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宋代詩人 > 黃庭堅

《黃庭堅論書法》原文和譯文

黃庭堅2.44W

原文

幼安①弟喜作草②,攜筆東西家,動輒龍蛇滿壁,草聖之聲欲滿江西③,來求法於老夫④。老夫之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無萬緣⑤,如蚊蚋⑥聚散,未嘗一事橫於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則已,亦不較工拙與人品藻譏彈⑦,譬如木人⑧舞中節拍,人嘆其工,舞罷則又蕭然矣。幼安然吾言乎?

譯文

我的弟弟幼安喜歡寫草書,拿着筆到別人家裏的牆壁上亂寫亂畫,把人家的牆壁差不多都寫滿了,因此大家都稱他爲“草聖”,名聲幾乎傳遍了江西。他來向我請教寫毛筆字的訣竅,但我平常寫字本來是沒有什麼訣竅的。然而世間的萬事雖然紛繁錯雜,如同蚊子聚集起來又飛散開去,但我從來不讓他們橫亙在我的心中以亂了真氣,所以我寫字是不在乎筆墨的',碰到什麼紙都可以寫,把紙寫完盡興就可以了,也不在乎是寫得好還是寫得壞,不在乎別人的品評與譏諷。就如同木人舞和着節拍,人們都驚歎他的高超的技巧,結束後表演者和觀衆就又都一切如前。幼安你覺得我說得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