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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纔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1

一、預防措施

1、加強課堂管理,有學生缺席時,科任教師應及時(3分鐘以內)透過科代表報告班主任老師。

2、加強校園巡邏,對遊散的學生進行登記、詢問,督促學生及時回到班級,並通知班主任老師。

3、加強門衛管理,學生上課期間離開學校,必須是兩種情形:

(1)因事假或病假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級部主任親自簽名的請假條;

(2)因發生意外傷害時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的學生。否則,門衛禁止放行。

4、班主任每天必須把學生的安全作爲頭等大事來抓,抓勤、抓細、抓實。做到天天提醒、時時提醒,切實把不安全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5、各級部要建立問題學生臺賬,指導班主任對思想偏激、心理壓力大,有出走苗頭的學生,採取多種形式進行細緻、耐心地思想開導,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解開學生心結,確保學生安心學習,防止出走事件的發生。

二、應急程序及處理辦法

1、科任教師一旦發現學生不請假離開教學場地(包括體育場、實驗室、藝術教室等功能室)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者級部主任,同時通知門衛進行阻攔;門衛接到通知後立即進行阻攔;責令學生在門衛室等待,通知班主任老師前來處理;門衛要檢視當天的出門假條,並向相關分管領導彙報。

2、班主任老師一旦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告和處理:

(1)立即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繫,並告知家長“孩子已經不請假離校”,詢問學生是否回家。

①若孩子在家,要求家長了解孩子回家的原因,陪同孩子回校與班主任老師溝通、交流;

②若孩子沒有回家,班主任老師提醒家長到孩子可能停留的地方尋找;若孩子在正常時間內回家,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師;若孩子在正常回家時間內沒有回家,提醒家長向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2)立即在學生中展開調查工作,及時將有關資訊通報給家長。

(3)若與家長聯繫時孩子沒有回家,立即報告級部主任和政教處(包括出走學生的基本資訊和具體時間等情況)。

(4)接到家長報告後將“孩子已經回家”或“家長已經向派出所報案”的消息及時報告政教處備案。

(5)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從發現本班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開始,班主任所做的與之相關的所有工作)備查。

3、級部、政教處一旦確認學生已經不請假離開學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與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繫,瞭解該生的基本情況;

(2)若30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立即向分管副校長報告,分管副校長向校長彙報情況,校長安排有關人員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若45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學校立即向學校駐地派出所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4)作好詳細情況記錄備查。

4、學校分管副校長接到報告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和報告:

(1)立即協調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積極展開尋找出走學生的各項工作。

(2)若45分鐘內沒有出走學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長(警方)提供的某一具體地點的消息時,書面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5、事件的補報

根據事件的變化情況,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補報。

6、事件的調查處理

查明學生離校出走的具體原因,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恰當的處理。

三、工作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對學生思想狀況不瞭解或掌握不深入,出現學生出走現象的.,班主任要負相應責任,並嚮應急領導小組說明原因。在搜尋出走學生過程中,疏乎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當,應承擔直接責任。

學生私自離校出走應急預案2

少數學生由於厭學、上網成癮、打架鬥毆等原因,私自離校出走,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隱患。爲了及時尋找挽救這類學生,防止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田洪波

副組長:王曉玲

成員:全體教職工

應急指揮中心:德育處

二、處理程序:

1、任課教師發現學生未上課,應在本節課上課後5分鐘內告訴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和當天值周教師、寢室管理老師如發現學生未歸寢,5分鐘內告知班主任,班主任立即向值日領導、德育主任、校長報告。值日領導、德育主任、校長立即通知車輛追尋組成員追尋。班主任隨即分別派出兩名學生搜尋廁所,兩名學生搜尋教學樓,兩名學生搜尋運動場,兩名學生搜尋學生公寓後面,兩名學生搜尋教師週轉房,兩名學生搜尋教師住宿樓,兩名學生搜尋教師辦公樓,兩名學生搜尋學生寢室,兩名學生搜尋學生食堂。班主任同時和家長取得聯繫,如學生確已私自離校出走,必須在15分鐘內通知當週值周教師、值日領導、學校校長。

2、得知學生確實私自離校出走後,學校校長、副校長、德育主任決定啓動本預案,由值周教師發出廣播通知:xx班學生xx男(女)已私自離校,請全體教師按照《鐵爐鄉中心小學關於處理學生私自離校出走的應急預案》立即實施搜救行動。

3、值日領導發送搜救資訊:“我校xx班學生xx男(女)幾點幾分離校,立即按應急預案搜救”。收到搜救資訊的老師,立即回覆:是。未回覆資訊的老師,值日領導要立即電話通知。

三、人員分工:

指揮中心:

車輛追尋及電話搜尋攔截組:

徒步搜尋組:

學生管理組:

四、責任劃分:

任課老師、班主任、宿舍管理員、門衛、值周教師、值日領導等有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必須在上述規定的時段內完成規定的程序,如因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輕者按工作失誤論處,重者依法論處。