回去,爲了戰勝這匹惡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頑強的意志,在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覺得這個故事最讓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種熱愛生命的精神。因爲大多數人遇到眼前這種情況可能就很悲觀,從而放棄生存的機會。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機率很小,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他一次次的掙扎,尋找一絲絲生的希望,儘管意識漸漸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卻沒有消失不見,那種奇怪的心靈作用應該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頭在起作用吧!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熱愛生命》給了我深刻的啓示:爲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鬥爭;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和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而且,這篇文章還教我一個道理:能活下來,就是人生最大的饋贈。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個人都要有着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可以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9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體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大膽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衝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單獨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傾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名貴。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楚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爲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湊數其間。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主要講的是一個賭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經歷了千心萬苦,在存亡間徘徊不定,那麼長時間,他一直靠着一個意念慢慢地前進,哪個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就從那一天起,丈夫和老婆決定走出山溝。 他們來到農村向別人借了錢買了一丁點兒地皮,開始辛勤勞作,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漸漸的,他們開始有了勞績,由原來的一丁點兒地皮慢慢地擴展開來,收入也慢慢地增長,他們已不再是以前哪個山溝溝裏窮困潦倒的夫妻了。熱愛生命讀後感

生命就像蠟燭人,大概不能確定自己生命的蠟燭會燒多長。但誰都可以決定自己是否擁有熱愛生命的權利。如果一隻蠟燭在燃燒到一半快要熄滅時,你可以選擇隨緣,也可以經過種種措施,讓它連續燒下去。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婦住在山溝溝裏,他們已經窮得不能再窮了,有一頓沒一頓的,即使這一頓也只是泡飯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時間都是打赤腳。他們家的衣裳幾乎是用一塊塊補丁縫起來的。但他們從未放棄希望。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0

寒假裏,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後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飢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鬥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於他對生活的熱愛。飢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着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飢,後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飢餓使他就連一隻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着。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後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蹟。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說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爲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衝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症。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後,他每天堅持鍛鍊身體。兩年後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蹟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1

傑克·倫敦在其短篇小說《熱愛生命》中描寫了一位無名的淘金人在歸途中遭夥伴拋棄、在自然困境中、瀕臨死亡下向我們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驚人的生命力和挑戰極限的鬥志。

淘金人帶着沉甸甸的金子凱旋而歸,美好的未來似乎已經展現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獨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體病弱,行走艱難,缺衣少食,面對飢餓難耐的野獸,他該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靈最好的朋友。他顯然被比爾拋棄了,可是他沒有放棄對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爾會在前面等他,他們會合後,可以結伴南行,遠離寒冷的北方。這種信仰,支援着他邁着疲憊的步伐繼續前行。這對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飢餓是身體最大的敵人。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他努力吞嚥着又苦又辣的漿果、燈芯草根、生魚、活的小松雞、野獸吃剩的碎骨頭,只要是能補充體力的東西,他都吃,因爲,儲存體力才能生存下去,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當金子成爲負擔時,捨棄是一種智慧。金子曾經是淘金人絢麗的夢想,然而,此時卻成爲疲憊不堪的淘金人的負擔。繼續揹負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捨棄它,才能走得更遠。比爾至死沒有扔掉淘來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負擔,輕裝前行,走向生命。

野獸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飢餓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併爲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了?是對生的渴望,對生命的不放棄和熱愛,使他最終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煥發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2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爲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爲。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爲了活着回去,爲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着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3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創作的中篇小說,文章內容簡短,但意義卻非常深遠。這本書體現了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精神。“活下去”的意志力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激動不已。

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名淘金者在凱旋歸來的途中越過一條小河時扭傷了腳,被同伴拋棄了。那是一片灰濛濛的天空,無邊無際的荒原,整個世界彷彿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顏料中間。淘金者獨自一個,揹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磚,努力地尋找着來時的路。爲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鬥爭;爲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氣追捕松雞;爲了生存他一直和追蹤他的病狼鬥智鬥勇,最終咬死病狼,喝下病狼的血……最後淘金者獲救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主人公置身於險惡的北疆環境中,面對嚴酷的現實:飢餓和死亡,他明白了自然力的強大和自身的渺小與脆弱。面對死亡,他不斷戰勝恐懼,拖着受傷的腳腕和血肉模糊的腿掙扎前行。只要垂危的生命火焰在燃燒,他就繼續向前走、向前爬。生命有時極其脆弱,它可能瞬間化爲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或是飢餓、疾病,都會支撐你堅強地戰勝它。信念和希望讓人絕處逢生。

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抱怨生活沒有意義,百無聊賴;有人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或挫折,自暴自棄,完全忘記了生命的可貴。我們要向淘金者學習,不畏艱難,永遠乘風破浪,堅信“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春。”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是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是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練下變得更加堅韌。傑克·倫敦筆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頑強的意志力,它告訴我們:爲了達到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一切的艱難險阻做殊死搏鬥,並敢於勝利。

讀到書的結尾,我合上書,一遍又了遍地默唸着: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帶給我的不僅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不論生命的形式如何,屬於自己還是他人,都是可寶貴的。熱愛生命,珍惜生命,這也是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就像小說開篇的那首小詩所寫的:“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活過並經歷痛苦;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 即使輸掉了最後的賭注。”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4

第一段主要詮釋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在有金錢、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詩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有了目標,就去奮鬥,這個風雨兼程的過程纔算是成功。我們人人應當去體驗去追求這個過程,僅有一如既往的堅持這個過程,纔會有好的結果。

第二段主要說的是感情。既然鍾情於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誠。敢愛敢恨,做真實的自我,這也正貼合此刻的倡導。

第三段是講得奮鬥。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顧後,僅有去奮鬥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們一些大城市裏已經是稀缺資源了,真是因爲少了這個資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們不願去奮鬥,因爲不用奮鬥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奮鬥。

第四段談了未來。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個與此刻的步調是一致的,我們看到各種媒體、朋友圈裏不都是在傳播過好當下嗎?確實是這樣,僅有我們腳踏實地的過好當下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纔是對生命的無比熱愛。

這首詩,我此刻讀起來,感覺簡單易懂,是一首雞湯勵志的詩歌,各個年齡段都適合閱讀,並且讀完,使得自我熱血沸騰,年輕人讀完會有一種我就應當這樣做的感覺,年長的人讀完會感覺繼續這樣做,我還很年輕。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貴,期望用各種方式珍視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對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間。餘生不足,以汪國真的這首《熱愛生命》共勉。

《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5

讀完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我好久才從故事中反應過來,他沒有得到金快,卻得到了最寶貴的東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個到北部淘金的人。飢餓、疲憊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爾筋疲力盡。就在這時,他在過小溪時,扭傷了腳。同樣和他去淘金的比爾卻甩下了他,再也沒有回來……

他陷入了絕境,這地方沒有人,沒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飢的漿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這個地步,應該會絕望,會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須活下去。腹中飢餓使他繼續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風雨雪中掙扎,雙腿鮮血淋漓。但生的慾望迫使他堅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盡全身的力對着一頭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嚇跑了,他也用盡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來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援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負重都扔了,包括金子。這時,一隻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發現眼前幾十英里處有條捕鯨船!他想到捕鯨船那兒,但他的力氣註定他要花費漫長的時間。他的力氣已經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終於追上了他,這是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兩個的身體是那麼的羸弱,但都想置對方於死地。最終,人贏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進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終,他被捕鯨船上的人搭救。他脫險了。但他卻對食物出奇的渴望,人們對食物的一舉一動都會引起他的反應。但當他抵達舊金山的時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處在緊張的氣氛當中。但主題就是一個:熱愛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卻又如此價值連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東西。

全文最難理解的部分是這麼一段話:

“他們發現了一個活着的動物,可是很難把它稱做人。它已經瞎了,失去了知覺。它就像條大蟲子在地上蠕動着前進。它用的力氣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搖晃,一面向前扭動。照它那樣,一點鐘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爲什麼這個,纔是真真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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