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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爲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並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吳中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特制定《吳中區危險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吳中區境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中毒、泄漏、遺散事故。

二、《預案》指揮系統

1.設立吳中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區經貿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衛生局、交通局(海事處)、質監局、氣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傳部、供電公司等部門領導和相關技術專家組成。

2.指揮部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協調和組織指揮;督促檢查各鎮(街道)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從業單位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佈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通報和資訊;負責向市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危急情況下,負責聯繫上級部門,周邊區和駐蘇部隊防化力量的支援。

3.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預案啓動

1.報警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發現人)必須立即向“119”報警,報警內容:報告人身份姓名、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型、狀況、化學品名、企業名稱和對外聯絡員,“119”臺指揮員根據事故性質和狀況可對下列報警臺實施聯運報警。

交巡警“110”臺

衛生急救“120”

交通海事“122”

環境保護“65625584”

吳城供電公司“65287995”

供水“65250824”

燃氣“65688699”

“119”臺指揮部實施相關聯運報警後,應立即向區政府值班室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接、出警情況。

2.啓動

接警後,有關部門應按三級預案程序進行啓動。

一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的。啓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或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預案,由企業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二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有限範圍環境污染的。由所在地鎮政府及相關專業救援部門領導決定啓動本級(專業)救援預案,當地政府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三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或嚴重環境污染及有毒物質對公共環境,人羣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由區政府統一指揮,分管副區長擔任現場指揮。

3.處置程序

(1)各專業救援隊伍接到報告報警後,立即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後續支援準備。

(2)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引導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並簡明彙報事故狀況及處置、救援的技術要求和禁忌事項。

(3)現場指揮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處置具體實施方案,並下達事故處置命令。

(4)按照“遵循預案、決策果斷、救人第一、先控後處、降低損失、不留遺患”的原則,對事故進行全面處置。

(5)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清理現場,消除廢棄危險化學品及其污染物的危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四、事故現場管理

1.現場指揮。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爲第一時段現場指揮員;消防指揮員出警到位,瞭解情況後爲第二時段現場指揮員;總指揮全面負責搶險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

2.現場管理。現場指揮員應負責:撤離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至安全區域;搶險救援人員穿戴正確、可靠的個體防護裝備,配戴明顯標誌;從事故源點向外依序劃定搶險、危險、安全和相關救援隊伍結集區域,並設定警戒標誌。嚴禁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持進出事故現場主幹道通暢。

五、應急救援隊伍指揮和管理

1.消防、治安、交警救援隊伍:由區公安分局領導指揮,全面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火災、泄漏、遺散、爆炸等事故的搶險行動;負責人員疏散,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秩序維護。

2.醫療救援隊伍:由區衛生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遺專業醫療救護分隊趕赴事故現場,實施現場搶救傷員;檢查督促搶險人員做好自我防護措施;指導相關醫療單位接收傷員,組織力量開展有針對性地搶救治療工作。

3.環境監測組:由區環境保護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遣環境監測小組趕赴事故現場監測污染情況,提出、指導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對污染物的控制,防範措施;向事故發生地鎮(街道)政府通報污染點(區域)監測結論和防護意見,並將監測分析報告和防護意見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對事故現場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受污染環境(物)的處置實施監控。

4.事故善後組:由事故發生地所在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指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周邊羣衆的安撫和穩定工作。

5.技術諮詢組: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事故現場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和決策諮詢。

6.氣象資訊組:由區氣象局領導負責,提供氣象資訊,對事故現場氣象進行監測。

7.新聞發佈組:由區宣傳部領導負責,統一組織相關媒體發佈事故資訊,向社會告知事故和救援簡況及相關區域人們生產、生活應注意的事項。

8.電力組:由區供電公司領導負責,維護電網執行安全,搶修被危險化學品事故毀損的高壓輸變電線路、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9.水務組:由區水利局領導負責,負責事故發生地水源的供應和調配。

10.後期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或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對搶險救援人員的後勤供應。

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調用及費用支付

1.各專業救援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救援的對象、任務,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和充足的救援物資,由本部門實施調用。

2.根據全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分析情況,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可指定有關生產、經營企業作爲救援物資的應急供應單位,並建立情況資訊表;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單位接到調用通知後,應立即供應救援物資到指定場所。

3.搶險救援過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費用,由事故單位負責支付。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七、應急救援隊伍的測練和演習

爲提高預案的科學性、系統性、實戰性和有效性,有關職能部門企業應對專業救援隊伍和預案經常組織訓練、演練。

1.公安部隊按訓練計劃組織訓練和演練。

2.從業單位應按本企業《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2次演練。

3.指揮部每年可安排1-2次實戰演練。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

爲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重特大事故確定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凡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必須立即向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調集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同時應將事故資訊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若爲公司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在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必須配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及有關負責人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若爲公司分承包的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重特大事故報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協助事故發生單位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實行嚴密保護,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資料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採用拍照或錄像手段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置程序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策。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工作。

處置程序:

1、由總指揮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部門職責及災情,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護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四、救援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能

(一)救援工作領導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指揮部職能:

(1)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4)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5)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調度,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二)現場處置機構設定及職能

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型指派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 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救援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礦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泄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現場指揮領導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取證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專職負責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附件:公司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編制單位: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編制時間: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重特大事故搶險隊:

隊 長:(建 築) 電話

副隊長:(市 政) 電話

(土石方) 電話

人員:

固定在編搶險人員30人,以各分公司的電工、焊工、起重司機、架子工、駕駛員、安全員等持證人員爲主。

裝備器具:

大型裝備:配有自卸車2輛、載貨汽車1輛、裝載機1輛、剷車1輛、挖掘機1輛、16t汽車吊1輛。

小型器具:配有千斤頂、衝擊鑽、應急燈、污水泵、高壓泵、雲梯等。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

一、總則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爲了確保交通客運運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快速有效的處理各類重特大事故,現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巴州汽車客運總站應急救援預案,此預案適用於總站所轄各部門、各分站。

二、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事故發生時,任何部門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爲救援工作提供支援幫助,配合事故救援,不積極主動支援、配合事故救援的部門和個人,總站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或使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三、救援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救援組、善後組、後勤保障組。

四、總站危險源辨析

1、客運中心待發車場、發車場狹小,安全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平時要密切注意發車場、停車場的動態,做好發生火災時車輛緊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2、交通旅社、遠東賓館及家屬區、門面房的用電、用火不容忽視,要對各部門、各住家戶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培訓,讓每一個人都知道安全用火、用電的重要性。

3、加強對供熱中心的安全管理,嚴防發生惡性事故。

4、客運站流動人員多、車輛多,對司乘人員要加強安全管理、培養安全意識,工作人員要克盡職守,嚴防發生人車碰撞的傷亡事故。

五、應急防範措施

1、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2、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到嚴格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3、制定科學的安全生產發展規劃。

4、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應急相應

1、應急報告:事故發生後,及時將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報主管領導和部門,積極組織現場應急救助;對於發生的重大人員死亡、財產損失事故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協調各項救助工作。

2、應急準備:做好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工作,重點要做好通訊保障工作、車輛協調工作、防火器材的準備工作。

3、應急響應:基本要求:制定方案;協調救援工作;組織演練、培訓工作;建立資訊系統。

a、防火事故應急相應工作:發生事故後,迅速組織現場應急工作;組織人員到單位的各路口,引導消防車的.進入;同時,迅速上報單位法人、主管部門,並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根據情況,做好事故區域內人員的疏散工作;

b、作業場所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應急相應:發生事故後,單位應及時進行現場應急救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報告並通知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同時保護好現場出,進行現場的調查處理工作。

c、道路事故:在事故報警後,社會救助,單位人員趕到後應積極配合,協助處理。

七、預案的啓動和終止

1、預案的啓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啓動本預案:發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傷3人)以上事故的;發生重大、特大且影響特別惡劣的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啓動後,應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救援;預案啓動,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宣佈。

2、預案的終止。預案終止,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宣佈。

八、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

1、應急救援培訓:

基本內容:報警、疏散、火災應急培訓、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2、應急救援演練:

目的:在於測試應急管理系統的充分性和保證所有反應要素多能全面應對任何應急情況。

類型: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自選科目訓練。

演練的組織與準備:成立演習委員會,闡明演習檔案,演習述評、模擬練習。

九、應急預案的評審

1、培訓及演練的評審;

2、應急響應後的評審;

3、評審的目的:辨識應急預案和程序中的缺陷,辨識出培訓和人員需要,確定設備和資源的充分性,確定培訓、訓練、演習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4、評審的形式:內部評審、同級評審、上級評審、政府評審、預案發布。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

爲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火災、爆炸、毒物重特大事故是指在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爲、技術或設備的原因而引發的等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預防爲主。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快速反應,聯動處置。

(四)專羣結合,資源整合。

(五)科學施救,降低損失。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公司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搶救指揮部: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公司經理擔任總指揮,公司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經理擔任常務副總指揮,設備安全部部長擔任副總指揮,事發單位主要領導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各成員手機必須24小時處於開機狀態。

四、工作職責:

(一)公司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決定啓動公司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處置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組織指揮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成立事故現場救援組;

3、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4、對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並實施監督和指導;

5、及時向通州區安監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請示通州區啓動通州區處置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6、尋求通州區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決策諮詢和建議;

7、尋求通州區專家組有關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資訊研判等工作;

8、請求通州區給予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二)公司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迅速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全力實施應急救援;

2、劃定事故影響範圍,設定安全警戒線;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轉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脅的人員和財產;

4、調集和配置有關應急救援資源,切斷事故災害鏈;

5、組織事故善後處理,組織事故現場保護、事故調查工作;

6、及時向通州區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進展情況;

7、做好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事故經驗教訓總結和救援評估工作。

(三)相關單位主要職責

1、行政部:調集保安人負責現場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警戒保衛;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的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負責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設備安全部:負責向通州區消防部門報警;組織疏通道路及確定搶救設施進場的路線;負責現場被困人員的搜救;負責現場檢測並劃定警戒範圍,會同相關單位技術人員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洗消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有害物質的毒性鑑定。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評估工作。負責協助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並提出處置事故現場的實施方案。

3、物控部:負責協調搶險物資的調撥。

4、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5、各職能部門:協助公司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五、事故現場救援組及職責:

(一)傷員搶救組:由行政部負責協調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救治,護送重傷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並根據人員傷害和中毒特點實施搶救。

(二)滅火救援組:由設備安全部協調消防大隊和專職消防隊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協助做好事故現場的淨化工作。

(三)安全警戒和疏散組:由行政部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鄉鎮政府有關人員負責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車輛、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四)物控部: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運送、供應。

六、應急救援程序:

(一)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通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通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請示市人民政府啓動市處置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並通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救援。

(三)在應急救援程序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後,由公司火災、爆炸、毒物泄漏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佈應急期結束。

七、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事故。其中火災分爲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事故主要原因有人爲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一)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範圍分爲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距離事故現場500米以內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隨時有爆炸、火災發生,造成建築物及設備設施損壞和人員急性中毒事故。

2、事故波及區域:距離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物品損壞事故。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域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對人員造成一定的危害。

(二)事故處置措施

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必須注意安全防護

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如果泄漏物屬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域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並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禁止車輛進入;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態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域,及時組織人員撤離。

如果泄漏物有毒的,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立即設定警戒線;救援人員應穿戴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態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域,及時組織人員撤離。爲了適應現場搶救,救援人員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2)泄漏源控制

採取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執行等措施。

堵漏: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封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泄漏的液體,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於大規模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物少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後撲滅。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勢頭髮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3)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的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4)要迅速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物是否有毒等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5)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情況,需要緊急撤退的,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得到、聽得到。

(6)火災撲滅後,要繼續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覈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消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撲救氣體火災時切忌盲目滅火,在沒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況下,即使在撲救周圍火勢以及冷卻過程中不小心把泄漏處的火焰撲滅了,也必須立即用長點火棒將氣體點燃,使其恢復穩定燃燒,以免可燃氣體大量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發生爆炸事故。

(2)應先撲滅外圍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火勢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並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

(3)對火勢中的壓力容器或受到火焰熱輻射威脅的壓力容器,能移動的應儘量在水槍的掩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不能移動的應部署足夠的水槍進行冷卻保護。爲防止容器爆裂傷人,進行冷卻的人員應儘量採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現場堅實的掩蔽體防護。對臥式貯罐,冷卻人員應選擇貯罐四側角作爲射水陣地。

(4)如果輸氣管道泄漏着火,應先設法找到氣源閥門。閥門完好時,只需關閉閥門。貯罐或管道泄漏關閥無效時,應根據火勢大小判斷氣體壓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狀,準備好相應的堵漏材料(如軟木塞、橡皮塞、氣囊塞、粘合劑、彎管工具等)。

(5)堵漏工作準備就緒後,即可用水或乾粉、二氧化碳滅火,但燒燙的罐或管壁仍需用水冷卻。火被撲滅後,應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時用霧狀水稀釋和驅散泄漏出來的氣體。

(6)一般情況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滅火工作。如果一次堵漏失敗,再次堵漏需一段時間,應立即用長點火棒將泄漏處氣體點燃,使其恢復穩定燃燒,防止泄漏出來的大量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發生爆炸事故,同時,準備再次滅火堵漏。

(7)如果確認泄漏口很大,根本無法堵漏,只能採取冷卻着火容器及其周圍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範圍,直到燃氣燃盡。

(8)現場指揮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徵兆,遇到火勢熄滅後較長時間未能恢復穩定燃燒或受熱輻射的容器安全閥火焰變亮耀眼、尖叫、晃動等爆裂徵兆時,指揮員必須適時做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後,應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9)氣體貯罐或管道閥門處泄漏着火時,應先關閉閥門,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先撲滅火勢,再關閉閥門。一旦發現閥門無效,一時又無法堵漏時,應迅即點燃氣體,恢復穩定燃燒。

4、易燃液體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應先切斷火勢蔓延的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範圍,並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時,應築堤(或用圍油欄)攔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

(2)及時瞭解和掌握着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採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

(3)對較大的貯罐或流淌火災,應準確判斷着火面積。

大面積(大於50平方米)液體火災則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

比水輕又不溶於水的液體(如汽油、苯等)起火時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輕水泡沫撲滅。用乾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同時,用水冷卻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於水的液體(如二硫化碳)起火時可用水或泡沫撲救。用乾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同時,用水冷卻罐壁。

具有水溶性的液體(如醇類、酮類等)起火時,使用抗溶性泡沫撲救。用乾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同時,用水冷卻罐壁。

(4)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時,撲救人員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佩戴防護面具。對特殊物品的火災,應使用專用防護服。在撲救毒害品火災時應儘量使用隔絕式空氣面具。

(5)撲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噴濺危險的液體火災時,必須注意計算可能發生沸溢、噴濺的時間和觀察是否有沸溢、噴濺的徵兆。一旦出現危險徵兆時,指揮員應迅即作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裝備損失。撲救人員看到或聽到統一撤退信號後,應立即撤至安全地帶。

(6)管道或貯罐泄漏的易燃液體着火時,在切斷蔓延方向並把火勢限制在限定範圍內的同時,應設法關閉輸送管道進出閥門;如果管道閥門已損壞或屬貯罐泄漏,應迅速準備好堵漏材料,同時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或霧狀水等撲滅地上的火焰;再撲滅泄漏口的火焰,然後迅速採取堵漏措施。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特大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省質檢局、省交通廳及指揮部下發的有關檔案的要求,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方案。

一、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項目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電梯因人故障或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機、架橋機、空壓機等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鍋爐爆炸事故;

4、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5、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預防與應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電梯的各項目部要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因人故障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2、起重機、架壓機等設備在作業中應防止觸電、傾覆、履花吊的墜杆事故以及高處墜落和物擊事故的發生,空壓機在作業過程中應防止觸電或因燃料燃盡,空磨時間過長,導致爆炸,引發大火的事故發生。

3、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事故後,爲防止事故擴大,鍋爐的燃燒剩餘應用水熄滅,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所有閥門應迅速關閉或採取堵漏;對可燃氣體和油類應用砂石或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備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傷勢嚴重的立即送往附近醫院。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泄漏中毒事故後,現場搶險人員必須佩帶風面盔、過濾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氣呼吸器等進行呼吸防護,進入現場關閉所有通氣閥門或採取堵漏,並將救出人員擡至通風空氣新鮮處進行現場救護,中毒嚴重的應立即送往附近醫院。火災發生會伴有濃煙、火光,產生大量的煙、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時,合成纖維、橡膠、塑料等燃燒時還可能產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氫等毒氣;苯、汽油等易燃液體燃燒會產生有害的苯、汽車蒸汽。因此,參與消防滅火和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必須採取或掌握滅火過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1)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點的下風側,避免呼入煙氣暈倒。(2)發生室內火災,消防人員進行撲救前,應先開啟門窗。若火災發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員滅火時還應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氣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險。(3)發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火災,消防人員在撲救時一定要配備過濾式消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護雨鞋等。過濾式防毒面具應根據化學毒劑和有害氣體的種類選用相應類型的消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如空氣中氧氣濃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氣體濃度在2%以上時,各種型號的濾毒罐都不起濾毒作用,應停止使用濾毒罐,該用氧氣呼吸器。如果發現搶救人員有頭暈、噁心、發冷等中毒症狀,應立即撤離火災現場,讓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鮮空氣,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三、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並報告當地質量幾社監督部門及指揮部,移動式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報告設備使用註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事故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後1小時。報告內容爲事故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同時,迅速聯繫119、120處理事故現場。

2、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救援組,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和損失加重,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到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3、特大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指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彙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

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爲處理我公司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則。本預案確定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專業搶險救援單位參與相關搶險救援工作。

第三條 本預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裝、維修起重機械的單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橋式、門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履帶、汽車、輪胎等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各種海上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指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起重機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保證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公司成立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領導責任制,有關分管人員、專業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 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經理(廠長)

地點:公司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000

第七條 各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組織現場指揮小組,設現場救援隊伍,負責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爲

1、在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及各方面力量對現場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覈實事故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指揮中心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落實上級指揮部們部署的有關搶險措施。

4、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爲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三章 預防應急措施

第八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九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單位的起重機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2、在日常執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大事故的故障類型、徵兆和對應措施;

3、應急救援管理網絡和搶險救援隊伍名單及各自職責;

4、聯繫人、地點、電話等。

第十條 各單位應根據起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工具、設備、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一條 各設備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應急演習。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自檢;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後,應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後纔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做到:

1、根據本預案的規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撥打120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本預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該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五條 緊急預案啓動後,參加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六章 應急總結與獎懲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當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 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臨陣脫逃的人員和擾亂妨礙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搶險人員應給與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參照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某施工企業

  20xx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