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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火災救援應急預案(精選7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1火災救援應急預案(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2021火災救援應急預案(精選7篇)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爲確保在煤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能夠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迅速搶救受災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三、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事故的彙報和救災組織計劃

1、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災害性質、原因和火災程度向礦值班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煙霧等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彙報。

2、值班員接到井下災情彙報後,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值班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決定是否通知救護大隊,用電話通知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上述地區人員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災路線進行撤退。

3、值班領導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礦長、總工、各副礦長及有關科室負責人,同時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成立救災指揮部,籌建處主任和總工程師配合礦山救護隊隊長,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5、救災指揮部應迅速查明並組織通知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採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

6、切斷火區電源。

7、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範圍,制定出具體的滅火方案

(二)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計劃

執行《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瓦斯、煤塵爆炸自救的有關規定

四、應急預案的學習、演習

1、井下各工隊負責組織本隊職工學習應急預案,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後或有新工人入礦時,都必須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如條件允許,礦井按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模擬演習,針對演習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補充應急預案,並儲存記錄。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2

礦井火災隱患的危害比較嚴重,所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井下的環境比較複雜,施救條件有限,給井下火災事故的搶險工作帶來很多不利因素,而且火災事故是屬於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下發生的,也是經常被忽視的。從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角度必須制定火災應急救援預案,下面主要針對我礦井下火災事故如何採取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加強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學習,並認真貫徹執行,提高對火災事故嚴重性的認識,同時制定井下火災隱患及其預防措施,爲了預防井下火災事故的發生和規範井下火災事故的預防和管理特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安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煤礦井下火災事故突發性強、情況複雜、救災困難的特點,集中煤礦和社會各部門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災事故救災應急處理機構和其他有關機構,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快速反應,迅速出動,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災害事故救災處理工作,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報告災情原則。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礦內外、井上下和主要作業地點通訊必須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時,必須向煤礦安全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向礦山救護隊報警,簡要說明礦井的地理位置,發生事故的性質、範圍、嚴重程度及入井人員等情況。

(二)快速反應原則。接到事故通知後,本礦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要積極採取措施進行事故搶救,通知礦山救護隊、煤炭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

(三)迅速搶險原則。指揮部要根據現場事故情況,快速準確制訂救災方案,本礦參加救災搶險的人員要配合救護隊等有關部門爭分奪秒地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拖延時間。性透水事故後首先考慮到通風系統正常執行,防止煙流逆轉,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點原則。首先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同時,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擴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基本情況

爐房溝煤礦建於1996年6月,20xx年3月投產,年生產規模6萬噸。設計能力9萬噸/年。登記註冊經濟性質爲私營獨資企業。

採用斜井開拓,開拓方式:斜井開拓。礦井有三個井口:主斜井:井口標高+1850m,斷面爲2.8×2.8m,用於進風、運輸煤、矸和輔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標高+1850m,用於進風、行人。風井:井口標高+1860m,斷面爲3×2.8m,用於迴風;通風方式爲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風,由主斜井和副斜井進風,迴風井迴風。風井安設兩臺主要通風機,型號均爲FBCZNO.14/2×45,功率爲2×45。一臺執行一臺備用。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較簡單,井田範圍內水系不發育,無溶洞與暗河。礦山範圍及附近無常年性地表河流,礦山爲基岩裂隙、溶隙充水礦牀,大氣降水或岩溶管道水爲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圍有季節性溪溝存在,故地表水體對礦坑有潛在充水影響。煤層頂板無明顯的隔水層,不存在承壓水,礦井投產後開採的一採區位於礦井淺部,無自身老空積水;與相鄰煤礦因留設足夠的隔離煤柱,故不會遇到他礦的採空區。礦井淺部過去雖有零星小窯開採,因其條件制均在地表附近開採,且歷時較久,均已填平夯實,故對礦井開採不會構成重大威脅,礦井設計正常涌水量10m3/m,最大涌水量僅30m3/m。

根據礦井地理環境,煤層賦存狀況及開採條件確定,礦井屬於低瓦斯礦井。

四、井下火災事故的應急救工作指揮系統

成立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指揮部:

組長:秦紹崇(指揮長)

副組長:李徳育(副指揮長)

成員:康波、王維田、崔同問、何有昌、秦紹林、秦紹峯、王玉派、

五、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人員召集

1)井口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的資訊時,必須由礦長及時通知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的成員迅速到礦參加事故搶險工作。

2)由礦長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援助。有必要時召請就近大礦的救護隊支援。

3)井下火災事故發生後,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能採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

4)及時通知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作業人進行緊急撤離到安全地點。

六、及時召請醫療部門到礦準備開展急救工作

礦長請求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召請就近的醫療機構到礦做好傷員的急救,以保護井下作業人員出井後全體人員的安全健康檢查和及時治療,確保人員身體健康。

七、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的臨時處置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在能採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不能採取直接滅火時,電氣火災發生時要及時想辦法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嚴禁用水直接滅火,要及時將作業場所受威脅的全體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方,並及時通知地面調度室報告礦長採取措施進行處理。情況危急時將井下全體作業人員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傷的人員要及時送出井外進行急救。

八、應急部門人員的職責人分工

(一)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主要由礦長、工程技術負責人、跟班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及地面管理人員組成。礦山救護隊指導和協助本礦救災指揮部的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制定的救災方案,制定出具體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成對災區遇險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提供救災必備的技術資料,主要有礦井通風系統圖,採掘工程平面圖,礦井供電系統圖,井下電話的安裝地點,井下消防灑水、排水、壓風等管路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標明井口位置、標高、公路、水井、儲水池等)、礦井水文地質圖、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同時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情況,查清入井人員的人數和姓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救護隊營救方法。

(二)後勤保障組。由王玉派負責,礦井救災所需各類物資、器材的籌備和調運,解決好救災人員的食宿等問題。

(三)保衛組。發生重大事故後要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門,同時本礦治安人員要負責治安保衛,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嚴格監護爆炸物品,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非救災人員逗留、圍觀和入礦。

(四)醫療救護組。本礦發生事故後要立及報告縣(區)醫療衛生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和傷員轉運工作。

(五)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處理、家屬的安置及社會穩定工作。

九、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的處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應首先切斷火災電源,儘可能直接滅火,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說明事故地點、性質、範圍、程度等情況。

(二)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先撤出災區受害人員,並通知井下受火災威脅區的人員撤出地面。若實情危急,一時難以撤到地面,可就近進入避難所避災待救。

(三)救災人員必須弄清發火地點、受災範圍、有毒有害氣體和巷道完好情況,迅速確定滅火措施。若發火點在進風口附近時,現場指揮應使採掘迴風短路後,立即命令主要通風機反風;若火源點在採掘區,應儘快使風流斷路,讓煙流直接從迴風井排出,嚴禁瓦斯進入火區引起爆炸。

(四)處理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火災區時,必須加強通風,防止瓦斯積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塵連鎖爆炸事故。

(五)對於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對於電源火災,必須切斷電源,只能用乾粉滅火器和砂子滅火,當井下火災發展到不能直接撲滅時,應迅速採了隔離法滅火,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建築密閉牆,停止向火區供風。

(六)撤退通路堵塞時,應立即進入避難所,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

(七)通風方法的正確與否對滅火的效果起着決定性的作用。發生火災時,常採取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斷路、隔絕風流、停止風機運轉等。不論採取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

(1)不使瓦斯聚積、煤塵飛楊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積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進入火區。

(4)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壓制火勢、創造撲滅源的條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煙的逆轉。

(6)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八)爲接近火源、救人滅火,應及時把瀰漫於井巷的火煙排除。

(九)撲滅井下火災的方法有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惰氣滅火、泡沫滅火等)、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綜合滅火法(注泥漿和注砂、均壓、分段啓封直接滅火等)。發生火災時,應根據火災地點、範圍、強度等情況具體確定。

(1)用水滅火時,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證不間斷供給;有正常的通風,使火煙和水蒸氣能順利排出;滅火時應由火源邊緣逐漸向中心噴射,以防產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經常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防止引發爆炸。

(2)惰氣滅火是把不參與燃燒反應的惰性氣體利用一定的動力送入火區,使火區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從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燒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氣體是氮氣。當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滅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險或不能獲得應有效果時,可用惰氣滅火。惰氣滅火的優點是既能使火區氣體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區內的搶險和恢復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設備損壞率小;惰性氣體的缺點是火勢強,滅火時間長且易復燃。其冷卻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必氣體,無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區後,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燒和爆炸的作用。

(4)乾粉有冷卻、窒息、隔絕,切斷燃燒的化學作用和產生衝擊力,打亂燃燒物的位置使其熄滅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滅火的較好物質。

(5)高倍數泡沫能隔絕火源並覆蓋燃燒物,產生水蒸氣而大量吸熱,阻止火場的熱傳異、熱對流和熱輻射的作用,其滅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廣泛應於撲滅井下火災。

(6)隔絕滅火法是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構築密閉牆,斷絕火區的供氧源,使火區中的氧含量逐漸減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漸增高,使火災自行熄滅。這種方法適用於難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滅火或者直接滅火無效時。採用隔絕法滅火的密閉材料,取材廣泛易於就地解決,便於建造也便於啓封。

(7)注漿防滅火是一種簡單的綜合滅火方法,即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產生的壓力,加上泥漿本身的壓力,把事先攪拌好的泥漿注入火區,以達到滅火的目的。注漿滅火兼有直接滅火和隔絕滅火的優點,取材方便,經濟有效,因而被普遍使用。

(8)均壓通風滅火是透過改變通風系統的壓力分佈,降低漏風風路兩端的風壓差以減少漏風,透過降低火區供氧量來加速火區熄滅,均壓通風滅火適用於火源位置不明確,人員難以接近,採用直接滅火較困難的場合。

(9)、分段啓封直接滅火是救護隊經常採用的滅火方法,當火源範圍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閉了的火區火勢減弱之後,可採用逐段啓封直滅火的方法。

十、發生井下火災事故時人員撤退路線

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各作業地點的人員必須沿進風巷道向外撤至安全地點,不得往回風巷道撤離人員。

十一、礦井火災事故應急設備與設施的管理

1、在井下各機電硐室進風側巷道中設定滅火器和滅火沙、鋼鏟,滅火器必須專人進行管理,滅火器失效的要及時進行填充,電工和通風隊的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滅火器的氣壓情況,氣壓不足的要及時取出井外由專業部門進行充氣增壓,保證滅火器隨時能正常使用,以便達到隨時滅火的目的。滅火器上的開關銷子不得有人隨取掉。

2、各機電硐室必須要備有滅火沙,滅火沙的數量不得少於一立米,保持隨時備用,滅火沙不得挪作它用。滅火沙要用口袋裝好,保證隨時用來滅火。

3、加強消防滅火及防塵水管的管理,防塵水管可以兼作滅火水管,井下防滅火水管(防塵水管)應每50米設定一個三通接頭,保證隨時都能接上水管進行灑水防塵或防滅火。消防滅火(防塵水管)的水壓水量必須符合井下的消防滅火及防塵的要求,水質要符合要求。通風隊要加強防滅火(防塵)水管的管理,發現漏水的管道要及時修復,保證水管暢通。(電氣火災不得用水直接滅火)

4、在地面保管室要有備用的高壓噴水槍,必要時採用噴水槍滅火。

十二、井下火災事故的報警程序

當採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在能夠直接滅火時儘可能採取直接滅火,在不能及時滅火時,要及時報告井下就近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採取措施進行滅火,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能及時進行滅火時,要及時撤除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同時要報告礦長或工程師採取措施進行滅火。

報告程序:火災地點的作業人員報告就近的管理人員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礦長或工程師報告礦長或主管部門。

報警信號:當井下各作業地點發現有不正常的煙霧時首先要想到井下發生了火災事故,必須及時想辦法撤除人員。作業地點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後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查明火災發生的具體情況。

報警電話:地面值班電話要讓井下職工都應知道,當井下發生任何災害時以便任何人報警。在值班室必須有有關部門的聯繫電話。

十三、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防滅火工作的責任

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隨時都有防滅火的意識,要採取積極防止火災的措施,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加強對井下易燃物品的管理,特別是加強對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管理和爆炸物品的管理。特別是在進行爆破作業時,不得用煤粉或炸藥紙當炮泥使用,井下作業必須杜絕明火明電,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必須積極主動想辦法進行滅火,不得拖延,更不得讓事故擴大。井下滅火重在於一個“早”字。

十四、防滅火指揮系統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當地面值班室接到報告後必須及時報告礦長或工程師即時組織進行火災事故的搶險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的成員必須立即趕到礦上參加搶險。搶險時必須在礦長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不得盲目滅火。嚴格按滅火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滅火。工程師及時提供防滅火管道佈置圖。搶險時儘可能利用現有的滅火設施設備進行直接滅火。

火災事故後,在井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清點各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集合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按統一避災路線進行緊急撤離。

搜救程序:只有經過培訓和指定的人員纔可參加搜救工作。搜救人員必須沿進風方向進行搜救,在進行災區人員搜救時,搶險人員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火災區域。

火災發生時應及時切斷受威脅地點的電氣設備的電源,設備操作員應採用就近的滅火設備進行直接滅,滅火要防止煙塵反向。嚴格控制風流方向。

十五、火災事故消除後恢復生產。

火災事故後要及時樸滅餘火,防止瓦斯燃燒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徹底用水沖洗發生火災的巷道,恢復生產前要由礦長鄧全林組織人員認真檢查井下安全隱患,進行徹底的整改,特別是電氣失爆、爆炸物品的管理,明電明火的管理,機電設備的管理。補充完善防滅火措施,完善消防滅火管道,防止火災事故的再次發生。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3

爲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瞭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並提供技術支援。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羣衆,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瞭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佈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祕書組。由縣公安局祕書科、調度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資訊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資訊發佈。

5、善後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儘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並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卹、救濟、理賠等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爲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爲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爲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後,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後,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電話:7212586)、縣安監局值班室(電話:7210169)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電話:2163100)。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確需啓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並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並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鬥行動程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後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後,根據火災類型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鬥段,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六、勤務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鬥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4

加油站突發事故以火災爲主,本預案重點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基本操作程序:

一、發生火災時,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爲滅火指揮人(正副站長不在時,當班安全員即是滅火指揮人),應立即撥通119火警電話,並用電話或手機向上級部門報告;同時組織所有在場人員進行滅火

二、及時開啟大門,清理通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三、各崗位人員應迅速關閉有關閥門,切斷電源

四、滅火過程中指揮人員應沉着、冷靜、果斷、周密組織滅火工作,各義務消防人員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直至消防武警趕到現場,接受消防部門的指揮,共同撲滅火災

五、發生火災險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積極組織滅火的同時,還應組織人員轉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爆炸而產生連鎖反應,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六、當火災可能危及到周圍羣衆安全時,應及時通知轉移到安全地帶

七、以下是針對各種不同部位,不同性質的火災採取的滅火方法:

1、撲救敞口容器內油品火災的方法

敞口容器蒸發面積大,當敞口容器內的油品發生火災時,其撲救方法如下:

①在場人員不要慌亂,不可用水澆,不要急於將容器內的零件取出來,防止取零件時,將油火帶出容器外或將油火飛濺到人身上,或由於零件大而將容器翻倒,使油火四處流散,給撲救帶來困難。

②可用配置在加油站內的乾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時,應注意使泡沫沿壁流淌覆蓋油麪,切不可直接對準油麪,而降低滅火效果

③若無滅火器或滅火器藥劑失效時,可用石棉被或浸過水的棉被、麻袋等覆蓋着火容器,使油火窒息

2、撲救油罐汽車火災的方法

①油罐汽車在加油站着火時,應首先迅速駛離油品作業現場,再進行撲救

②如果在收發油品罐口着火時,可首先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還可使用隨車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罐口將油火撲滅。亦可使用其他覆蓋物如溼棉衣、溼麻袋等堵嚴罐口將油火撲滅。

3、撲救車輛加油時火災的方法

加油站來往車輛頻繁,無論是車輛加油和維修作業,還是卸油作業和站內整理都有可能發生火災,故必須因地制宜,對症下藥,把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

①如果是車輛的油箱口着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火窒息。

②如果是摩托車發動機着火時,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後(這種情況一般是加油時,汽油噴濺到灼熱的發動機上,油品數量不多)再用滅火器撲滅。

4、電器火災的撲救

發生電器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電器火災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包括溼棉被等進行滅火

當無法切斷電源時,滅火者應身着耐火併絕緣的鞋靴、服裝,防止身體直接接觸電源附近金屬、電線、地面、牆柱等,以免觸電,然後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直接向閘刀、開關、電線或電動機上的火源噴射滅火劑滅火,創造條件,儘快切斷電源,然後全面滅火

5、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

當加油站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向消防隊、上級部門報警,現場的加油站領導應迅速動員全體員工保持鎮定,根據火災點與風向等不同情況,以及站內現有人員、滅火設備配備等,按預定方案進行防衛。主要有以下幾點:

①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並動員義務滅火人員滅火

②控制電源,用石棉毯或溼被、包裹密封通氣管口、油罐操作井、加油機等。

③對存有潤滑油或其他油品的房間、倉庫、場地也應同時做好防範工作。

④清點、集中滅火器材,將它們在重點方向、部位上佈置擺放,站內人員也相對集中,做好臨戰準備。

⑤清理迎火方向的隔離帶,清除一切可燃物,包括雜草、樹木等。必要時應擴大範圍,支援鄰近單位防火。

6、加油站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威脅整個加油站安全時,應採取以下程序撲救:

①立即停止加油,包裹住油罐通氣管、操作井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或站外消防道路。

②報告消防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

③指揮排隊等待加油的車輛迅速駛離加油站,並派一人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由加油站領導組織在場人員(包括等候加油的駕駛員)利用現有器材撲滅油火,同時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⑤配合消防隊按預定方案投入滅火戰鬥。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爲了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杜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着“預有準備、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根據分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只適用於鍊鐵廠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危險源點確定

各高底壓配電室、電纜溝、高爐主控樓地下室、皮帶運輸系統、液壓站、主抽風機房、各潤滑油站、潤滑點、主控室、噴煤煤場、煤粉倉及直接相連的噴煤系統、煤氣儲備、淨化及運輸系統等,遇引火源或設備老化及操作不當容易造成火災的位置。

四、鍊鐵廠義務消防隊

隊長:

成員

五、事故處理、報告程序

1、事故處理

1.1油脂類着火,當班人員及鍊鐵消防隊員用乾粉滅火器或消防沙進行滅火。通知當班調度、車間主任,根據火勢情況然後通知總指揮,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1.2電器着火,當班人員應首先斷開電源,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消防沙撲救的同時,

1.3煤氣設施着火,當班人員應及時上報調度主任和煤氣防護站;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於100Pa。嚴禁突然關閉煤氣閘閥,以防回火爆炸,直徑小於150mm的煤氣管道走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範圍着火由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員工及鍊鐵廠消防隊員自行滅火,大範圍火警應報告公司調度室或經總指揮批准直接報警。

2、報告程序

2.1當班人員發現火災在進行滅火的同時,首先通知當班調度、廠消防隊、本車間主任、總指揮,根據火勢情況由當班調度通知公司總調。

2.2當班人員發現火災火情較大時,可直接通知總指揮、總調或直接報警。

報告完畢,應當在事故現場適當位置設定警戒,並安排人員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護車。安排事故處理人員後,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生產的恢復工作,並及時清點人數,解除警戒。

六、應急響應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況之後,總指揮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組織所有小組成員立即進入搶險救災狀態,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並不得離開廠區,輪流值班。

2、廠消防成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汛情現場,並攜帶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進行滅火。

3、層層建立火情報告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火情、人員傷亡、道路疏通情況、電力、設備、通訊等設施損壞情況及採取的措施。在通訊聯繫中斷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4、對於重點要害部位出現火情時,如主控室、配電室、液壓站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擴大。

5、在進行滅火過程中,應避免發生燒傷、燙傷、其他事故的發生。

七、應急善後處理

1、應急救援之後應當立即清點人數,清理現場。

2、在總指揮的統一部署和車間領導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3、本着“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4、事故處理結束後要認真做好對事故應急預案的評估、評審工作,組織進行預案修訂。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6

1、目的

爲了使在施工現場配電箱發生火災事故時,能迅速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項目部施工現場配電箱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3.1組織機構

施工現場配電箱發生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

3.2職責分工

3.2.1組長職責

(1)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向經理部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3)負責聯繫當地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工作。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2)負責與組長、各救援部門之間的聯繫。

(3)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並進行監督。

3.2.3組員職責

(1)協助副組長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

(3)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狀態下的生產和物資投入使用。

(4)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

(5)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6)負責向副組長反映救援物資使用情況。

4、應急處理程序

(1)施工現場配電箱發生火災事故後,發現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員。

(2)組員立即彙報組長。

(3)組長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準備好車輛等搶救物資。

(4)立即將遭受火災的患者送往沙灣縣醫院進行搶救。

(5)如發生大範圍火災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19、120,請專業人員來現場進行急救。

(6)組長負責向上級領導彙報和對外救援聯繫。

(7)組長組織人員和車輛,對遭受火災的患者邊救治邊送往醫院搶救。

(8)應急救援小組組員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疏散站內無關人員,並禁止與應急救援無關車輛和人員的進入,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

5、物資儲備

序號物資/設施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備註1急救箱個12擔架副13小雙排卡車輛34皮卡車輛1

6、通訊錄

序號聯繫單位聯繫人職務聯繫電話

項目部項目經理;項目部書記;項目部副經理;項目部副經理;項目部安全員;項目部質檢負責;項目部技術員;項目部小車司機;項目部洞挖一隊隊長;項目部洞挖二隊隊長;庫爾勒人民醫院120;庫爾勒消防大隊119

火災救援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林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第二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並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週活動

(四)發動羣衆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並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羣衆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儘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儘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後應迅速組織出動精於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爲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幹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採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衝向火區,應採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後,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溼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爲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爲主,正面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爲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羣衆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包乾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後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並向當地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