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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政府資訊公開自查報告

隨着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旅遊局政府資訊公開自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旅遊局政府資訊公開自查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我局認真對照政府資訊公開考評主要內容,進行了全面的自檢自查,現將我局20xx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我局高度重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爲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成立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措施,明確職責。配備了1名兼職人員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我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爲進一步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結合四項制度相關內容,要求對轄區內該公開的內容提供相關材料併發布到××縣旅遊局政府資訊公衆網站,使廣大羣衆知曉,方便羣衆辦事。

我局資訊公開目錄分爲八類,依據類別進行公開內容。爲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建立科學高效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制和嚴格的制度規範。認真對政府資訊由近及遠進行梳理,條例正式施行後及時明確政府資訊的公開屬性,將政府資訊分爲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類;堅持“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的原則,建立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違規違紀責任追究等相關工作制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編制、公佈和更新了《××縣旅遊局資訊公開指南》、《××縣旅遊局資訊公開目錄》及《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

(二)在職責範圍內確定了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內容,並及時準確的發佈。

(三)20xx年度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有旅遊簡報等。

(四)我局政府資訊的內部保密審查20xx年未出現違規違紀責等情況。

(五)對於主動公開的資訊,我局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具體情況爲:利用××縣旅遊局資訊公開網站公開政府資訊;利用資訊公告欄等提供資訊諮詢服務及公開政府資訊。

(六)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0xx年,我局按照《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資訊範圍,按要求發佈或更新資訊。實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以來,未出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資訊。由政府資訊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把關,對資訊內容的真實性、實效性進行全面審覈,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準確、及時公開,年度我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行情況

20xx年,我局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諮詢處理情況

20xx年我局未出現現場諮詢、96128電話查詢、網絡查詢等情況。

五、行政複議、行政投訴及申訴的情況

20xx年我局沒有發生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行政複議、行政投訴及申訴等情況。

六、政府資訊收費和減免情況

20xx年我局未出現過政府資訊收費和減免等情況。

七、20xx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存在問題的.改進情況

20xx年我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資訊的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展;三是政府資訊公開網站的管理維護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對此,我局資訊公開小組加強了規範,對社會公開資訊領域有了進一步拓展,提高了政府資訊公開網站的維護水平等。我局將繼續按照縣人民政府關於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力爭在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加大政府資訊工作的宣傳力度,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資訊公開與否的範圍,做到積極穩妥,注重時效,優質服務,切實服務社會,方便羣衆,推進政務的公開、公正、透明。

八、20xx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縣政府的要求和羣衆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資訊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工作質量、版式創新上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四是政府資訊公開在尺度上難以把握,需進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強的實施規定。改進措施:

(一)要進一步健全制度,明確責任。資訊公開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須長期開展與完善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必須形成一套與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建立責任制,積極主動地配合開展此項工作。

(二)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堅持“以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特例”的總原則,嚴格按照《暫行規定》要求,除了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發布的其他政府資訊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以確保政府資訊公開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時性。

(三)儘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強的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明確資訊公開內容,指導各單位按照規定公開資訊,確保資訊公開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