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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目的

爲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爲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啓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項目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權限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爲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發佈啓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繫電話、報告人;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透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衆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衆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爲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衆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xxx

模擬傷員:xxx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xxx(模擬泄漏) xxx(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月x日x:00-xx:xx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面板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着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面板,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杴、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面板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

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衆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啓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覈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啓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啓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資訊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啓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覈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啓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啓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啓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爲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編制目的

爲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着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佔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

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面板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採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xxxxx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透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並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並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並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採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並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羣衆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面板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塗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併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並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採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鬆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於1次。

7附件

(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2009年4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發佈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範。《管理辦法》的發佈對於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12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發佈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範,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一、修訂必要性

在這四年多的時間裏,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發生了較大變化,應急管理的各項政策及方針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辦法》中部分內容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具體原因如下:

(一)國務院及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相關檔案中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要求需要進行落實。如國發23號檔案要求,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並定期進行演練。國發40號檔案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這些檔案的要求和具體的落實需要在《管理辦法》中體現出來。

(二)原《管理辦法》在近年的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原《管理辦法》中關於預案編制要求不符合當前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提出的要“簡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則,有些內容可以刪除或調整,總體需要進一步簡化。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預案編制前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在預案發布前增加桌面演練環節。其次,原《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應急預案評審和備案的內容也過於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很好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對兩部分內容進一步梳理和細化相關規定。同時,在應急預案實施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也亟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再次,原《管理辦法》中的罰則部分內容過於單一,只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進行處罰,不利於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需要細化罰則內容,強化監督檢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標準、新規範的制定和發佈也要求對原《管理辦法》進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幾年陸續發佈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標準、規範,有許多的新的內容和要求需要充實到《管理辦法》中。特別是GB/T 29639-20xx的發佈,該標準中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序、編制內容及要求均與以前的行業標準有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也應當圍繞這些新內容和新要求的變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四)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部分中央企業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對於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健全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重要的借鑑意義,這也需要在新《管理辦法》吸納和充實進來,有助於推進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總之,修訂《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檔案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優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提高應急預案實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機遇。因此,開展《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訂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二、修訂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xx〕8號)等檔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三、修訂主要過程

(1)20xx年3月份,對《管理辦法》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方案,明確修訂工作內容和時間進度安排。同時,對《管理辦法》進行初步修訂。

(2)20xx年4月底,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向中央企業總部、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徵求對原《管理辦法》的修訂意見,修訂單位負責對反饋意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對原《管理辦法》進行系統修訂。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辦法》(討論稿),並組織有關專家及人員(小範圍)對討論稿及原稿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討論,在對討論稿進行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召開研討會議,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並進一步完善徵求意見稿。

(5)20xx年7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資訊函〔20xx〕6號),向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徵求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到8月15日,各單位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反饋回來,根據反饋意見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形成當前的新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6)20xx年9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資訊函〔20xx〕8號),邀請了重慶市安全監管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人員再次對新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座談,起草單位再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召開主任業務辦公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以及礦山應急救援中心有關負責人蔘加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座談會,再次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徵求意見。會後,根據反饋意見又再次完善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四、主要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總共包括7章、47條規定,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總則

主要修訂《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使適用範圍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增加了“宣傳”、“評估”、“監督管理”三個方面內容,使應急預案管理的範圍更加明確和具體。此外,增加了第五條,即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並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

本章進行了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和第12條,其他條均進行了修改或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6條提前,並修改了部分內容,明確提出“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辦事處以及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編寫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序手冊”等要求。

2.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7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替換爲《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刪除了“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的要求,改爲“結合本單位實際”。

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內容,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的第8、9、10條中重新描述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概念和編寫要求。

4.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執行前應編制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5.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要求,並且要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並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6.修改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現第13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內容。

7.增加了第14條,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可邀請相關中介機構或專家進行指導,但不得全權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8.增加了第15條,要求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透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佈

該章在原《管理辦法》基礎上對預案評審環節要求進行了簡化,並增加了預案公佈要求。具體如下:

1.新《管理辦法》中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2.新《管理辦法》中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爲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方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應急預案評審辦法或標準執行。

3.新《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的發佈要求,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透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佈,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預案的備案

1.增加了預案發布後備案時限要求以及受理備案的時限要求。規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規定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的要求。

2.關於備案要求的調整。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係報所在地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要求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同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或本行業(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實戰演練,並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4.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統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域應急資源。

5.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6.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的要求。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並編制評估報告。

7.關於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的情形,修改了四個條款,主要體現在: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處置和應急演練中和應急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

(六)監督管理

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獎勵與處罰”修改爲“監督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1.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爲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並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於一般生產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或抄襲其他單位應急預案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3)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4)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5)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6)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7)全權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3.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七)附則

沒有較大修改,增加了“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2009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的說明。

五、基本框架

根據部門規章起草的基本規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框架分爲七章,包括總則、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佈、應急預案的備案、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