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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防汛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部防汛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村部防汛應急預案範文

村部防汛應急預案1

爲了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今年我村防汛工作的各項措施,提高抗洪搶險的應變能力,確保轄區安全度汛,根據上級防汛工作總體要求,結合我村轄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城關村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統籌安排,通力合作,確保轄區農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災害損失,爲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奠定紮實基礎。

二、編制目的和原則

1、編制目的

立足防大汛,做到一般降雨時積水及時排除,不出險;遇有強降雨時,不出安全隱患,積水及時排除,使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做到有計劃、有準備防禦強降水,對於未有預報或預報不準的強降雨,本着“雷聲是信號、雨點是命令”的原則,積極迅速組織搶險隊伍進行防汛搶險。

2、編制原則

堅持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高於一切的原則,預防爲主、貫徹行政首長責任制、以防爲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協調互助、全力以赴確保度汛安全。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機構

設立城關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在村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的防汛及突發性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我村也成立以村主任爲首的相應組織,明確專人,落實責任,併科學制訂防汛方案,落實好各項防汛措施及任務,做到遇有險情及時排查、及時組織搶險,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及時發放。要根據工作實際,迅速把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防汛期間能拉得出、用得上、守得住。

(二)職責

各村民小組必須嚴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洪防汛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洪防汛預案(包括搶險、預警、安全轉移、人員組織、抗洪等應急預案),汛期險情發生時,要協調有力、急事急辦、及時指揮、部署工作,達到上下呼應、左右關照、相互溝通、協調調度,絕不能相互推諉、貽誤時機,要無條件的服從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四、災情報告

洪水災害發生後,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原則,逐級向上彙報。各村民小組得到災害資訊應及時向村委會彙報。災情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雨情、水情、傷亡人數、損失程度、救災情況及生產生活上急需解決的問題等。

五、強化意識,落實責任

(1)各村民小組組長要切實負起責任,深入農民家中,督查、指導農民做好各項防汛措施及任務的落實。

(2)各村民小組組長要立足本職,履行好城關村賦予的防汛職責。

(3)各村民小組組長要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理、早防範,做好各項防汛任務的落實,確保轄區無一人死亡,人民生活財產無較大損失;在防汛期間,各村民小組負責人的通訊工具保證24小時開機,以確保聯絡暢通。

村部防汛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爲了做好水災發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國務院的要求和盛市、縣人民xx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製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九江市紀委、省監察廳關於在防汛抗洪中加強監督嚴肅紀律的規定》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基本情況

棉船鎮是長江中下游一個大沖積洲,四面環水,方圓104平方公里,堤內面積54平方公里,可耕面積5.6萬畝(棉花種植面積5萬畝);轄12個行政村,159個村民小組,8700戶農戶,4.2萬人;重點企業10家,中小學22所(其中,初中1所,小學17所),19個駐鎮單位。

棉船大堤始建於1954年,全長64華里,土質結構複雜,半數屬沙質土壤結構,堤面寬度7—10米,堤身高程22.—23米(口高程),共有大小穿堤建築22處(其中排澇機站10座,抗旱閘口12)座,大堤塊石護坡全長僅10餘公里。

存在的主要隱患:

①上游83年決口堤段700米(21+300-22+000),滲漏嚴重,泡泉羣集中;

②金星村九組2700米(27+000—29+700)崩岸嚴重;

③朝陽外閘100米(4+200-4+300)地基沙土流失,閘口年久失修,損壞嚴重;

④新紅格子堤XX餘米未護坡,崩岸嚴重。

三、組織指揮體系

鎮政府成立防汛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的防汛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鎮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

(1)鎮總指揮部

總指揮長:

常務副總指揮長:

副總指揮長:

成員:

(2)各指揮分部:

①上游指揮分部(復排、金洲、江心責任堤段)

指揮長:慈金兵

副指揮長:疏浚

技術員:丁賢發

成員:

物資調配員:丁賢發

②中游指揮分部(金星、日新、糧洲、新淡、棉科所責任堤段)

指揮長:柯昉

副指揮長:方益中陽勍

技術員:

成員:

物資調配員:吳的焰

③下游指揮分部(升洲、光明、新洲、朝陽責任堤段)

指揮長:吳新華

副指揮長:王保根

技術員:張結苟

成員:

物資調配員:張結苟

④新紅指揮分部(新紅責任堤段)

指揮長:胡正風

副指揮長:朱勝忠

技術員:齊美南

成員:

物資調配員:齊美南

⑤中湖指揮分部(亭子坎村堤段)

指揮長:吳問根

技術員:汪社福

成員:談國清

物資調配員:汪社福

⑥後勤指揮分部

指揮長:何萍

副指揮長:時昀

成員:

何美霞尹小艾方秀麗

2、其他防汛指揮機構

各村汛其成立防汛指揮機構或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村的防汛工作;遇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四、不同水位的應急措施

1、當長江洪水達到警戒水位(17.70米,吳淞口高程)時,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防汛總指揮長或常務副總指揮長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工作,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鎮黨委、鎮政府下派工作組,分赴各堤段指導防汛工作;各村巡邏隊、搶險隊全部上堤,嚴密佈防,每1000米爲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大村上搶隊3支,中村上搶險隊2支,小村上搶險隊1支。(每支30人)

2、當洪水達到1983年水位(棉船水位20.31米)時,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全部上堤,每500米爲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1000米設搶險隊一支(人員30人);同時各指揮分部根據水情,採取臨時加高加固堤壩等緊急措施,確保大堤安全。

3.當洪水達到1998年水位(棉船水位21.20米)時,全鎮進入一級緊急狀態,所有力量全力以赴上堤防汛;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預備隊全部上堤;每150米爲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500米設搶險對一支(人員30—50人)。

五、人員緊急撤離方案

1、風險潰堤分析:

(1)上游1983年決口堤段,滲漏嚴重,泡泉區,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決口寬度60—70米,潰口洪峯流量207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夾江直衝下流,兩側鯪字號、同三號圩被洪水衝潰,漫頂後經晗豐圩、棉船東沙公路不同方向流向下游。

(2)金星九組崩岸處,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潰口寬度80—100米,潰口洪峯流量230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金星村全境不同方向和金洲境內,同時淹沒棉科所及金星天花凸流向下游。

(3)當潰口出現在新紅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可能最大潰口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600立方/秒。洪水先進入新淡村,新淡圩潰決,從夾江流向上游,等高線21.5米以下全部淹沒。

(4)朝陽外閘一旦出現潰口,潰口最大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700立方米/秒。洪水先進入朝陽境內,從朝陽圩流向上游,同時可能沖決朝陽圩進入夾江,沿夾江流向上游。

2、報警方式:

全鎮統一採用鳴鑼方式,由各指揮分部視情實施。

(1)連響三聲,預示有重大險情;

(2)連續急敲,表示已經潰堤;

3、人員撤離:

一旦發生潰,首先全鎮實行停電。

(1)上游83年決堤,由上游指揮分部組織人員撤離預案的實施,指揮長慈金兵,副指揮長疏浚;江心村黨總支副書記唐義華,金洲社區黨總支xx吳根焰,復排村黨總支xx周必清具體實施;決口處兩邊堤段的人員全部撤到復排1—2組和江心3—4組,圩內居民全部撤到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救援船隻轉移到馬當或圩外其他地方;少數滯留在圩內無法及時撤出的居民可撤到高層建築上待援;同時,上游指揮分部調集小船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轉移到臨時住所。

(2)金星九組出現潰堤,由中游指揮分部組織人員撤離預案的實施,指揮長柯昉,副指揮長方益中、陽勍;金星村黨支部書記齊中應具體實施。潰口處兩邊住戶分別撤到東道口大堤和北套大堤,金星村天花凸住房和棉科所住戶就近撤到大堤,必要時從大堤乘救援船隻撤往馬當或圩外其他地方:無法及時撤出的人員,迅速就近撤往高層建築上待援;中游指揮分部調集船隻在金星圩內及棉科所圩內尋找被困人員、撤往臨時住所。

3、新紅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發生潰堤,由下游指揮分部組織預案的實施,指揮長吳新華,副指揮長王保根;朝陽村黨支部書記許德學、新洲村黨支部書記葉良才具體組織實施;潰口處住戶分別撤往光明13組大堤和新洲大廟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船撤往馬當,朝陽和新洲圩內人員全部撤上大堤,下游指揮分部調集船人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

4、朝陽外閘發生潰堤,由中游指揮分部和下游指揮分部共同組織實施;中游指揮分部負責潰口處兩邊往戶的撤離,下游指揮分部負責朝陽、新洲兩村圩內人員的撤離,中、下游指揮分部均組織調集船隻到圩內搜救被困人員。

六、善後工作

發生水災後,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救災

(1)發生重大災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高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2)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衆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衆,做好受災羣衆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衆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疫病的傳播、蔓延。

(4)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保護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2、防汛物料補充

(1)水災過後,應及時查清、彙總防汛搶險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3、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抓緊摸清情況、制定計劃、實施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其主體功能。

(2)遭到水毀的交通、電力、通信、氣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4、災後重建

洪澇災害發生後,各相關部門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共同實施災後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若條件允許,可提高標準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