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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浪淘沙令

王安石3.31W

王安石《浪淘沙令》下片寫“湯武偶相逢”中的“偶”已經點明瞭“君臣遇合”的偶然性,可是,一旦能夠遇合,那就會出現“風虎雲龍”的局面。

浪 淘 沙 令

王安石

伊呂兩衰翁,歷遍窮通。一爲釣叟一耕傭。

若使當時身不遇,老了英雄。

湯武偶相逢,風虎雲龍。興王只在笑談中。

直至如今千載後,誰與爭功!

譯文

伊尹和呂尚兩人曾是農夫和漁翁,他們曾經歷所有的窮困而發達。如果不是湯王、文王發現並重用,他倆也就老死山野了。湯武二帝雖然是偶遇賢臣,使得如雲生龍、風隨虎一般,談笑中建起了王業。可是直到千載之後的今天,伊、呂兩人的功勞又有誰敢與其爭比!

鑑賞:

這首詞歌詠伊尹和呂尚“歷遍窮通”的遭際和名垂千載的功業,以抒發作者獲得宋神宗的知遇,政治上大展宏圖、春風得意的豪邁情懷。

它不同於一般古代詩人詞客種籠統空泛的詠史作品,而是一個政治家鑑古論今的'真實思想感情的流露。全詞通篇敘史論史,實則以史託今,蘊含作者稱讚明君之情,這正是本篇的巧妙之處。

起句“伊呂兩衰翁,歷遍窮通”從窮、通兩個方面落筆,寫伊尹、呂尚前後遭際的變化。

伊尹(yī yǐn),原名摯;尹,是他後來所擔任的官職。傳說他是伊水旁的一個棄嬰,以“伊爲氏,曾傭耕於莘。” “莘,古國名,其地今河南開封附近,商湯娶有莘氏之女,他作爲陪嫁而隨着歸屬於商,後來得到湯王的重用,纔有了作爲。

呂尚,姜姓,呂氏;名尚,字子牙,號“太公望”。傳說他直到晚年還是因頓不堪,只得垂釣於渭水之濱,一次,恰值周文王出獵,君臣才得遇合,他先輔文王,繼佐武王,終於成就了滅商興周之大業。

伊、呂二人的經歷並不是一帆風順的,他們都是先窮而後通,度過了困窘之後才遇到施展抱負的機會的,所以說他們“歷遍窮通”;呂尚顯達的時候,年歲已老了,所以稱作“衰翁”。

當伊、呂爲耕傭、釣叟之時,假如不遇商湯、周文王,則英雄終將老死巖壑。伊、呂是值得慶幸的,但更多的士人的命運卻是大可惋惜的,因爲那些人沒有被發現、被賞識、被任用機會,他們是“老了”的英雄,亦即被埋沒了的英雄。

下片,“湯武偶相逢”中的“偶”已經點明瞭“君臣遇合”的偶然性,可是,一旦能夠遇合,那就會出現“風虎雲龍”的局面。意思是說,雲跟隨着龍出現,風跟隨着虎出現。人世間如果出現了聖明的君主,那麼,談笑之間就輕而易舉地完成了興王道、建國家的大事業。伊、呂有真實的本領,果然能夠做出一番事業來,這樣,才真正稱得起是人才。因這是問題的實質之所在,所以“興王”一句在全詞中是很有分量的。

結尾,也是對這一句的引申,說伊、呂不僅功蓋當世,至今超越千載,也沒有人能夠與之匹敵。歌頌伊、呂的不朽功業的背後,伊、呂的相逢明主和建立功業對於王安石來說,無疑是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他從中受到了鼓舞,增強了推行變法的決心和勇氣。

作者簡介:王安石人物評價

參見詞條王安石變法的相關評價

韓琦:安石爲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曾公亮: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爲政,必多所變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

曾鞏:鞏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稱其文。

司馬光: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黃庭堅:餘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張芸叟:王介甫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尋繹,不可得矣。

楊時:今日之禍(金人圍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實安石有以啓之。

朱熹: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爲己任....(然)卒之羣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

陸九淵: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爲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於其心,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爲孔孟,勳績必爲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爲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朱光庭:昔王安石當國,惟以破壞祖宗法度爲事,每於言路,多置私人,持寵養交,寖成大弊。

嚴有禧:惟王莽、王安石、賈似道三人力任爲必可行,而皆以擾民致亂。

崔鶠:除異己之人,着《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

敖器之:荊公如鄧艾縋兵入蜀,要以險絕爲功。

羅大經: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顏習齋:①荊公廉潔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堯舜三代其君。②且公之施爲,亦彰彰有效矣。用薛向、張商英等治國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滅吐蕃,南平洞蠻,奪夏人五十二砦,高麗來朝,宋幾振矣。

蔡上翔: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裏,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蔡東藩: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矯情立異之臣。如神宗之於王安石是已。神宗第欲爲唐太宗,而安石進之以堯、舜,神宗目安石爲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況。試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爲所惑乎?當時除吳奎、張方平、蘇洵外,如李師中者,嘗謂其必亂天下。

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誤在未審國情,獨執己見,但知理財之末跡,而未知理財之本原耳。當安石知鄞時,略行新法,邑人稱便,即嘵嘵然曰:“我宰天下有餘。”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執政非長吏之任也。天下方交相詬病,而安石愈覺自是,黜陟予奪,任所欲爲。至若登州婦人一案,較諸鬥鶉少年,尤關風化,同僚謂不宜減罪,而彼必欲減免之,蓋無非一矯情立異之見耳。夫朝廷舉措,關係天下安危,而顧可以矯情立異行之乎?我姑勿論安石之法,已先當誅安石之心。

梁啓超:①若乃於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悠悠千年,間生偉人,此國史之光,而國民所當買絲以繡,鑄金以祀也。距公之後,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國民之視公何如,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慟也。②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詬,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列寧: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時的改革家,實行土地國有未成。

毛澤東:(王安石)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並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黃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於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余英時: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爲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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